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民法强制规范,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惩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概述了民法强制规范的含义,对其解释和适用作出分析,并论述了设置强制规范的正当,以期为我国民法强制规范的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 标签: 民法 强制性规范 研究
  • 简介:强制个人账户养老金通行的评价标准可概括为"产权明晰、微观经济、宏观有效、正外部"四点,此四点中,产权明晰是基础,微观经济和宏观有效是核心,正外部是延伸。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作为一种强制的私人养老金制度,以此四个标准来度量这一制度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以厘清产权为基础,界定好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权关系,实行统账分离、参量改革并清偿欠债,一方面维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另一方面促进自愿个人养老储蓄的新发展,以此为基础完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的社会治理体系。

  • 标签: 强制性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 统账分离
  • 简介:摘要汽车产品是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本文就此次修订试做探讨、解析其主要变化,提出了专用车辆型式试验项目具体说明,并对此规则的实施提出了相关建议。

  • 标签: 汽车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 简介:摘要近几年,城市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层出不穷,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本文首先阐述了"两规"的现状,找出其存在的矛盾和共性,然后根据对土地用途的管控,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措施,最后构建了新的"两规合一"体系,旨在将“两规”统一到同一平台的规划体系中,实现土地合理利用。

  • 标签: 土地规划 城市规划 两规合一 规划体系
  • 简介:公示是涉及成本的经济行为,不同公示行为的成本、风险以及收益均有不同;而交易安全的辩护并不成立,因此强制公示颇值反思。公示作为当事人降低风险的机制,应由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公示作为推定知悉制度,与实际知悉具有相同的核心逻辑,不宜与物权变动硬性捆绑。公示规则应与实际知悉一并纳入知悉规则,并借助客观证明责任的方式加以表现。

  • 标签: 物权公示 成本 知悉规则 交易安全 客观证明责任
  • 简介:摘要偏瘫型脑瘫是大脑在发育过程中受到损伤引起一侧肢体异常姿势和功能障碍,占所有脑瘫类型的14.4%~38.0%1。患儿由于健侧手能完成大部分的日常活动,而出现不使用患侧上肢的情况,所以恢复较困难。本文对近10年来的强制使用运动疗法的文献,分别从理论基础和机制,研究现状及其改良和辅助的方法进行归纳整理。现综述分析如下。

  • 标签: 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 偏瘫型脑瘫 综述
  • 简介:在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律师参与,经历了由排斥到认可的曲折发展过程。当前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还存在一些困境,比如:获取案件诉讼信息困难,死刑复核程序行政化,法律援助范围有限,律师执业权利受限等。想彻底扭转死刑复核中辩护律师参与率低的局面,必须推动强制参与。首先,在立法层面,明确规定死刑复核中应当有辩护律师参与,以及没有辩护律师参与的法律后果。其次,细化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强制参与的程序机制,明确辩护律师强制参与的提起主体及启动程序,辩护律师来源,以及法院的通知义务及期限,建立辩护律师与承办法官及被告人的沟通机制。最后,加强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强制参与的保障,推进死刑复核案件的信息公开,保障死刑复核中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明确死刑复核中辩护律师强制参与的费用承担,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

  • 标签: 死刑复核 辩护律师 强制性 参与
  •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并探索强制运动疗法在急性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早期神经功能方面的干预效果。方法选取本院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收治的58例急性脑卒中后偏瘫患者,通过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将其作为对照组和研究组研究对象,每组各29例。对照组患者予以常规护理干预,研究组患者予以强制运动疗法干预,对比两组患者干预前后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情况及临床疗效。结果研究组患者与对照组患者干预前的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干预后的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为96.55%,对照组患者为72.41%,研究组明显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采用强制运动疗法对急性脑卒中后偏瘫患者进行干预,能够促使患者早期神经功能得到恢复,且能够提高临床治疗有效率,值得应用与推广。

  • 标签: 强制性运动疗法 急性脑卒中 偏瘫 神经功能
  • 简介:摘要目的针对不同时期脑卒中偏瘫患者的上肢功能障碍采用强制使用运动疗法的实际效果加以分析。方法在本院于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所接收的该类患者中任选100例,对照组的患者50例,以常规方式进行治疗。另50例则辅以强制使用运动疗法,治疗4周,为观察组。针对护理效果间差异加以对比。结果从治疗的两周以后,综合能力评分观察组都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不同时期脑卒中偏瘫患者的上肢功能障碍可以通过强制使用运动疗法得到有效的降低,拥有较大的推行和应用的价值。

  • 标签: 同时期脑卒中偏瘫患者 上肢功能障碍 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
  •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强制运动疗法结合任务导向性训练对痉挛型偏瘫脑瘫患儿上肢运动功能的影响。方法对在我康复中心的40例伴有上肢功能障碍的痉挛型偏瘫脑瘫患儿,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20例,2组均应用常规康复治疗及任务导向性训练疗法,治疗组加用强制运动疗法。在治疗前、治疗4周后分别采用改良Ashworth量表(MAS)评定上肢痉挛改善情况,应用脑瘫儿童精细运动功能测试评估量表(FMFM量表)对患儿上肢运动功能进行评估。结果治疗4周后,2组MAS及FMFM评分较治疗前有明显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治疗组FMFM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CIMT结合TOT可提高偏瘫型脑瘫患儿的上肢运动功能。

  • 标签: 任务导向性训练 强制性运动疗法 脑瘫 上肢功能
  • 简介:税收法定原则由自我课征原则演变而来,属于强制财产给付法定原则,是现代国家宪法的构架要素。基于意大利的经验分析,在现代社会,税收法定原则在解释上不仅应当保护私人利益,还应当保护国家共同体的一般利益。为此,税收法定原则的适用应当与代议制民主、政府职能扩张、地方财政分权等相适应,并体现出税收法律保留相对的特征。不过,税收法定原则当前在我国的落实应当遵循权宜的路径,即税收规则尽可能由人大来制定,鉴于当前在我国实质意义上限制课税权的量能课税原则在立法中尚未确立、税收司法化和对包括税收法定原则在内的税法司法解释极其薄弱以及对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违宪(违法)审查制度、依法行政制度、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制度、现代预算制度等基本制度并不完善或尚未引入,以致对政府制定税收规则缺乏有效的制约。

  • 标签: 强制性财产给付 税收相对法律保留 授权立法 地方财政自主 量能课税原则
  • 简介:【摘要】 目的 研究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采取强制运动疗法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康复的影响。方法 选择我院 2015年 5月 -2016年 10月纳入的 108例亚急性脑卒中患者,按照随机数字法分为两组各 54例,研究组采取强制运动疗法,对照组采取常规康复训练,比较两组治疗效果。结果 治疗前两组相关评分均无明显差别( P>0.05),治疗后发现研究组肢体运动功能、手臂动作以及生活质量评分较对照组提高,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 P< 0.05)。结论 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采取强制运动疗法效果更好,明显改善其肢体运动能力,同时促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恢复,提高生活质量。

  • 标签: 康复效果 强制性运动疗法 日常生活能力 脑卒中
  • 简介:强制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侮辱罪界分的主流标准是:为满足性欲而实施奸淫以外的行为是强制猥亵妇女犯罪,为满足精神刺激而实施猥亵以外的行为是强制侮辱妇女犯罪,出于报复动机而非流氓动机的公然侮辱行为构成侮辱犯罪。这种以人格尊严是三罪共同法益为前提的论断,难以为现有立法模式提供正当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之法益是自主权,侮辱罪之法益是名誉权。前者有别于后者之关键在于前者是侵犯被害人性自主权的侵行为。从主观不法角度认定性侵行为存在诸多缺陷,应从客观不法角度将侵行为界定为能够满足性欲的行为,并实现对强制侮辱妇女罪之消解。

  • 标签: 强制猥亵 强制侮辱 侮辱罪 法益 性侵行为
  • 简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公权力退出了商业拆迁领域,商业拆迁由原来以强制为主转向完全的私法自治,彰显了对私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但与此同时此转向亦衍生出新的矛盾和冲突,阻滞了商业拆迁的有序推进。应完全自治,还是应有所调适?需要检讨。基于权利的相对、以公平与效率为基础的利益衡平以及市场机制失灵的价值需求,应当在确保私权自治的前提下,辅之以有条件的国家强制,以协调各方利益的动态平衡,实现私权保护的理性和有序。商业拆迁应以此为指导思想重构其法律制度。

  • 标签: 商业拆迁 自治 强制 平衡
  • 简介:国家药典委员会近期对“生物制品通用名命名原则规程”和20个品种的拟修订标准进行征求意见,期限见下表,修订内容详见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http://www.chp.org.cn)。请相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尽快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反馈意见。

  • 标签: 修订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 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 信息 命名原则 生物制品
  • 简介:进入6月,京津冀地区蓝天变多了,但臭氧浓度上升,多次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作为PM2.5和臭氧的重要“气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Os)控制迫在眉睫。于是,作为京漳冀地区首个统一强制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正式公布。即从今年9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将统一实施建筑类涂装环保标准,限制油漆和胶黏剂等VOCs的使用。

  • 标签: 环保标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京津冀地区 限值标准 胶黏剂 建筑类
  • 简介:从教育政策学的角度来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随着2007、2014年的修订而不断得到完善,但执行偏差问题依然存在。为了揭示、分析并理解这些执行偏差问题,在研究中引入了NVivo质分析工具,对2002至2015年间的61篇相关文献进行了分析,以教育政策学中政策执行偏差的相关理论为分析框架,通过编码和建立树节点系统,从《标准》执行偏差的表现、原因与矫正措施等3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标准》执行偏差的表现”1级节点下,共析出8个2级节点、32个3级节点,即《标准》执行偏差有8种表现;在“《标准》执行偏差的原因”1级节点下,共析出4个2级节点、18个3级节点,即有4大方面的因素导致《标准》执行偏差;在“《标准》执行偏差的矫正措施”1级节点下,共析出6个2级节点、35个3级节点,即《标准》执行偏差问题可以从6大方面进行矫正,并结合2014版《标准》对《标准》执行中一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 标签: 体育管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执行偏差 NVivo质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