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由的本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政治哲学中的自由概念具有明确的含义,它并不离开常识很远,主要指社会制度所加于个人的限制的范围应尽可能小,并且以合理性为条件并向选择性开放.罗尔斯等政治哲学家对自由都作过详细的论述,包括自由与平等、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只能以更大的自由为理由来限制当下的自由.一方面,服从良法可以捍卫公民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正如洛克所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否弃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并扩大自由.法律与自由在此原则基础上一致了起来,不应片面地只强调一个方面.自由与社会整合关系密切,不尊重公民个人自由选择权的整合是表面的、难以持久的,真正的社会团结是以负责任的个人的充分自由选择为基础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是扩大公民自由选择权、加强社会整合的一个实例.自由与公正关系密切,公正分为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实质公正强调的是分配结果的平等,而程序公正则要求分配标准的普适性,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程序公正看起来比实质公正具有更大的可行性,强调的是竞争起点的平等.就可行性而言,以程序公正为主、实质公正为辅,看起来是更现实合理的分配方式.
简介:在工业社会,人们建立起了官僚制组织从而实现了有效地社会控制。可见官僚制组织是一种"控制导向"的组织,并且在其发展的路径依赖中形成了"控制导向"的思维惯性与行为模式。随着后工业化进程的开启,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迅速增长,官僚制组织不但无法在社会管理中保持其优势地位,反而陷入了"控制悖论"之中,遇到了合法性流失的严重危机。通过对官僚制理论的深层价值分析可以发现,建立在技术理性基础上的"形式公共性"追求是产生"控制悖论"的根源。对于官僚制组织的这一"控制悖论",通过技术的改进去加以解决已经走到了极限,因而只有根据后工业化时代的环境特征去探寻新的替代性组织形式,并在此过程中实现"形式公共性"与"实质公共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