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破产重整是问题企业恢复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践中,银行作为“僵尸企业”破产重整中最大的债权人,其债权保护面临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方面,重整计划批准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正当程序、强制批准情况下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设计不利于银行债权的实现;另一方面,在具体重整方法中,银行债转股方式面临法律适用上的障碍。在“僵尸企业”市场处置过程中,银行债权实现法律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其一,通过建立重整计划草案批准前的正当程序,给予银行债权人能够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其二,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批准后的异议机制,来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有效救济;其三,通过银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与普通企业等不同主体间“债转股”方式的分析,结合《商业银行法》、《破产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法律,提出银行与“僵尸企业”间债转股的具体内容,推进银行债权以市场化处置的方式实现。
简介:摘要房地产事业的发展,是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我国对住房需求的增大,房地产工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在房地产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房地产项目投资者和建设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对工程造价问题研究的重点"招投标阶段是房地产工程对工程造价的择优阶段,合同的签订阶段是对工程造价的全面规定和协商阶段。分析招投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对工程造价的选择和控制,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