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6
320 个结果
  • 简介: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既是正确处理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予以贯彻落实,不仅对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价值。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司法 宽严相济
  • 简介:少年司法刑事司法准则的确立需要考察少年司法自身的理论基础,同时兼顾当前少年司法模式的转向要求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少年司法的理论基础中需要重点关注少年司法的成因及其所衍生出的对待未成年犯罪人的核心原则;在少年司法模式的考察中,需要明确传统模式的利弊以及当前恢复性少年司法的优势,从而在刑事司法准则中与之呼应;此外,中国少年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境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少年司法刑事司法准则必须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大致的方向。

  • 标签: 少年司法 未成年犯罪人 标签效应 恢复性司法
  • 简介:随着环境刑事司法功能的拓展,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成为环境损害救济的重要方式并获得广泛应用。在环境犯罪中设定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但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刑事司法适用存在法律依据不足,裁量因素不明,实施成本不廉等问题。建议通过明确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法律依据来有序推动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适用,规范环境损害修复责任适用的司法裁量,并通过刑事和解、案件审理专门化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刑事司法适用。

  • 标签: 刑事司法适用 损害修复 环境犯罪
  • 简介:我国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制度引入公诉案件,但未做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区分。当刑事和解与少年司法制度碰撞时,会产生不一样的效能和表现形式。本文通过追溯刑事和解本源以及将刑事和解与关联制度进行比较得到启示: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国家权力可作适当的让渡,未成年人刑事和解相比成年人应当进一步拓宽适用面。基于刑事和解之于少年司法具有利益衡平的独特价值,主张赋予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更为丰富、开放的内涵,适当拓展适用范围,合理设置和解程序,和解后果适度宽宥,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挽救未成年人。

  • 标签: 刑事和解 少年司法 融合 完善
  • 简介:从我国少年刑事司法的现状看,少年司法保护的法律框架存在先综合治理后司法保障、附属于一般刑事立法、立法体系的分散性与非系统化的问题。少年刑事司法应确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重在教育的理念。在此理念指引下,我国少年刑事司法相关制度的构建应当包括:在社会调查之外丰富人格评定方法;增设审前转处程序,赋予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筛选权;借鉴复原司法模式的合理内涵,对被害人因素给予充分关注;建立适合未成年犯身心特点的社区矫正机制。

  • 标签: 少年刑事司法 现状 理念 制度构建
  • 简介:在我国当前贯彻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背景下,将人格刑法理论引入我国定罪、量刑和行刑中具有特殊价值和现实意义。人格刑法学对人予以高度关注这一点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并从中得出其对确立和执行我国刑事政策的有益借鉴:一是有利于刑法实质正义的实现。二是从整体上把握犯罪人。三是可以促进刑事政策的合理化,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

  • 标签: 邱兴华案 人格刑法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 简介:2012年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这是实践经验的升华,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对新刑诉法第270条中"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的理解是难点,应当根据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不同作出相应的解释;第267、268、270条的理解存在歧义,可以通过恰当解释加以消除;第73、83、91条规定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未成年人时各有特点,值得探讨。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司法 《刑事诉讼法》 共犯
  • 简介:目前,世界各国少年司法的立法模式可以归纳为附属条文模式、半独立立法模式和独立立法模式三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未成年人专章,开启了中国少年司法法典化的大门,这是十分值得肯定的。但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彩取的半独立立法模式将把我国少年司法法典化之路引向何方,值得认真思考。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修订 少年司法 立法模式
  • 简介: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中共广西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钦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制度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体化”研讨会,于2013年7月30日至31日在广西钦州市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回顾展望各地探索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 标签: 刑事司法制度 未成年人 刑事诉讼法 一体化 研讨会综述 制度建设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予以规定,是修法的一大亮点,也是对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完善。最高人民法院起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解释的宗旨是立足实际,确保解释符合立法精神,同时吸收少年法庭成熟的工作经验,有效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细化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对未成年被告人、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 诉讼程序 审判实践 司法解释 修改完善
  • 简介: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长期以来过分注重保障未成年人权利,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暴力犯罪现象突出,成人化作案手段明显,未成年人再犯罪现象突出;对犯罪人的特殊预防功能的冲击,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一般预防功能的冲击,难以满足同罪同罚的刑法原则。在注重事后“轻缓化”处理的同时,应切实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寻求替代、弥补措施来降低对刑罚预防功能的冲击,在个体差别化待遇和维护法律的威严上找到平衡点,不断协调、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大格局。从而帮助未成年人走好人生关键的第一步。

  • 标签: 未成年人司法 轻缓化刑事政策 一般预防 特别预防
  • 简介:少年司法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起步晚,发展速度较慢,多年来只在实体法上有原则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程序法作保障,因此少年司法制度一直处于困境之中。今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这对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价值。

  • 标签: 少年司法 刑事诉讼法 价值
  • 简介:留守人群是城乡二元体制与城市化进程的特殊产物,是现代社会与传统乡土夹缝里的弱势群体,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随着农村留守人群犯罪与刑事被害问题日益凸显,对农村留守人群进行特殊的刑事司法保护也成为预防农村留守人群犯罪、保障农村留守人群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关键。立足于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管理,考虑到恢复性司法理论框架下的犯罪预防与被害保护以及刑事一体化理论下的多机构协作与诉讼机制衔接,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施行对留守人群的刑事司法保护具有必然性与可行性。

  • 标签: 农村留守人群 刑事司法保护 检察职能
  • 简介:尽管我国古代没有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但"恤幼"思想和宗法伦理却如现代的刑事政策一样,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在"恤幼"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古代法律在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诉讼等方面对犯罪未成年人给予一定的特殊照顾.同时,为了维护家族内部的"尊卑有序",宗法伦理要求对违背家族内部等级秩序的行为予以严惩,据此,我国古代法律设立"不孝"罪、"准五服以治罪"等制度,它们虽不仅仅指向未成年人,但却是古代未成年人特定犯罪定罪量刑的重要准则.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政策 “恤幼” 宗法伦理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体化的基本思路为:通过方法的刑事一体化达到观念的刑事一体化。要考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体化的实质要害、发展得失需要从不同的刑事法律学科之间的关系分析入手。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应当体现“保护.教育.矫治”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应协调发展,共同服务于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维护司法正义。我国少年司法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刑事法治相结合的产物,应促使形成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内部与外部运行相协调的机制,以真正实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体化。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未成年人 刑事司法一体化 保护 教育 矫治
  • 简介:保护未成年人是一种普世性文化价值追求。世界各国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经历了从“惩罚主义”到“保护主义”的嬗变,从早期仅仅对未成年人给予实体性保护处遏措施,到后期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实体性保护与程序性保护并重的嬗变。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保障存在两极化趋势。在对未成年被告人给予刑事处分的案件中,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程序性权利保障。作为体现对未成年人实体性保护处分的附条件不起诉,却牺牲了未成年人的正当程序权利。

  • 标签: 保护处分 正当程序 刑事政策 未成年人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然而,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依然存在众多问题,非监禁刑适用率过低、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规定粗疏、案件分流机制构建忽略了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的分流。远景上看,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应当与刑事司法制度相脱离,跳脱刑罚中心主义的思路。

  • 标签: 未成年人 司法制度 刑事诉讼
  • 简介:在审判实践中,外地犯罪未成年人在司法保护方面比较本地犯罪未成年人存在一定差距,包括羁押救济不平等、庭审法定代理人缺位、辩护救济力度不够、实体处罚“同城不同判”、判后帮教不到位等诸多问题。鉴于这种情况,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起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旨在解决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实体救济与程序救济问题的“公益代理人”制度与“同城待遇”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出发,我们认为国家有必要构建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司法保障体系,在宏观制度与操作细节方面予以精心设计,使之配套协调。首先,应当构建羁押救济保障机制,以使得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在相同情形下有获得取保候审、防止超期羁押的权利。其次,有必要推广公益代理人制度,并发挥公益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促进作用。第三,应当扩大指定辩护人适用范围。对开庭时已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为其指定辩护人,并将指定辩护前延至侦查阶段。最后,要创造帮教条件平等适用缓刑,确保同罪同罚。同时,加大外地少年犯跟踪帮教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设立以法院为中枢机关,集民政部门、社区街道、司法机关及社会志愿人员于一体的帮教协作联合机制,对外地未成年犯提供物质、心理以及判后安置等全方位的帮助。

  • 标签: 外地未成年人 刑事被告人 司法保护
  • 简介:本文从解释依据、刑事政策的合理性两个角度对最高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出罪化解释进行探讨。解释出罪的类型包括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出罪和轻微型出罪。前者通过对刑法条文的文理解释实现,后者通过适用刑法第十三条但书实现。但是,未成年人的转化型抢劫行为的出罪化解释并不符合刑事政策的要求。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出罪化解释 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