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远程工作是伴随第二次现代化的社会变革而发展出的区别于传统的、特定的劳动关系而存在的一种新型劳动力供给方式。随着我国互联网及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借助互联网资源与通信工具进行工作的人数不断增多,这种新型工作形态的出现加剧了劳动法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增大了法官对案件裁判的难度。我国现行劳动法在调整远程工作形态下新型劳动关系时存在性质界定不清、劳动标准无法直接适用等不足。远程工作是否适用劳动法予以调整,应回归于劳动基准法中对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即从属性判定标准。对具有劳动关系性质的远程工作者,应在现有劳动法框架内,运用下位法进行调整,赋予远程工作劳动者自由选择工作地点的权利,并在劳动合同确认的工作时间总额内,允许劳动者享有灵活安排的权利。
简介: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渐显现:具备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全面推开;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依法独立行使公正审判权的体制基石不断夯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带头严格落实,意义重大。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司法规律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要加强入额人员能力建设和待遇落实;进一步落实权责一致性的改革;尽快建立配套,构建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有限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确保案件得到高质量高效率审理。东莞法院改革实践探索的'新型独立合议庭',增进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落实司法权责,大幅提升审判质效,大幅提高当庭宣判、调撤率,最有效实现重构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
简介:企业合并在产生巨大经济效率的同时,也便利了企业实施单方涨价抑或共谋行为。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合并会同时产生双重效应,此时单纯的许可/禁止合并都可能造成较高的错误成本。因此,合并救济制度为执法机关和当事人提供了一项协商缓和机制。'S-C-P'范式的发展奠定了结构性救济措施与行为性救济措施的分类基础,既有救济措施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创新并变化,但仍然是围绕结构性救济措施与行为性救济措施展开的,而完美的制度设计并不一定能够解决实施问题。近年来,先行修正的安排、买家前置与皇冠宝石条款的约定以及资产分持条款的采用,此类配套保障措施使救济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并提高了案件审查效率。基于成本效益的考量和配套保障措施的适用,结构性救济措施与行为性救济措施的选择存在一个位阶顺序:前者原则性适用,而后者只能例外适用。
简介:司法专业化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其内涵可以概括为外部专业化和内部专业化,从主体角度,后者可以在机构、组织和人员三个层面进一步展开。司法专业化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但两者之间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人员层面的专业化是分工的必然要求,而机构和组织层面的司法专业化则要全面考虑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其中客观条件又包括整体条件和关键条件。以此理论分析我国税务司法,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税务司法内部专业化的条件尚不成熟,设立税务法院(法庭)的整体成本高于收益,其中,关键问题是税收案件不足,主要原因是税务缺口(taxgap)引起的民畏官、税务机关权力不规范行使、纳税人权利救济负担沉重等。我国税务司法专业化通过税收征纳关系法治化、适当取消清税前置等方式,让扭曲的征纳关系正常化,使税务纠纷真实地涌现出来,再依据实际情况设立税务法院或法庭。
简介:为促进专业法官会议从理论走向实践,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和先行先试专业法官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囿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紊乱以及议事规则不严谨等因素,专业法官会议在具体运行中呈现出明显的仪式化和形式化色彩,即重形式轻实质,重政绩轻实效,并没有真正发挥其解决疑难杂症的效用。为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应当在客观分析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下,探究制度运行的实际障碍和原因,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吸收合理建议,从专业法官会议性质界定、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等静态素,以及专业法官会议人员配备、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等动态素两个方面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以期建构能够为合议庭提供有效智力支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