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评议工作发展到现阶段如何增强实效,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探索增强评议工作实效的过程中,不少地方人大提出要避免"空口说白话",就得根据被评议者的功过是非,该奖则奖,该惩则惩,用通用的话来说,要"动真格的"。于是。"严格奖惩"被当做评议能否收到实效的关键环节,一些地方人大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通常的做法是:第一,奖惩以评议中被评定的等次为依据,即对被评定等次的两头——优秀和不称职者给予奖惩,并根据优秀或不称职的程度分别确定奖惩的等次;第二.各地奖惩的等次各不相同,但大约可分为几类:1.精神性奖惩,如通报表扬或批评,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等;2.间
简介:一、严格责任的来由与含义(一)严格责任的来由在刑法发展史上,罪过并不是从来就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的.在封建社会,实行的是无罪过刑事责任原则."从比较刑法史的观点来考察,不论东方还是西方的封建主义刑法,……概无例外."[1]英国的古代普通法采取的也是以因果关系的存在为责任唯一根据的归责方式,它不考虑被告人的内心状态,只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就科处刑罚.在12世纪的英国法律和习惯汇编中曾有这样的格言:"无意中干了坏事的人,必须有意地对此作出赔偿."应当说,这既是当时人类还未能全面认识到"罪过"概念而单纯以客观结果归责的报复刑产物,也是与当时民、刑不分以及赔偿刑联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