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时代变迁及社会转型,家庭结构的组成及形态趋向多元,未成年子女出现在法庭的现象增多.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子女在法庭上的最佳利益,我国台湾地区2012年6月施行的“家事事件法”参酌德国做法,设置了程序监理人制度.当出现未成年人与法定代理人有利益冲突、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或行使代理权有困难等情形时,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选任程序监理人,使其在法庭上代表未成年人子女,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因两岸同宗同源,文化背景相同,在对台湾地区程序监理人的规范构造、运行实效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借鉴台湾地区“家事事件法”的立法经验,建议在大陆家事诉讼法中设置程序监理人制度,从而实现在司法程序中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简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居各产业领域腐败之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把国内工程建设的一些“潜规则”也带到国际工程中,从而面临着巨大的海外反腐败风险.远离腐败犯罪是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底线.国际社会现行的反腐法律体系主要由全球性公约、区域性公约和各国国内法构成.对国际社会反腐产生最重要影响的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我国总承包商在国际工程领域的腐败有其特色,主要集中在用人腐败和经济腐败上.国际工程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信息不对称,监督机制失灵,以及受托人权力寻租.对于国际工程腐败,需要从公司内部结构和国家层面两方面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