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九脑科医院 广东 广州 510510
【摘要】 目的 研究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采取强制性运动疗法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康复的影响。方法 选择我院2015年5月-2016年10月纳入的108例亚急性脑卒中患者,按照随机数字法分为两组各54例,研究组采取强制性运动疗法,对照组采取常规康复训练,比较两组治疗效果。结果 治疗前两组相关评分均无明显差别(P>0.05),治疗后发现研究组肢体运动功能、手臂动作以及生活质量评分较对照组提高,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采取强制性运动疗法效果更好,明显改善其肢体运动能力,同时促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恢复,提高生活质量。
【关键词】康复效果;强制性运动疗法;日常生活能力;脑卒中
脑卒中属于临床上常见的急性脑血管疾病,主要是由于脑部血管突然破裂或者血管受到阻塞,使其血液无法正常流入大脑,从而牵连脑组织受损。临床症状表现为一侧手臂、腿部突然感觉无力,半身不遂、神志迷茫以及昏厥等,严重威胁患者身心安全。近几年,我国脑卒中发病率以及致残率日趋增长,经过治疗后极易产生较多并发症,如不同程度肢体或者生活障碍,明显增加家庭以及社会负担[1]。因此我院展开研究,探讨强制性运动疗法在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恢复中的应用价值,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5年5月-2016年10月纳入的108例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按照随机数字法分为两组各54例。研究组男28例,女26例,年龄34-62岁,平均年龄(48.1±2.3)岁;对照组男29例,女25例,年龄35-63岁,平均年龄(49.4±2.4)岁。比较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别(P>0.05),可进行对比。
1.2 方法
研究组:(1)要求所有患者健侧必须穿戴固定前臂以及手部的夹板,并将其固定在休息位,同时采取尼龙搭扣束缚带沿着前臂及手部背面进行固定,最后采取吊带将夹板两端妥善固定在机体健侧。(2)治疗前指导患者正确穿脱夹板方式,使其独立完成。康复期间患者需要一直穿戴夹板,排除睡觉或者特殊情况。(3)将日常生活活动拆分成小动作来完成,并重复进行,根据患者具体恢复情况逐渐提高难度。对照组:采取常规康复训练,帮助患者制定运动计划,并不限制健侧帮助患侧完成日常训练。所有患者均连续治疗三周,1h/日。
1.3 观察指标
治疗前后分别进行肢体运动功能、手臂动作以及生活质量调查,比较两组患者康复效果。根据评分标准判定[2]:(1)肢体运动功能:总分为66分,分值越高说明患者肢体运动能力越好。(2)手臂动作检测:总分为57分,分值越高说明患者手臂运动能力越好。(3)生活质量:总分为100分,分值越高说明患者生活质量越好。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用 ±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治疗前两组患者相关评分均无明显差别(P>0.05),治疗后发现研究组肢体运动功能、手臂动作以及生活质量评分均比对照组评分高,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比较两组患者相关评分变化情况(分)
组别 | 肢体运动功能 | 手臂动作检测 | 生活质量 | |||
治疗前 | 治疗后 | 治疗前 | 治疗后 | 治疗前 | 治疗后 | |
研究组(n=54) | 5.5±1.7 | 25.9±2.4 | 18.2±2.4 | 41.6±3.1 | 56.2±3.4 | 88.2±2.4 |
对照组(n=54) | 5.3±1.6 | 13.4±2.8 | 18.7±2.5 | 28.5±2.8 | 57.1±3.5 | 76.9±2.7 |
t | 0.630 | 24.908 | -1.060 | 23.045 | -1.355 | 22.986 |
P | 0.530 | 0.000 | 0.291 | 0.000 | 0.178 | 0.000 |
3 讨论
亚急性期脑卒中属于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有80.00%脑卒中患者治疗后产生不同程度功能障碍,主要以上肢功能受限为主,直接影响其正常生活以及工作,明显降低生活质量[3]。因此若能够及时采取有效康复锻炼,可明显缓解功能受限情况,提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一步提高治疗效果,为预后提供保障。
随着医疗事业不断发展,常规康复训练已经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由于其主要以神经促进技术为主,对健侧无限制,训练过程中允许健侧帮助患侧共同完成锻炼。虽然取得过一定应用价值,缓解患侧活动能力,但治疗效果并不显著,可能延长病情。根据相关报道显示[4],李贺专家提出采取强制性运动疗法效果更好,能够快速改善患者上肢功能,提高生活质量。结合本文研究结果看出,治疗前两组相关评分均无明显差别(P>0.05),治疗后研究组肢体运动功能、手臂动作、生活质量评分较对照组提高(P<0.05),说明研究组可进一步提高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促进病情快速恢复,改善生活质量,为预后提供保障。强制性运动疗法中限制患者健侧,强迫其使用患侧进行康复训练,并根据其具体耐受程度,将日常生活活动分解成多个步骤进行,并反复练习,可明显改善其患侧运动能力[5]。
综上所述,强制性运动疗法在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治疗效果,促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恢复,改善肢体功能以及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袁文超,杨坚,靳令经等.A型肉毒毒素注射联合运动疗法治疗脑卒中后肘关节屈曲痉挛的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6,19(16):76-77.
[2]黄红红,王凌星,张泉香等.强制性运动疗法对脑卒中亚急性早期偏瘫患者上肢功能恢复的影响[J].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2014,36(11):838-841.
[3]何宗颖,何予工.改良强制性运动疗法对脑卒中患者上肢功能及日常生活能力的影响[J].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2014,36(10):790-792.
[4]李贺,柴文刚,徐国兴等.改良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对亚急性期脑卒中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康复疗效的评价[J].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2016,42(6):1183-1188.
[5]徐士军,周国强,马玉强等.脑卒中患者运动疗法效果的影响因素分析[J].浙江临床医学,2016,18(9):1636-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