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中央和地主得税收入的弊端日益显现,严重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客观上助长了重复建设和地区封锁,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不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也不利于加强税收征管的监控。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进,企业新财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平稳运行,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进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必要条件。因此,2001年10月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起实行所得税民分享改革。这将打破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确定的按业改革发展和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合理调整,维护社会稳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简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关键在于其基本制度框架,即计征方式的转变。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计征方式将分类预征环节、年终综合汇缴环节有效地结合起来,在保证税收平稳入库的同时,能够充分地发挥个人所得税促进公平的功能。因此,由分类计征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计征方式,正是下一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方向。文章首先阐释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计征方式的实质,以及采用该计征方式在促进公平方面的重要意义;然后在此计征方式框架下,对分类预征环节、年终综合汇缴环节的计税单位、课税范围、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体系、收入归属与征管机构等税收要素进行科学的税制设计,并力求这两大环节各税收要素间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最后,提出相关的配套跟进措施,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简介: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生活的主体,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同时它也是我国公有制的代表。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大多数国有企业表现出缺乏竞争力,效益低下,管理落后,人浮于事,大量亏损的情况。这些,不但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成长与壮大,还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我国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和完善也是极为不利的。国有企业的亏损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大量职工下岗失业、社会需求疲软,沉重的就业压力等。这些问题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全因素。从这个意议上说国有企业的改革与脱困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