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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个结果
  • 简介:<正>工会如何发挥作用?要回答这个问题,理论上并不难,我们有着一整套熟悉而流畅的叙述。然而,就像故事比说教更能打动人一样,一张小小的"工会会员服务",常常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近年来,各地工会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了各种面向广大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这张升级版的工会会员证,涵盖了工会服务职工的诸多内容,持卡会员可以在指定地区获得免费职业介绍、培训的机会。可以免费看电影、借图书,在指定商户享受吃饭、住宿、理发、旅游的优惠价,等等。推出"工会会员服务",是工会科学有效地运用社会资源,联合有关方面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实事工程,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崭新实践。

  • 标签: 工会会员 服务卡 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干部 会员数 职业介绍
  •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信用的运用也逐渐普遍起来,而犯罪分子更是瞄准了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和法律的漏洞。使信用诈骗罪也在近年来逐渐成为金融诈骗罪领域中的一项主要犯罪活动,而实践和理论的分歧使此项犯罪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的争议,作者拟就此问题作详细的解释。为防范犯罪献计献策。

  • 标签: 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 犯罪构成 司法认定
  • 简介:近日,国内知名洗车机品牌“乐仕”,爆出了一场商标纠纷。北京乐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乐仕管理”)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北京乐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下称“乐仕服务”)告上了法庭。

  • 标签: 商标侵权案 企业管理 汽车服务 商标纠纷 公司 有限
  • 简介:解释刑法条文时必须以保护法益为指导、考虑处罚的必要性。被收藏的银行一般都是客观上无法作为支付手段进行使用的银行。大量持有这种银行,不会危及银行的使用秩序,没有侵犯妨害信用管理罪的保护法益。同时,银行收藏有其正面价值,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必要性较低。因此,银行收藏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非法持有他人信用,数量较大'的情形,不构成妨害信用管理罪。

  • 标签: 银行卡收藏 实质解释论 保护法益 处罚必要性
  • 简介:【摘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以及医方救死扶伤的职责,都是为患者利益考虑而设计的,通常情况下二者是互相协调、不相冲突的。但是在高度专业化的医学世界中,由于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患方对医方的欠缺信任及观念上的差异等,患方做出的决定并非总是理性的。事实上,患方的选择有时甚至是不利于其健康的。笔者认为,现行法律之下,专断医疗行为虽然以承担责任为一般情形,但并非不存在例外,专断医疗也存在可以却违法并予以免责的事由。【关键词】救死扶伤不相冲突承担责任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生命垂危,面对拒绝签字的患者家属,救还是不救?医者困难重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也就是说,在缺少患方同意的情况下,医方径行实施医疗行为将要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这体现出立法对以自主决定权为核心的患方的知情同意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而医院又负有救死扶伤的义务。一方面是患者知情同意权不容侵犯,一方面是救死扶伤的义务不能不履行,医方陷入了遵守法律与履行义务的两难困境,医方可否实施欠缺患方同意的专断医疗行为,如果实施,在法律与道德的衡平下,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标签: 专断医疗 医疗行为 法律责任阻
  • 简介:近年来,信用非法套现呈现组织化趋向明显、越来越具有隐蔽性、案件数量急剧增加、套现的金额不断攀高的特征。信用非法套现活动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危害性,它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影响宏观经济决策,造成了银行利益受损,放大了银行信贷风险,并且能够衍生其他违法犯罪。遏制和预防信用套现行为,没有刑罚这一手段不行,完全依赖这一手段也不行。要斩断伸向信用的黑手,应当合理调整持卡人、商户、发卡行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并最终通过让渡国家利益达到减少甚至避免信用非法套现的现象。

  • 标签: 信用卡 非法套现 金融秩序 治理
  • 简介:<正>辽宁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道前不久,大连市总工会召开了推广"工会会员服务",打造职工权益"安全网"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大连高新区工会通过会员服务等载体服务工会会员的好经验、好做法。大连高新区工会2009年开始试运行"工会会员服务"。"工会会员服务"是一张集工会会员身份识

  • 标签: 工会会员 服务卡 基层工会 张集 优惠服务 银联
  • 简介:红尘滚滚,快节奏的我们早已进入了“时代”。五花八门的会员、购物、通用,不等你前去消费,白花花的预付款已经被商家收得盆满钵满。然而,一些商家金银满箱之后的服务却大打折扣,由此引发的“事”纠纷大有增多的趋势。当消费者遭遇消费“猫儿腻”之时,切莫忘记,至少还有法律为你主持公正正义!

  • 标签: 消费卡 快节奏 会员卡 购物卡 预付款 消费者
  • 简介:去年以来,按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寺庙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六个一”活动、实施寺庙“九有”工程、对在编僧尼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使广大僧尼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受到了广大僧尼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日前,山南地区乃东县扎西多寺全体僧人写信给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高兴地汇报寺庙发生的巨大变化,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收到信后,陈全国高度重视,亲自给扎西多寺全体僧人回信,告诉他们自治区关心关爱爱国爱教僧尼的工作将制度化、常态化,鼓励他们继承发扬藏传佛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争做爱国守法的好僧尼,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 标签: 僧人 社会养老保险 爱国守法 党和政府 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主义社会
  • 简介:问:我同事借用我的信用后,擅自转借给男友使用并透支。请问,我该怎么办?

  • 标签: 信用卡 透支 他人 同事 转借
  • 简介: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的主体认定并不是单一的。如果"办人"自己办恶意透支,则"办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人"办理信用后,与他人出于恶意透支目的造成危害后果,则"办人"与使用人为本罪的共犯,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人"办理信用后,并非出于恶意透支合谋的目的,借给他人使用造成危害后果,则"办人"承担民事责任,使用人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犯罪主体
  • 简介:未成年人收容处遇与未成年人刑罚处遇的逐步分野归因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演进发展,并以此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处遇多元化格局的实证选择,但其社会防卫与社会责任的双重刑法视角又无疑构筑了看似足以影响其内在品格的向度悖论关系,进而引发对其本体架构的适用现实却。由此,着眼于关系论的立场与方法,探寻这种向度悖论关系的时代情势变迁,自然成为调和与破解现实却的思绪指引。未成年人收容处遇也正是在这种向度悖论关系的调整与变迁之中清晰自己的发展路径。

  • 标签: 未成年人 收容处遇 现实阻却
  • 简介: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中的"持卡人"不仅包括信用申领人,也包括实际使用信用的人。在信用申领人将信用交付他人使用的过程中,信用申领人和使用人往往能构成利益共同体,其在恶意透支上,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应将信用申领人和信用实际使用人都认定为"持卡人"。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持卡人 申领人 使用人
  • 简介:西酮是一种从名为"Khat"植物(又称为Cathaedulis)中提取的生物碱,其结构式如图1所示,1928年首次由麻黄碱氧化合成得到甲西酮[1]。我国2007年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将甲西酮列为I类精神药品。其为潜在的中枢神经系统刺激剂和多巴胺再吸收抑制剂,长期高剂量使用可能导致急性神经紊乱,具有成瘾性。

  • 标签: 甲卡西酮 物证提取 气质联用
  • 简介:尊敬的陈全国书记:您好!自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以来,在寺庙开展了“六个一”、“九有”工作,为我们寺庙和僧人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寺庙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完善,僧尼生活和学经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寺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我们十分高兴和感动,感谢您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f

  • 标签: 党委书记 寺庙 僧人 信汇 西藏自治区 基础设施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并确定了"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限制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理解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两次催收的认定、三个月的宽限期计算等问题仍存在争议,本文试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恶意透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两次催收 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 简介:法律经济学上的“一梅框架”,是从法益保护的效果模式出发,对法律规则做出的一个类型划分。其原初结构是以法益的转移自由和定价意愿为标准划分的“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通过引入法益的初始归属和限价方式两个新的划分标准,可以增添“管制规则”和“无为规则”两个新的类型,扩展和重构“一梅框架”的救济分类和规则结构。这五类规则构成了法律经济学上可供选择的一个“规则菜单”。一个社会在特定领域的规则选择,对应着国家权力干涉社会生活的不同程度,体现了法律背后的观念变化和权力博弈。对于法律救济规则分类与效率比较的理论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中国现行法律的学术理解和制度完善。

  • 标签: 卡-梅框架 财产规则 责任规则 禁易规则 管制规则 无为规则
  • 简介:韩国学界一直通过詹姆斯·克罗斯怀特(JamesCrosswhite)和米泽斯洛.马讷里(MieczyslawManeli)理解新修辞学理论,而他两人都不甚强调奥布莱茨-泰特卡在理论研究中的作用。在韩国对佩雷尔曼的研究仍旧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哲学家与语言学家在主导。韩国新修辞学研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于韩国学生理解佩雷尔曼的关键概念(如“辩证推理”及“论辩”)时存在不一致性。这种不一致表明某些佩雷尔曼的表述(如定义、思维之间的联系与思路)本身就是论辩的话题。韩国新修辞学研究中的其他问题还有英语在其中的影响,在对佩雷尔曼和奥布莱茨一泰特的研究中也是如此。这种学术殖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这违背了佩雷尔曼主张的多元化、多样的和谐以及平衡理念。

  • 标签: 新修辞学 论辩 佩雷尔曼 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