学科分类
/ 10
188 个结果
  • 简介:"私家车+车主"模式下,网约车平台介入交易的深度和跨度远超出居间的职能范畴,不构成媒介斡旋行为,且有悖《合同法》关于报酬请求权的规定,不属于传统居间人。从规范特征和归责实效角度看,平台宜归为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于此基础上,网约车平台与驾驶间不具备从属性,且与《劳动法》具体适用相抵牾,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其关系特征符合承揽中的结果导向、成果特定、承揽人身属性等条件。由此网约车平台、乘客和司机三者间形成双重承揽,平台作为主承揽人应承担司机过错损害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并可向次承揽人司机行使追索权。

  • 标签: 网约车 承揽关系 居间 劳动关系
  • 简介:要点提示:地下停车场通常并非专属某个人,亦非只停放某个人的车辆,车位分别属于不同的业主,属于公共停车场,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的“道路”。被告人在此醉酒驾驶可能危害其他业主的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

  • 标签: 地下停车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 驾驶 危险 公共停车场
  • 简介: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个罪名。该修正案实施以来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效应,但也折射出一些问题。本文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以醉酒驾驶为切入点,对危险驾驶罪的理解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以期能够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醉驾入罪 适用难点
  • 简介:在风险社会的时代,民众规避风险的意愿影响和引导着刑法规范的立法活动,危险驾驶罪的制定就是其表现之一。危险驾驶罪虽然存在一些积极意义,但在规范层面和司法层面还存在一些没有理清的问题。在规范层面,应当明确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情况的适用规则,在司法层面应当统一司法使用标准以解决现存的困境。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罪刑评价 司法适用
  • 简介: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0条规定,驾驶航空器叛逃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一个罪名,“79刑法”和后来的制定的《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均未列入此罪名。修iT’gh刑法虽然有所提及,但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却未将“驾驶航空器叛逃罪”独立罪名,而是囊括于“军人叛逃罪”之中,笔者认为此规定不甚妥当,理由一是“军人叛逃罪”难以完全涵盖“驾驶航空器叛逃罪”,硬塞进去实感牵强。二是“驾驶航空器叛逃罪”的重中之重是驾驶作战飞机叛逃。当前,确保空中政治防线安全仍是我航空兵部队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在刑法中能将“

  • 标签: 叛逃罪 航空器 作战飞机 罪名辨析 共同犯罪 飞行员
  • 简介:醉酒型的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醉酒驾驶行为产生了抽象危险,行为就构成了犯罪;其情节犯之达到"醉态"的规范特征,表明无需再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饮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引起的交通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对接,意味着醉酒驾驶无需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出罪。

  • 标签: 醉酒驾驶 抽象危险犯 情节犯
  • 简介:酒后驾车对社会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过错造成人员死亡突出因素之一.通过依法管理,技术控制,经济制约,教罚结合,多方参与,堵疏互补等多种管理对策,兼顾以人为本和可操作性,可以减少酒后驾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 标签: 酒后驾车 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 对策
  • 简介:危险驾驶罪对醉驾行为的有效遏制,凸显了刑法的评价与教育功能。但作为一个罪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危险驾驶罪中醉驾行为司法适用问题的考察,针对醉驾行为在司法实践适用过程中诸如取证、法定刑配置、刑罚裁量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此罪进一步完善。

  • 标签: 醉驾 危险驾驶 司法实践
  • 简介:据7月14日报道,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该办法明确了人民陪审的权利、义务、管理机构、培训等方面的内容.该法院现有109名新任人民陪审,将于8月走马上任.现正对他们进行培训.笔者对此消息极感兴奋和欣慰,认为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绝不可小觑!

  • 标签: 陪审员制度 立法 司法公正 中国 司法腐败
  • 简介:<正>廉政建设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例如政治思想教育,道德、纪律、法制教育,强化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行之有效和有卓著成绩的。但从根本的、长远的角度考虑,必须改变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上的一些重大缺陷,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首先从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入手,建立公务制度,制定有关公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这支队伍优化、精干、廉洁、稳定、

  • 标签: 公务员制度 法律化 工作人员 政务类公务员 监督机制 国家行政权力
  • 简介:人民监督的任务是监督监督者的司法活动,工作的性质是"民督官",由此决定了人民监督应具备较高道德、业务素质,并能够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他们应当来自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皆不宜兼任人民监督职务.现试行的人民监督制度,对人民监督的选聘条件规定过于粗糙,选聘程序在实际操作中缺乏透明度,监督的责任也未明确,难以保障监督的实效,故该制度应在许多方面予以完善.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 素质 人民检察院 中国
  • 简介:<正>为保证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高效廉洁的政府运行机制,以防止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出现,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为政清廉,正确履行职责。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存在和侵蚀,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职权,以权谋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声誉,挫伤了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实观“四化”的积极性,阻碍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曾严肃地指出:“必顺把保持廉洁问题,尖锐地提到党和国家机关的全体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面前。”①虽然廉政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和措

  • 标签: 刑事犯罪 最高法定刑 国家工作人员 刑事处罚 刑事立法 国家公职人员
  • 简介:人民监督制度具有体外监督、专业监督和实质监督的特征,但是,体外监督具有体内化表现、专业监督具有大众化倾向、实质监督具有形式化倾向。这些表现和倾向都会影响到人民监督对案件的监督实效,影响人民监督制度的价值实现,因此,有必要从该制度的制定主体、人民监督的选任、人民监督监督案件的程序与保障等方面进行改进。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体外监督 专业监督 实质监督
  • 简介:<正>一、公务行政赔偿责任的意义和性质公务的行政赔偿责任是指公务由于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所负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特点是和执行职务密切联系。公务和执行职务无关的赔偿责任不是行政上的赔偿资任。后面这种责任是一般的赔偿责任,没有单独说明的必要。

  • 标签: 行政赔偿责任 公务员 法国 行政机关 行政法院 损害赔偿
  • 简介:<正>在纪念《中国法学》创刊10周年之际,经本刊编辑部评定,特表扬和奖励本刊以下几位优秀特约通讯,他们是:张文显杨海坤公丕祥徐显明林喆郑淑娜本刊自1990年起先后聘请了29名国内学者和在国外的中国学者为本刊特约通讯(名单见1993年第4期)。他们义务协助本刊编辑部了解和反映读

  • 标签: 编辑部 通讯员 中国学者 中国法学 国内学者 研究动向
  • 简介:<正>目前,我国《公务暂行条例》颁行在即,这将填补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一大空白,对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将产生深远影响。国家业务类公务的公开考选和考核晋升等项原则,将为该条例所确认。但是,如何将这些原则具体化、制度化,确保其贯彻实施,则有赖于考试法规的制定和健全。这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建设中引人瞩目的重大课

  • 标签: 公务员考试 考试立法 人事管理体制 考选 法规 深远影响
  • 简介:<正>古代“法”字写作灋,这已为出土的钟鼎文和秦墓竹简所证实。说到“法”字的本义,人们常常引用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说法,即:“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又说,“今省作法”。这种解释无疑是高度凝结了古人世世代代关于“法”这一社会现象的传统认识,但尚有进一步斟酌的余地。

  • 标签: “法” 《说文解字》 社会现象 公共生活 部落联盟 蚩尤
  • 简介: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吴美满认为:人民监督制度指人民监督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规则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过程和制度。现各方对该制度基本取得共识:它符合宪法规定,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顺应了公众参与司法的国际潮流;解决了“谁来监督检察院”这个焦点问题。但其中几个问题还待探讨。一、关于人民监督的职责与选任资格。引入人民监督制度就是让社会来评价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这一特点决定了人民监督只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良知,无需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过分强调被选任者应具有的法律政策水平,影响人民监督的代表性。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中对陪审的资格要求不受是否懂法的限制。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检察机关 中国 监督程序
  • 简介:陪审参与案件审理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欠缺法律专业背景,导致实践中出现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陪审制度功能的发挥。在新一轮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方案中,陪审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对陪审不再具有意义。恰恰相反,在个案审理中正确认定事实是建立在陪审能正确理解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法官对陪审进行必要的法律指示是必然的制度选择。法官释法应有必要的限度,以确保陪审独立、自由判断的审判地位;对法官不当行使释法权之行为,应给予程序关系人必要的救济。

  • 标签: 法官指示 运行原理 指示限度 程序保障
  • 简介:<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真正做到合法公正,除审判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端正的审判作风外,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法院的审判人员,因为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普遍存在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在审判工作中出了不少差错,甚至还闹出了不少笑话.某县人民法院民庭送达给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判决书中写道:“……判决如下;本院特判决双方当事人不准离婚;不得分居;如不执行本判决,本院将强制执行.”此判决竟对夫妻双方不得分居也写上了严肃的判决书.还要采取强制执行,实属罕见.还有一个县人民法院民庭对予以

  • 标签: 人民陪审员 审判人员 判决书 双方当事人 基层法院 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