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接2017年第4期第5页)(六)重大手术、理解能力差的特殊患者和试验性医疗行为知情同意录音备查制度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学习型患者”在患者中的比例会越来越多,更为重要的是家父式的医患关系已经不能满足患者的要求了。患者强烈要求参与到临床决策中,并与医务人员分享“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和费用”这四个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只有基于专业知识分享并最终达成认知共识,才是避免纠纷的因应之道。然而,我国医疗行业这些年推行的“知情同意”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却将重心放在了“同意”上,导致“签个字吧”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临床上的口头禅,而且还错误地认为“知情同意”制度可以免除医院的所有责任。
简介: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识别功能,即消费者能在挑选购买商品时通过附着于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识别其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混淆标准已经成为国际上公认的认定商标侵权的件。在判定被告商品或服务是否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时,除去考虑二者商品或服务类似度、原告商品知名度等因素外,二者商品是否会导致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如二者属于同一生产来源或存在附属、资助等联系,这也是判定侵权与否的重考量因素。原告如何证明混淆的存在以及调查模式、程序规则如何,目前在我国诉讼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指导模式,本文希冀通过对中美“混淆可能性”理论分析比较,借鉴美国诉讼实践中原告采取何种模式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发现我国“混淆可能性”理论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可行性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