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安远县切实认真贯彻执行。1999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办8件,受理6件,审结率100%;2000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受理7件,审结率100%;2001年元月至7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11件,已办理7件,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加,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也逐步地走向规范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县依法行政的进程。具体做法是:一、重领导,建立健全机构《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后,我县及时下发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对行政复议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大政方针的确定,各种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并不断的完善,但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出来,致使基层工商所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行政法律法规自身的欠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可谓不少,仅工商管理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就有100多项,这些法律法规中,基本都规定了行为主体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也规定了执法机关对不该做的行为怎样进行处罚,但恨少规定对应该做而没有做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及执法机关应如何实现处罚。此类问题较为普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为例,在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