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如何在南海主张不受《海洋法公约》调整的历史性权利,同时又受《公约》尊重,这是一大难题。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本身存在两个缺陷:第一,试图以单一的历史性权利规则主张涵盖整个南海海域的权利,未能解决与《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冲突。第二,以《海洋法公约》之外的法源主张区别于《公约》的历史性权利,但海洋权利内容又是《公约》框架内的事项,由此又落入《公约》的调整范围。对历史性权利的法源、性质和内容的阐明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症结所在,只有对此作出有别于《公约》权利的主张,才能落入《公约》序言“未予以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的条款中,以此排除《公约》的适用。本文试图对历史性权利做全面解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是区别于《公约》权利的体系,不受《公约》调整;其次,试图处理历史性权利与《公约》权利的并存关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受《公约》尊重。
简介:[摘要]南海问题早在中菲建交之前,就已存在于中菲关系之中,但并未影响中菲1975年建交。2013年初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之前,尽管南海问题也曾多次使中菲关系遭遇麻烦,但中菲关系都能有惊无险地稳健发展。2013年初启动的“南海仲裁案”事实上最大化了南海问题对中菲关系的负面影响。“南海仲裁案”期间,中菲关系因南海问题而陷入建交之后的最低谷。2016年7月仲裁结果公布后,中菲关系就会在“南海仲裁案”的正式结果下运行。菲律宾新总统有意于发展异于前任的对华关系,但“南海仲裁案”已是最大的障碍。淡化“南海仲裁案”可能是2016年7月之后中菲关系的务实选择;淡化并不意味着放弃,仅是为了双边关系考虑,刻意对“南海仲裁案”“视而不见”而已。淡化“南海仲裁案”应该是中菲南海“新共识”的首要内容。菲律宾坚持“南海仲裁案”与中国坚定地批评“南海仲裁案”都无助于双边关系,要求阿基诺之后的菲律宾政府明确放弃或者反对“南海仲裁案”也不现实。为了巩固“淡化”的效果,也为了避免类似“南海仲裁案”的事件再度出现,中菲双边应该努力推动南海实质性合作。淡化“南海仲裁案”不仅有助于菲律宾在中美之间都能发展起稳健的关系,还有助于缓解南海困局,并可能降低中美对抗的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