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侵权行为是指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在大陆法系的民法体系中,侵权行为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而我国民事立法采用了“侵权”这一概念,侵权行为法律规范与债法体系分离。侵权行为法律规范的价值在于填补受害人损失,分担风险和预防损害,体现了权利本位和私法自治的理念;如果以侵权取代侵权之债,将惩罚、制裁等公法目的附加于侵权法之上,超出了私法本应有的负载,可能带来公权力扩大而私权受限的后果。我国将来的民法典应回归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使侵权行为法律规范回归债法体系,贯彻私法自治和权利本位之价值,保护行为自由。

  • 标签: 侵权行为之债 侵权责任 私法自治
  • 简介:违约责任侵权竞合是民事责任竞合中的一种。《合同法》第122条之规定是民事法律第一次对违约责任侵权竞合的规定,该规定及其司法解释赋予了当事人选择权,强化了强求权的效力。然而,现行司法实践中,在很多情形下,无论当事人如何选择请求权,都难以获得周全的救济。

  • 标签: 责任竞合制度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 《合同法》 选择请求权
  • 简介:机会丧失理论运用于各种类型的诉讼中,显示出它广泛的适应性,对于受害人之机会利益损害予以填补救济,体现了对矫正正义的坚守。机会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保护客体为特定的"机会利益"。机会成本的损害赔偿通常情况下小于预期损害赔偿的标准,而大于恢复原状所获得的利益,即预期损害赔偿≥机会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损害赔偿。机会权损害赔偿路径为:从确定机会权侵权损害事实出发,通过相关的弹性价值体系的筛选与平衡,最终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而通过机会权商业化方式,将非财产的机会利益转换为财产利益确定赔偿的数额。未产生现实损害的,要对被侵权人机会权的丧失进行象征性赔偿。

  • 标签: 机会 机会损失 损害赔偿 利益权利化
  • 简介:广告发布者是广告产品的最后把关者和监管者。现有《广告法》有关广告发布者侵权的规定不完善,使得该条款形同虚设。应当改向发布商倾斜理念为向消费者倾斜的理念。为此,法律应当以信赖财产侵犯说为基础,规定广告发布者实质审查义务和过错举证责任;应当引进惩罚性赔偿,并建立律师费用请求权和发布者专门赔偿基金救济机制。

  • 标签: 欺诈 信赖 惩罚性赔偿 救济机制
  • 简介:互联网时代,网络侵权成为各国版权改革的核心,网络版权侵权以网络服务商责任为焦点。本文从网络服务商网络侵犯版权责切入,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之不同,剖析网络服务商网络侵权之特定责任;依次平衡公共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作者权,合理定位网络服务商版权责,廓清网络侵犯版权边界。

  • 标签: 网络服务商 版权 侵权责任
  • 简介:一、卓越法律人才《侵权法》课程教学改革面临问题侵权法是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种类以及对侵权损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卓越人才计划中,《侵权法》是湖南大学法学本科生专业核心课。笔者在承担《侵权法》教学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影响到教学效果。

  • 标签: 课程教学改革 侵权责任法 法律人才 民事法律规范 侵权行为 损害后果
  • 简介:因果关系是当前内幕交易侵权司法实践面临的突出难题,但相关理论均建立在对内幕交易错误定性的基础上,因而无法提供有效破解方案。内幕交易本质上是内幕人利用通过不公平机会获得的内幕信息,对其他不知情投资者实施的不公平交易行为,而非欺诈。这些不知情投资者均是出于对证券市场公平性和诚信性的信赖而参与其中的,如果其知道反向交易者中存在内幕人,必然不会作出导致自己利益受损的交易决策。因此,自内幕交易开始至信息公开期间内与内幕人从事反向交易的投资者均面临遭受内幕交易侵害的现实危险,故应推定其受损交易皆与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应将内幕人的赔偿总额限定在违法所得范围内,以达致补偿实际受害者损失与避免课以违法者过度责任的双重目标的平衡。

  • 标签: 内幕交易 侵权责任 因果关系 司法认定
  • 简介:职工人事档案与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前已有为数较多的涉及职工人事档案遗失的侵权诉讼,引起了大家对职工人事档案侵权事件的关注。本文结合《侵权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对职工人事档案是否属于民事权益的范畴,单位遗失职工人事档案是否构成侵权,单位遗失职工人事档案侵权如何承担等几个问题的研究,浅析单位遗失职工人事档案侵权,并敦促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妥善保管好职工人事档案,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 标签: 人事档案 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 损失赔偿
  • 简介:云计算产业勃兴给著作权侵权认定带来全新挑战。准确界定提供商侵权有利于保障合法权益并促进技术发展。亟待区分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基于个案综合考量确定不同模式下提供商责任范畴,尤其是明确避风港免责原则的适用问题。

  • 标签: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直接侵权 间接侵权 著作权
  • 简介:目前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制度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必要转变为过错责任原则,并对于具有过错的行为模式进行类型化处理。在侵权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应当赋予权利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于损害赔偿数额应当具有重要影响。这种制度改进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领域贯彻了民法的一般原则,体现了专利保护特殊性的要求,充分利用了TRIPs协定所带来的灵活性并借鉴其他国家专利立法经验,也是解决我国目前损害赔偿领域无过错原则适用当中诸多问题的有效途径。

  • 标签: 专利侵权 损害赔偿 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
  • 简介:侵权法》第65条规定了环境侵权无过错归责原则。环境侵权概念内涵,即指因人为活动而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进而损害或者可能损害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环境权益等的行为。环境侵害包括环境侵权和纯环境损害,纯生态环境损害不包括在环境侵权范围之内。试图通过环境权或生态权理论的建构或者通过"纯经济损失"的法律解释方法将纯环境损害纳入传统私法救济路径并非可行。可行的路径应为借鉴欧盟环境责任指令,制订我国环境责任法,规定一定目录的企业、行业、场地、设施、装置等的所有者、经营者、持有者或占有者对其运营所致的生态环境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对此以外的情形承担过错责任

  • 标签: 环境侵害 环境侵权 纯环境损害 无过错归责原则 过错归责原则
  • 简介:言论自由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不仅是现代人权制度和民主制度的基础,更是现代宪政价值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其基本性和重要性决定了言论自由权保护的法律优先性。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介的发展为言论自由权的行使提供了崭新的平台,网络言论自由在中国承担着重要的民主监督功能。然而《侵权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过于重视救济被侵权人而忽视言论自由权的保护,造成了对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潜在压制。由此折射出我国在言论自由权保护方面的立法缺失,为此需要通过立法理念的更新、相关规则的重新设计以及司法解释等途径,来完善我国新兴媒介下言论自由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

  • 标签: 言论自由 网络服务提供者 侵权责任 利益平衡 比较研究 规则设计
  • 简介:过失客观化语境中,责任能力不再是过失构成的逻辑前提,从而丧失了在实证法上加以规定的必要。但责任能力制度原旨在表达对理性能力不及的未成年与精神病加害人保护的价值,不应被完全抹消;相反,这种价值可以通过绝对年龄下未成年人与完全丧失意思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特别免责,以及适当考虑绝对年龄以上未成年人之年龄、智力、经验以型构合理人这一兼容主观的方法得到部分实现。以此去检讨反思《侵权法》第32条的规定,可以认为,其认定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构成过失且须因有财产而担责,规定监护人承担无过失责任及被监护人无财产时的单独责任,均有不合法理现实且失于实质公平之嫌。

  • 标签: 责任能力 过失客观化 无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 简介:一、《侵权法》第67条是对数人环境污染按份责任的规定吗《侵权法》第67条首次在侵权法层面对数人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承担作出了规定,在世界法制史上尚属首例。但是该条文的出台并未给数人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承担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由于第67条用语的模糊,加之学者们对《侵权法》总则中共同侵权行为的不同认识,导致了对该条文截然不同的理解。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民法室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释义书》为代表,认为第67条是对《侵权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 按份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 解释论
  • 简介:行政处罚归责原则解决的是行政相对人违法责任的基础问题,具有根本性的法律意义。我国行政处罚实务中坚持的"客观归责原则"与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坚持"主观归责原则"形成了鲜明性的落差,也给我国立法与执法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更好控制行政权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在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上,行政处罚的归责原则应由"客观归责原则"转向"主观归责原则"。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立法体系将来则应坚持以过错原则为基本,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

  • 标签: 行政处罚 归责原则 主观归责原则 客观归责原则 过错
  • 简介:主旨概述:根据苏格兰和英格兰的法律,若有食物、药品等物品由生产商出卖给销售商并逐步流转到最终购买者或真正消费者手中,且此种出卖的形式决定了销售商、最终购买者以及实际消费者都难以发现货物可能存在的缺陷,那么该生产商对最终购买者和实际消费者都负有保证该物品不存在足以损害健康的缺陷的注意义务。(LordAtkin,LordThankerton和LordMacmillan三人赞同,LordBuckmaster和LordTomlin两人反对,上议院最终以三比二的勉强多数支持了此次上诉。)

  • 标签: 侵权责任 英国法 过失 消费者 购买者 注意义务
  • 简介:药品这把"双刃剑"在治病救人的同时也在威胁着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如何最大化地保护药品侵权受害者的利益,实现社会整体价值?构建药品侵权强制保险制度为解决现阶段的问题提出了新的探讨方向。

  • 标签: 药品侵权 责任保险 必要性
  • 简介:在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纠纷解决的时间跨度及被侵害物市价的变动不居,使得选择不同的时间点作为计算损失额的基准时间,数额有别,直接影响当事人利益。《侵权法》第19条规定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置此后至作出判决期间的价格变动于不顾,仅能使被侵权人回复至侵权行为发生前的"原有状态",并不能使其回复至如同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应有状态",有违侵权损害赔偿宗旨,亦与损失评估、司法实践不符,难以解决纠纷。就此,在被侵害物市价无明显波动时,可以损失发生时为基准时间;反之,则需依填补损失、预防侵权理念确定公正的基准时间。

  • 标签: 财产损失 基准时间 侵权责任法
  • 简介:本文以《侵权法》第10条条文为中心,从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出发,结合民法解释学相关方法,就诉讼实践所要解决之共同危险行为之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进行了梳理。笔者认为,应根据共同危险行为所涉不同归责原则识别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加害人不明不应作为客观构成要件,从法律上的事实推定制度的原理出发,应当采用因果关系排除说作为行为人的免责事由。

  • 标签: 立法目的 攻击防御方法 归责原则 法律上的事实推定
  • 简介:商标本质上是一种"来源标识",其基本功能是为消费者识别被标识商品的来源提供保障,商标权的设置和保护应当围绕商标的实质和功能进行,商标意义上使用商标标识引人混淆是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可依《商标法》得到保护。立足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具有模糊性和灵活性,实践中大量存在非商标性使用商标标识等无法依靠商标权保护的情形,应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作用,特别是适用其一般条款,以提供商标法以外的恰当保护。

  • 标签: 商标侵权 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搜索 商标性使用 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