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和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下面我就其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及所产成的影响加以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
简介:增值税类型的转换是增值税改革与完善的重中之重,而财政压力问题的评估又是增值税转型的核心因素和关键问题。从总体比较看,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宵行有限扣税的渐进式转型方案是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的最优选择,但同时还必须与适度扩大现行增值税的徵收范围相结合。从具体情况看,增值税转型的财政压力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其评估与测算思路可用绝对敷法和相对数法两种。通过评估与测算基本模型的构建,在实行有限扣税情况下,增值税渐进式转型的上下限财政压力区间大约为2100-5200亿元。如果在转型的同时适度提高其基本税率,则相应的财政压力将进一步减少,财政承受力将进一步增强。
简介:摘要:由于税收政策的运用是和经济社会生活中是紧密联系的,所以我们在许多时候也无法回避涉他合同的问题。涉他性质合同虽然看起来复杂,可是在社会生活中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大到为人们的按揭购车、购房等,小到购买商业保险,都会遇到涉他合同的问题[1]。当人们订立了一个向第三人履行的涉及他性质的买卖合同或承揽合同,并成为了这项涉他性质合同的主要当事人或是第三人时,谁应该履行征收税收的义务呢?向谁提供发票?假如人们订立的是一个由第三人承担的涉他性质合同时,则需要向谁来收款呢?谁来提供发票呢?因为目前的营业税法,只明确了有关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如何开具、怎样进行。本文主要对涉及他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开出问题加以研究,并利用例子讲诉了涉及他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应如何进行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