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种"非正当性"本土资源的黑社会与国内学者强调的"正当性"本土资源具有类似的社会基础与结构原则。与某些正当的民间组织类似,黑社会组织是普遍信任缺乏所导致的特殊信任现象。黑社会在秘密性和组织性的引诱下会道德失控,从而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黑社会组织内部的信任特点是"不道德家族主义":对内的道德理想主义和对外的反道德主义并存。黑社会组织产生的社会基础是信任和组织上原子化的游民,无依无靠的游民只要有一点信任的纽带,就形成互助性组织,进而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产生还与国家权力的松懈或者权力技术不发达有关。中国当下城市的农民工群体有着"游民化"的倾向,重建社会信任是防止游民在权力真空化时期演变为秘密社会的根本方法。
简介:过去三十年中,企业组织形态的发展结合了传统合伙上的契约自由和传统公司上的债权人权利模式。法学者对这类新的组织形态更像合伙还是更像公司各持己见。持更类似合伙观点的人认为契约自由的程度是传统公司和合伙形式的本质区别,而持相反见解的学者则认为债权人权利模式才是区别之关键。本文作者赞同后者。我们通过检视企业实体演变的过程来揭示:公司中传统刚性规则对债权人权利保护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保护投资者的替代制度的发展,公司对刚性规则的需求日衰,而对契约自由的需求则日盛。本文中,作者首先讨论了企业实体演变的历史,侧重于讨论债权人保护在演变中的主要作用。随后,作者认为,尽管在讨论债权人保护以及公司与合伙的区别时,法学者总是将注意力放在有限责任上,但区别公司与合伙的主要特征在于"人格屏蔽"——指将公司财产分配给享有不同权利的不同类型债权人。在讨论强的人格屏蔽的重要性——公司而非合伙的特征——以及该制度如何完善有限责任之后,作者得出结论:新的企业组织形态是强的人格屏蔽扩展到受较少限制的企业实体的过程的产物,因此新的组织形态应视为公司的衍生而非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