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合同效力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协议的法律评价。如果双方基于意思自治订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未能生效,合同将不生效,双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作为市场经济交易法中的合同制度,合同效力制度对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合同效力制度中的无效合同,作为对合同效力的负面评价,尽管在法律后果上与被取消的合同和被认定无效的合同相一致,但与其他合同效力状态相比,除了在法律情况下转换无效合同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失去了主动修改合同效力的机会,交易结果往往是失败的。因此,如何确定合同是否无效,对合同当事人交易目的的实现有重大影响。
简介:摘 要: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白皮书,只有确保合同有效才能实现当事人权利的最大化。建设工程合同不仅受《民法典》《建筑法》等规制,还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约束,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评价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时,往往以行政监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认定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合同作为国家对当事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最为强烈的否定性评价,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实现,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未履行的不必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负有返还义务或赔偿义务。鉴于建设工程合同类型繁杂,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各不相同,为有效规避合同无效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保障建设方、承包方、分包方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围绕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与处理进行阐述,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在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时,不能仅机械的按照条文的字面规定来执行,更应当结合每个案件的客观情况,充分考虑到该条文的立法意图、适用该条文的时间性要求,否则,得出的案件结论,貌似合法,但不能有效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使当事人服判息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