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进入21世纪,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国的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成势如破竹的趋势,但在合作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的显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合作期内的风险优化分配是否到位,是否真正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创新和公平竞争,是否达到增加公共供给、促进结构调整、惠民生的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项目给民众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是整个公共服务领域整体发展的最后效果关键因素之一,本文立足于PPP合作模式下政府的职责,从体制、政府职能、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管理、风险监管、有效路径等几个方面来阐述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应该担当的社会和法律职责。
简介: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伊始,就进行了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的机构改革,其基本框架与10年后由国务院机关拉开序幕的全国范围内的机构改革完全一致。10年来,海南取得了政府职能开始转变、政企分开、机构人员减少等一列成果,但也遇到机构减而复胀、政府职能转变滞缓等问题。总结分析海南的实践,给我们今天正在推进的全国性机构改革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更新观念,淡化和改变“官本位”,是搞好机构改革的前提条件;充分考虑机构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精心设计,正确决策,坚定不移地推进,是避免机构改革不再走回头路的基本要求;转变职能,自减权力,还权于企业和社会,是机构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实现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是机构改革的一大难点;注重法制,严肃纪律,是机构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