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民族绵延不绝几千年的历史孕育了以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刑民不分为特点的中华法系。我国古代没有产生诸如罗马法之类的真正意义上的私法抑或民法。民法学者梁慧星对此的解释是,“其根源在于,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因统治者长期推行重民抑商的经济政策,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主导地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市场经济极不发达。且在政治上实行专制主义统治,个人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观念无由发生,因此不具备民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如果我们更进一步,循着历史及在历史过程中沉淀下来的文化的轨迹去探求法的精神,我们或许也会发现,间题的根源其实就在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价值取向上。这一价值取向,大
简介:<正>董必武同志(1886~1975),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同时,他还是我们党的一位法学专门家.他不但长期从事法制建设的实际工作,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了许多独创性的见解,给我们留下了极为珍贵的精神财富,董老的法学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对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繁荣社会主义法学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值此董老诞辰一百零一周年之际,研究和学习董老的法学思想,并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当是我们对董老的最好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