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案情简介2000年春节前,在盐都县组织的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中,发现有3户个体水产品批发门市,均将盛有双氧水的塑料壶与存放虾米的纸箱堆放在一起,现场监督人员随即制作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并同时对店主做了关于双氧水问题的调查笔录。店主均承认双氧水是用于浸泡虾米的,已使用半年之久。据此,经合议认为,经营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作出了责令改正和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经营户自知行为严重,很快就交款结案。但仔细推敲这3起行政处罚案件,有些地方值得商榷,也不失为日……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中具体行政行为只有达到证据确凿方能维持。行政复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在认定事实方面必须达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因此,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都是采取证据确凿为标准之一,否则,被决定(判决)撤销、变更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时,应收集哪些证据才能达到“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笔者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简介:上期案情回顾某市质监局在对本市一商场的纺织品标识执行《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标准检查时,发现该商场销售的某品牌亚麻高级休闲服标牌上的纤维成分与生产企业的广告牌所标注的不一致。在广告中,标明此服装用仿进口亚麻精心制作,但营业员在推销时却介绍这种服装是由高级进口亚麻制成。经检定,该服装组成原料内无亚麻纤维成分,属化纤织品,为不合格品。该案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产品违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纤维制品的主要质量指标———纤维含量不符,因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所涉产品属《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以次充好,应按《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罚。你同意哪种意见,请谈谈你的看法?(本案例由寸言提供)
简介:案情简介1990年12月24日,修水县税务局义宁镇税务所专管员樊振帮对宁红宾馆进行1990年度税收检查,宾馆会计陈昌禄提供了宾馆帐簿供检查,樊振帮认为宾馆已投入营业要征房产税。陈昌禄提出,宾馆属新办企业,房屋尚未验收结帐,未列入固定资产,宅基地已征了农业税,请求减免。樊振帮当时答应宾馆1990年度房产税可以免交,但要陈转告县人大代表、村支部书记兼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叶荣华,要与叶谈清以前的纠葛。第二天,陈会计很高兴地找到叶告诉他宾馆可以免交1990年度的税,同时也转告了樊要找叶谈清楚一事。叶听后很恼火,认为樊记恨他于9月份受县人大委派检查工作时曾说过几句指责樊的话,现在樊以职权来进行要挟报复,
简介:通过对曾被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处罚前后职业卫生状况的调查,评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果并提出相应建议。企业被实施行政处罚后,大部分能及时纠正涉及案由的违法行为,整改率为77.4%;同时整体职业卫生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建设项目劳动卫生“三同时”审查率从14.3%提高到83.3%;职业性健康检查率从26.2%提高到84.2%;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卫生培训率从5.5%提高到81.0%;有害作业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率从6.2%提高到41.5%。可见通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高了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了企业领导职业卫生法制意识,从而改善了劳动条件,保护了劳动者的健康。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既可以充分反映刑法的科学内涵,更有利于体现刑法的理性和人道,彰显司法文明和法律伦理主义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谦抑性,是对传统立法惯例的理性回归和超越,也是对世界立法趋势和潮流的呼应,科学性勿需置疑,本人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背景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必要性和从宽处罚的具体含义提出了相关见解。【关键词】老年犯罪从宽处罚宽严相济不适用死刑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2006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男性平均寿命70岁,女性74岁,人均寿命72岁。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及其占人口总数的相对比例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一个“老龄型”国家。①无论是从刑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社会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容态度来看,还是从刑法的机能、刑罚目的方面来看,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的做法势在必行。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增加了75周岁的老人作为应当适用缓刑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