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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疑难案件自司法活动产生之时就开始存在。中国古代法官与现代法官虽然处于不同的社会、政治、法律、文化环境之中,但却同样面对着疑难案件处理时的困境。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上的难题使法官们头痛不已。但也正是疑难案件成就了法官职业的崇高与辉煌。中国古代法官在处理疑难案件时表现出这样的特点: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受到各种法外因素影响,需要依靠法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才得以实现正义。

  • 标签: 古代法官 疑难案件 司法实践
  • 简介:<正>复仇,或称报怨,是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原始人普遍遵行的一种社会习俗。原始社会的复仇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专指父母、兄弟、亲属被他人杀害或遭到污辱,作为子弟或族人有义务报杀仇人的行为,这是约定俗成的正当报复措施,为本氏族每个成员所自觉遵守。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同氏族人必须相互援助、保护,特别是在受到外族人

  • 标签: 复仇制度 日本江户时代 杀人者 武士 复仇者 儒家思想
  • 简介:我国古代的耻辱刑吴平耻辱刑,也叫名誉刑,它是以对受刑人施以耻辱,损其名誉,使其精神上遭受痛苦和折磨为内容的刑罚。耻辱刑在我国刑罚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把耻辱刑专门作为一个问题来研究的论著还不多。笔者不揣浅陋,试予初步探讨。一、象刑...

  • 标签: 耻辱刑 受刑人 我国古代 刑罚 肉刑 法律答问
  • 简介:如果以“市民社会、具备形式理性的私法规范体系、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这一法律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是没有民法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法”,是自中世纪以来,欧洲国家在继受和发展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古罗马国家及欧陆近现代国家共同积累而成的。我们所谓的中国“古代民法”,应该是社会结构与规范功能意义上的“民法”。在社会结构方面,对私人或私人团体之间的关系,

  • 标签: 中国古代 民法 民事诉讼程序 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 形式理性
  • 简介:古代东方的专制与法律王立民在古代东方,专制与法律的关系密切。本文以那时典型的楔形文法、希伯来法(犹太法)、印度法、伊斯兰法、俄罗斯法和中国法为例,重点考察它们与专制的关系。法律是一种强有力的统治手段。古代东方国家的统治者都通过立法来保障专制制度。从立...

  • 标签: 古代东方 专制制度 唐律疏议 《唐律》 行政权 《汉穆拉比法典》
  • 简介:<正>某人因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刑,送到监狱里去服刑改造。左邻右舍就说,某人去坐监牢了。“监牢”一语,在群众中使用十分普遍,讲的就是监狱。“监牢”两字合用是两个朝代结合的产物。“监”字从明代开始使用,明代始称监狱为“监”。“牢”却在夏代就有了,“牢”是古代监狱的称谓。

  • 标签: 我国古代 监狱 结合的产物 《说文解字》 监牢 建筑形状
  • 简介:我国古代法律体系作为中华文明的一部分,有自成一系的鲜明的个性,人们纷纷从各种视角成其成因及发展进行分析,在此,作者试图以地理环境为出发点阐述我国古代法律的四个特征:(一)法自君出;(二)以礼为纲;(三)刑法为主;(四)从属行政,以期作出有力的论证。

  • 标签: 中国 古代法律 个性 地理观 法自君出 以礼为纲
  • 简介:<正>我国的监察制度源远流长,在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等方面均有独特的创建。本文以秦、汉、唐三个时代为代表,试析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一、历朝统治者都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并且日趋完善。我国古代负责监察百官的称为“御史”。战国时,韩、赵、魏、秦等国所设置的御史,虽是国君基左右记事之官,但涉及百宫言行,已具有监察性质,至秦,中央设立监察机关——御史府,以御史大大为官,执掌“典正法度”,以御史中丞负责举劾监察,并派出御史监郡。《迪典·职官》载:“秦兼天

  • 标签: 监察御史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监察机关 监察官 御史台 监察机构
  • 简介:<正>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历史源远流长,自春秋战国私学之盛兴,各种学派的兴起,法律学也作为一门学问在法家学派师徒之间转相传授。战国时秦孝公用商鞅,以刑法为教,于是秦人妇孺皆言商君之法。由于法律这门学问适应了当时地主阶级巩固刚建立起来的封建政权的需要,因此法律教育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普遍重视,法律教育借助政治势力的支持,空前普及起来,这是中国历史上法律教育第一个大普及的时代。中国历史上法律教育的第一个大普及的

  • 标签: 统治阶级 中国历史 春秋战国 转相传授 法家学派 封建政权
  • 简介:中国古代封建“吏治”漫议高晓凌战国时期的政治家韩非说过:“明主治吏不治民。”①意思是说,明智的国君只要把官吏管理好,老百姓自然也就好治理了。中国历代统治者大都领悟到了“吏治”对国家社稷的重要,因而认真规定了官吏的任用、奖惩等制度。其中有些很值得后人借...

  • 标签: 中国古代 吏治 春秋战国时期 《唐六典》 统治者 官吏选任
  • 简介:刑罚的适用要奉行因时制宜原则最早见之于《尚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历代统治者对“刑罚世轻世重”的具体理解都体现了“乱世刑重,治世刑轻”的观点。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观点来看问题,其实封建社会的“治”和“乱”都是阶级矛盾尖锐或缓和的集中体现。在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往往由于统治阶级过分盘剥人民,引起社会阶级矛盾加剧,导致激烈的阶级对抗,于是统治者就用繁苛的立法、加重的刑罚对人民进行严酷的镇压。《史记.夏本纪》记载:“自孔甲以来,诸侯多畔,菜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这里就描绘了一个典型的乱世。但是,历史上为了缓和社会阶级矛盾和社会阶级矛盾的缓和,也会带来刑罚宽缓

  • 标签: 刑罚 阶级矛盾 适用原则 阶级斗争规律 经济关系 统治阶级
  • 简介:神明裁判是古代司法证据制度不发达的产物,当司法官员对于原、被告双方的是非曲直难以判明时,便借助于神意来裁判。神明裁判是一种非理性的审判方式,是基于人们对原始宗教的崇拜和对自然界的无知认识而产生的。中日两国在古代法制文明初期,都有过占卜裁判的情况,后来随着两国律令法体系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疑难案件证据不足的问题,使神明裁判失去了存在的空间。从公元13世纪以后,随着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和日本幕府统治的确立,儒家“无讼是求”的观念和日本法律处于秘密的状态,严重制约了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中日两国几乎同时出现了神明裁判复活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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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希腊是西方法治文明的发祥地,“民主”与“法治”的概念均诞生于古希腊。文章首先论述了希腊民主政治的起源与发展,继而探讨了希腊民主政治的特点及影响,最后分析了古希腊的法治思想以及古希腊的人治与法治的论争。

  • 标签: 古希腊 民主政治 法治
  • 简介:<正>羑里,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最早的国家监狱——殷商的国家监狱,因囚禁过西伯侯姬昌周文王而闻名。羑里,原是一座小城的名称,亦作“牖里”。在古代,“羑”“牗”两字通用,在《尚书大传》、《史记》等古籍上都写作“牗里”。大约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由于商代的君主纣王(帝辛)荒淫无道,残害忠良、任用奸佞,使得国势每况愈下,导致人

  • 标签: 我国古代 姬昌 监狱史 《史记》 周文王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简介:<正>谁也不会否认人类社会由众多的个体组成。然而纵观直到清末以前的中国社会,人——这个活生生的个体却几乎被法律遗忘了,而家庭这个血缘亲属团体反倒真正成了社会的细胞。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在内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建立在这个牢

  • 标签: 家庭 法律制度 政治制度 社会制度 古代法律 亲属
  • 简介:通过考察中国和英国的古代司法史,可以发现,公开是中英两国司法一以贯之的重要传统之一。这个公开传统主要表现为两个维度:司法的过程公开;民众参与司法活动。由于古代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存在着异同,因而两国公开传统之表现既有暗合之处,亦有相异之处。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洞见中英传统司法文化,亦有益于中国当代司法建设。

  • 标签: 古代 中国司法 英国司法 公开传统
  • 简介:言谏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御史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两翼。其咨询、规谏的职守和作为,凸显出自己特有的光彩,给古代封建专制政体注入了一股难能可贵的活力。拟就我国古代言谏制度的源流演变及其实施、得失进行探讨,以对当代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提供一定的史鉴参考。

  • 标签: 言谏 给事中 封驳 中国 监察制度 古代
  • 简介:<正>赌博蠹政害民,自出现以后,就是一大社会公害。中国封建社会大多数朝代的统治者在禁止民间赌博的同时,对于官员赌博这一“蠹政”给予了程度不等的重视,并制定了宽严不一的惩治措施。系统地研究这些措施及其成败得失,对当今惩治腐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及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不无裨益。

  • 标签: 赌博罪 我国古代 官员 惩治措施 惩治腐败 统治者
  • 简介:<正>我国古代法律很早就有共同犯罪的规定,较完整的概念如晋张斐“律表”所云:“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议谓之谋、三人谓之群,制众建计谓之率.”《唐律疏议》也说:“共犯罪者,谓二人以上共犯.”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古代法律中的共同犯罪划分为不同的形式:〈一〉一人就能单独实行的任意共同犯罪和必须有数人才能实行的必要共同犯罪.前者如盗窃罪,后者如谋反、谋大逆等罪名;〈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如秦律规定的:“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何以论妻?非前谋也,当为收;其前谋,同罪”;

  • 标签: 共同犯罪 造意 我国古代 古代法律 通谋 《唐律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