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法的中国观念是中国国际法理论的一部分,是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一个方面。国际法的中国观念要求充分利用法学理论的观点,并采用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寻求适当的国际法认识。就当前而言,中国适于采取一种尊重现实、基于现实的国际法观念,并进而探求这种观念的理论阐释能力和现实指导意义。中国所宜采取的现实主义国际法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观察和思考国际法存在时秉持务实求实的精神,在国际关系的情境中准确而科学地认知国际法,避免过于乐观的理想主义迷思,也要避免国际法虚无主义,不能将国际法仅仅看成没有确定性的实证道德;二是分析国际法问题吸收和借鉴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主义观点,认识到国家权力与权力体系对于国际法发展变化的核心作用。通过确立国际法的现实主义观念,可以加深中国国际法的理论化程度和实践针对性,并进而为形成国际法治的中国理论创造条件。
简介:摘要: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中被各国公认并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的基本原则,其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国际法体系的基础。保护基本人权原则是国际法基本人权原则的一项重要原则。基本人权是指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二战以前各国都意识到了人权保护问题,制定了许多关于人权保护的制度。二战以后,由于战争的残酷唤醒了人们的良知,开始全面发展保护人权。因此,战后由主权国家通过的《联合国宪章》首次明确规定了人权原则,联合国大会又制定《世界人权宣言》,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基本人权原则。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颁布极大推动了保护基本人权原则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