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核发情况自查工作并重申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2009》299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简介:物权公示原则是物权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为贯彻物权的对世性和排他性所设,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贯彻于民法的方方面面。尽管物权公示原则和隐私权所指向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重叠,但因两者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立法目的,适用于不同领域,在理论上并不排斥,故两者可以且有必要并存于一圆法律体系之下。在具体适用上,因隐私权保护属于基本法,而物权公示原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为贯彻物权公示原则所必须公开的信息,隐私权人应当作出让步,但这种让步仅限于物权公示原则的目的范围内,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便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我国现行立法多为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且存在漏洞,应尽快予以完善。
简介:摘要: 武汉九省通衢,是中国的经济地理中心,更是华中地区唯一可直航全球五大洲的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武汉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作为一个人口密集,文化多元的超级大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示语及其翻译的规范性对于一个城市的形象尤为重要。本文从生态翻译学的三位转换原则出发,以武汉市地铁公示语为例,探讨三位转换用于城市公示语翻译的指导性意义,分析其英汉互译的规范性、合理性,并提出对现代公交系统公示语翻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