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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月12日,高邮市新坝煤球厂和新坝综合经营服务部法定代表人同高邮镇永安巷18号居民陈国元、陈洁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煤球厂及其综合经营部一次性赔偿款于今年6月2日全部付清。陈洁的父亲陈国元在协议书上签完名字后,说:要不是公证处的这份“”证,我家的官司要胜也难啊!”这事还得从头说起。1997年10月16日上午10时,

  • 标签: 综合经营 高邮市 公证处 煤球 法定代表人 公证书
  • 简介: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状况下,在养儿防老、肥水不流外人田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今天,没有完善的留份制度作保障,想把所有的财产赠送给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外人”,不啻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这将不可避免地使得死者的遗赠自由受到家庭乃至社会舆论的强大阻力,当事人意志自由原则只能让位于公序良俗原则。

  • 标签: 特留份制度 法定继承 遗嘱自由 扣减权 中国 继承法
  • 简介:英国学者莱斯诺夫称,在20世纪把自己的智力用于政治哲学的人中间,迈克尔·奥克肖(MichaelOakeshott)是最令人着迷、最有特色的思想家之一。如若从法理学的知识关注出发,在笔者看来,奥克肖的思想魅力尤其表现为其政治哲学脉络中所蕴含的对“法治”(ruleoflaw)概念的独特阐释。

  • 标签: 奥克肖特 法治 政治哲学 思想魅力 迈克尔 思想家
  • 简介:"留份"制度的产生源于对遗嘱自由的限制,当今世界各国不仅都在立法上对于遗嘱自由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而且从法律上规定被继承人应当为配偶和其他近血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已经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趋势.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我国立法应该怎样构建合理的遗嘱继承制度,从而保护配偶和其近血亲继承人的利益,是立法上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对于有关这一问题的立法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 标签: “特留份”制度 立法 遗产份额 血亲继承人 遗嘱继承制度 《继承法》
  • 简介:阿伦特在其《人的境况》中将人的实践分为劳动、工作和行动三种类型。劳动和工作分别是与人的生物性和世界性相关联的境况,而行动则是与人的独创性与多样性境况相关联的。她将行动解释为一种特殊的、追求主体性自由的政治伦理,即体现在人的出生、创造和追求幸福的生命过程中的、主张各种权利的权利。行动理论中这种主体性自由能够克服人在劳动和工作境况中的生命贬值和工具化趋势,以人性尊严和主体性心境挑战各种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体制。行动中的主体性自由不同于随心所欲的擅断行为,它能以人类本性中的良知和宽恕来矫正行动本身的不可逆转性和不可预测性局限。人类行动作为追求自由的社会现象将遵循一种自觉与宽恕的原则,以便建构当今政治生活的道德生态。

  • 标签: 行动自由 参与式民主 多样性极权主义
  • 简介:类民事行为”即指与国家公权力有关联的民事行为。它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国家以私法主体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具体可以分解为3种形式。该类行为必须受到基本权利的限制,但这仅仅指向于其中的行政私法行为。而且,基本权利对该种行为的适用与对传统高权行政行为的适用不同,前者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其二,私人在传统公共行政领域所为的私法行为。该行为属于“公共行政民营化”中的第3种形式,即“实质民营化”,主要集中在给付行政领域。该类行为要受到基本权利的约束。而且,应该受到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但是,法律保留原则在该领域的适用和在秩序行政领域的适用具有本质的不同。

  • 标签: 基本权利 契约自由 给付行政 国库行为 实质民营化
  • 简介:<正>随着海峡两岸民众的频繁往来,大陆公民和台湾同胞在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案例也日渐增多,这给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为了保护两岸人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有必要对两岸有关的法律制度加以研究.基于此,本文拟就海峡两岸继承法中的留份制度作一些分析比较,并就完善大陆继承法中的留份制度谈几点浅显意见,以求教于专家同仁.

  • 标签: 特留份制度 被继承人 应继份 遗产 继承法 法定继承人
  • 简介:本文对入世后欧盟对华纺织品保措施立法的发展、立法原因、法律依据及有关条款进行了分析、研究和解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纺织业应对欧盟对华纺织品保措施的法律对策。

  • 标签: 入世后 欧盟 纺织品特保措施 立法 法律对策
  • 简介:<正>19世纪后半叶,受到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宾丁等人法哲学肯定的刑罚“绝对论”在德国刑法学界似乎已成为不可一世的力量。刑罚的本质是“报应”,是“否定的否定”,这种观念给刑罚涂上了浓重的伦理色

  • 标签: 目的论 黑格尔 绝对论 刑罚 费希特 社会防卫
  • 简介:中国特保机制是我国入世法律文件确立的,自我国入世之日起对我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十多年来,保措施成为关国、印度、欧盟等WTO成员对华实施贸易救济的新手段。中关轮胎保案在“快速增长”、“重要原因”与因果关系问题上存在激烈争论,最终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均作出了完全不利于中国的裁决。中国特保机制即将期满而成为历史,然而中美轮胎保案中我方未能充分举证的教训却值得我们汲取。中国日后若要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获胜,就必须充分举证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中美轮胎保案我方的败诉,既给我们以教训,更引起我们的反思.

  • 标签: 中国特保机制 中国入世法律文件 中美轮胎特保案
  • 简介:美国马克·图什内特教授对几乎已成共识的——宪法为何重要的"基本权利"答案进行了反思,进而提出了"政治结构"的答案,揭示了宪法对基本权利保护的政治机制,凸显了宪法与政治的实存关系,把我们对宪法的认知,从价值领域导向了关系领域。同时,他提出了宪法为何重要、宪法如何显得重要和宪法如何重要等关联性问题,力图以更为广阔的视角,审视宪法的重要性。

  • 标签: 宪法 基本权利 政治结构 宪法事实 宪法理念
  • 简介:对抗诉讼模式以控辩双方的诉讼对抗和法官中立听证为基本特征,在其漫长渐进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发现真实、权利保障等一系列理论基础。对抗诉讼模式有利有弊,处于变动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改革应趋利避害,在完善既存制度的同时,建立司法审查、证据开示等新制度,以保障对抗诉讼模式的有效运行。

  • 标签: 对抗式诉讼模式 真实发现 权利保障
  • 简介:国务院法制办将教育部提请修改的四部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建议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开创了我国包裹立法模式的先河。包裹立法就是为达到一个立法目的,而对散布在不同的部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一次性的"打包"修改。这种修改模式能够提高立法效率,而且能保证法律体系中的内在统一性等,但它的实施则需要一定的范围与条件,它所适用的范围则是一部法律的变动会引起相关法律的变动,即有同类或同样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存在。同时该模式的适用对立法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 标签: 教育法律 包裹立法 适用范围 优势
  • 简介:对抗刑事审判至少包括以下四种不同的内涵:字面意义上的竞技司法、比较法意义上的普通法系审判、技术意义上的对审审判和控辩主导审判、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纠纷解决审判。对抗刑事审判运用在不同的语境下往往具有不同的内涵,但是又有各自的不足之处。参酌最后两种定义的合理部分。对抗刑事审判应界定为由控辩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主导且在严格规则规范下的审判,裁判者在该程序中通过理性的方法判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

  • 标签: 对抗式刑事审判 竞技式司法 普通法系审判 对审式审判 控辩主导型审判 纠纷解决型审判
  • 简介:植入广告作为一种新颖的营销方式,近年得以快速发展。植入广告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广告,这使得植入广告的隐蔽性和广告规制所要求的广告可识别性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不将植入广告纳入到广告规制法律体系中,会对消费者权益、媒体以及现行广告规制体系等都构成极大的损害。但是,过于严厉的规制方式则会扼杀植入广告的价值。因此,对于植入广告的规制需要针对其隐蔽性特点而在规制方式上有所变化:一方面,根据植入广告可能的危害程度进行区分,以类型化的方式予以规制;另一方面,通过对广告披露的方式、程度进行相应的规定,健全广告信息披露制度,从而抑制植入广告的负面效果。

  • 标签: 植入式广告 可识别性 隐蔽性 广告法
  • 简介:聚众裸聊是当今一种新型的性交流方式,在探讨如何规制聚众裸聊时,不仅遇到了网络犯罪行为认定上的疑难问题,也遇到了网络共犯主观方面和主体认定上的疑难问题。对于这些疑难问题,将裸聊行为认定为淫乱行为具有可行性,网络共同故意符合传统共犯理论要求的犯意双向联络,而网络共犯主体认定问题属于超越我国现有共犯理论逻辑的问题,需要通过改变我国传统共犯理论加以解决。

  • 标签: 聚众式裸聊 网络共犯 淫乱行为
  • 简介:《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列举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六项信息。这一列举系对个人信息抽象概括定义的具象化说明。被列举项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在何种情形下属于个人信息,仍需在"识别"与"记录"两个要素的限制下进行考察。另外,还存在一系列与所被列举六项信息相关的概念,如称号、身份编码、指纹信息、基因信息、邮政编码、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这些内容既可被认为是为列举项所包含,也可认为是《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句末"等"的范畴。对于这些概念也须根据个人信息的要素进行具体分析。

  • 标签: 个人信息 识别 生物识别信息 IP地址
  • 简介:影子银行是造成美国金融危机的一个重大原因,目前中国的影子银行也已引起各方关注。中国的影子银行有自己的特色。本文结合资本市场的实践,从法律角度评述了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和特点,着重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这两种主要形式的影子银行业务,分析了此类产品的形式和性质,同时分析了发行和销售此类产品中所出现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一、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是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应当被界定为证券,并接受相应的监管。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措施,应当由只重定量过渡到定性和定量并重,通过定性促进定量。

  • 标签: 影子银行 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 投资合同 非法集资 证券监管机构
  • 简介:金融市场的“穿透”是指刺破外观形式去发现金融关系的本质,在境外多指一种技术手段或者规范内容,并不必然与监管发生关联。我国则更倾向于发展出一种“穿透”的监管,借此打破当前的监管模式,以期保持监管标准的一致性。本文认为,“穿透”监管的理论基础在于“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则以及“提升市场透明度”的理念中国的“穿透”实践可以被类型化为主体穿透、产品属性穿透以及嵌套层级穿透等,还需要特别关注“三类股东”的穿透问题。在确立“穿透”监管正当性的同时,也要合理划定“穿透”的边界,信息披露与跨境投资中应审慎“穿透”,行政自由裁量权不宜因“穿透”而扩张,依托“穿透”保护投资者时需要充分考量成本。“穿透”监管有助于实现金融监管权的“穿透配置”,但应注意平衡“穿透”监管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关系。

  • 标签: “穿透式”监管 类型化 合理边界
  • 简介:在质料意义上而言,欧盟已经存在有宪政雏形。哈贝马斯认为,制宪将会促成欧洲范围内全方位、多层次的大辩论,为各国协商对话和沟通创造契机,产生政治公共领域,培育共同政治文化。文章指出,一部形式和规范意义上的欧盟宪法是社会治理系统工程的开端和象征,代表着一种新秩序,无论是在欧盟内部还是在世界舞台上。

  • 标签: 质料宪法 政治共同领域 政治文化 欧洲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