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新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韩国海洋警察厅,于9月2曰在青岛团岛附近水域进行2008中国(山东)海上搜救及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中韩海上溢油应急联合演习。这是中国政府首次举办国际性海上搜救溢油应急反应联合演习,是中国政府主动履行西北太平洋成员国义务,展示中国政府保护海洋环境,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决心的实际行动。

  • 标签: 中国政府 海上搜救 海上溢油 国际性 演习 西北太平洋
  • 简介:摘 要: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现象已经持续多年,从1994年开始我国国际收支一直呈现双顺差态势,直到近几年国际收支中的双顺差局势才有所缓和,资本和金融账户一度出现巨额逆差。本文是以分析国际收支变化趋势及原因为出发点,通过阅读已有文献,总结国际收支变化的原因,并从中选取外商直接投资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以及国际收支主要项目1982-2019年的数据,总结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国际收支主要项目的影响,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国际收支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我国需要采取一些政策来实现自身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竞争力。

  • 标签: 国际收支 外商直接投资 原因
  • 简介:消防防范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日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更好更全面地服务于山城消防事业的发展,更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消防产品的质量意识,加速社会公共安全基础建设,为创建和谐重庆做出更大的努力,

  • 标签: 消防产品 阻燃材料 重庆 展览会 国际 中国
  • 简介:本次会议以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大局出发,重点研讨如何进一步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照明事业;研讨全国城市照明行业如何进一步加强科技交流和协调合作及如何深化改革与提高。这次会议必将以新的态度,新的理念,新的超越意识载入祖国2l世纪城市照明科技史册。

  • 标签: 城市照明 中国特色 沈阳 东北老工业基地 国际 协调合作
  • 简介:摘 要:关于BBNJ国际协定的谈判已经召开了三次政府间会议,会议议题项下的惠益共享和能力建设及海洋技术转让对于我国海洋生物资源的探索以及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都是有益的。但是,根据目前公布的“协定案文草案”和“修订版协定案文草案”,其争端解决部分将比照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中的内容。由于其中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与我国所坚持的国家主权原则和国家同意原则的基本立场并不一致,因此,本文将探讨如何避免或者限制BBNJ国际协定中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从而维护我国的基本立场,为我国加入BBNJ国际协定提供法律保障。

  • 标签: BBNJ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协定案文草案 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 简介:2007年4月16日至18日,为期3天的2007中国(厦门)国际公共安全及消防产品展览会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展会是福建省近年来一次高层次、大规模的行业盛会。取得了福建有史以来公共安全及消防行业展规模最大的喜人成绩。福建省消防协会秘书长高健民在开幕词中对支持本次展会的政府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表示欢迎与谢意。

  • 标签: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产品展览会 消防行业 公共安全 中国 企事业单位
  • 简介:曾被中国文联评为全国摄影界惟一一名“世纪之星”的武警上海消防总队大校警官、高级记者吴学华近期拍摄的一系列消防作品在国际摄影大赛中再创佳绩,连获殊荣。仅2002年下半年,就有32幅消防作品在美国、英国、南非、葡萄牙、印度、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举办的国际摄影比赛中入选或获奖。其反映车站中队抢险救灾情景的作品《救援》获美国第41届俄克拉荷马国际摄影沙龙比赛最佳新闻人物奖,并获得美国摄影学会颁发的银牌奖。《渡口》获美国第38届加利福尼亚国际摄影沙龙比赛荣誉勋条奖,同时又有2幅作品入选该展览。《火场印象》

  • 标签: 摄影艺术 消防作品 吴学华 摄影师 摄影创作
  • 简介:2007年11月1日-4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在深圳隆重举行!吸引了来自近90个国家和地区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逾10万名观宽入场参观,其中境外观众超过1万人,观众总量和外宾总量均创历届最高。

  • 标签: 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博览会 深圳 国际 中国 自治区
  • 简介:摘要:随着世界多元化与全球经济集中化的国际背景下,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若想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拓展国际工程市场,招投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针对国际工程常见的几种报价投标策略简要的分析,以巴基斯坦项目价格调差为例,期望能为类似工程的投标报价编制提供借鉴。

  • 标签: 投标报价 国际工程 报价技巧
  • 简介:摘要:意识形态被称为政治与社会共同体的精神形式,在政治共同体、社会共同体中发挥价值和作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和政党会通过多个维度对意识形态的性质赋能。同时,意识形态也是决定政党地位、引发政党危机的主要诱因。本文通过讨论意识形态对国际政治的影响,结合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在全球化背景下所面临的考验,总结出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应当如何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

  • 标签: 意识形态 国家政治 政党
  • 简介:摘要施工索赔是国际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承包商解决合同风险、提高项目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索赔报告的编制则是索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索赔报告是索赔成功的保障。本文作者结合多次参与国际工程索赔工作经历,就国际工程承包商如何编制索赔报告以及如何提高索赔报告的编制水平做出了建议与探讨。

  • 标签: 国际工程 索赔 内容 措施
  • 简介:摘要:本文首先对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然后提出相关应对风险的措施和建议,旨在为促进我国企业发展和经济提升提供参考和借鉴 。

  • 标签: 国际工程 承包管理 风险管理
  • 简介:  【摘要】:国际法的法律本质一直备受争议。由于拘束力来源的缺乏,导致强制力不足,使得国际法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地位,甚至被视为“软法”。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探察国际法在法律本质方面的尴尬处境,探讨如何强化国际法的法律本质。   【关键词】:国际法 法律本质   正文:   一、国际法法律本质的争议    1 、法律本质的定义   关于法律的本质,较为有代表性的学说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法律命令说。法律命令说。即,法律是一种主权者的命令。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奠定了该学说的基础。他认为,法律的本质是主权者的命令,这种“命令”包含做某事的要求和违背需要承受的“恶果”。   第二,人民公意说。该学说代表学者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他认为主权无非是对“人民公意”的一种运用,而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的,“法律是公意的行为”。   第三,社會控制说。该学说代表学者为美国社会学法学家庞德。他认为,法律是一种发达的政治产生的社会控制形式,通过对社会强制力量的系统适用,对整个社会进行有效控制。   我国关于法律本质最权威的解释是:“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 、国际法强制力的争议   国内法与我国关于法律本质的解释能够相对应。但是如果将国际法与之相对照,就产生了问题。首先,国际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只是说这里的社会关系主体不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而是加入了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其次,国际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以及少数其他的形式。其中,国际公约是由多个国家经过共同磋商制定的,国际惯例也是被大多数国家认可的。因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这一性质也能够吻合。再次,国际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无需赘述。最后,这是国际法备受质疑的争议点所在:国际法是否有强制力?   在一国之内,国内法是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任何人违反了国内法,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置。然而国际法上却很难找到与国内强制力相似的强制力。一些国家公然违反国际法后却能仍然不会受到任何处置,即使说国家可以对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采取报复措施,这一报复行为能够称作强制力的表现形式,也不得不承认国际法的强制力是很脆弱的。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赵理海也指出,在二战之后,很多人认为国际法就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对国际法十分质疑。   当然这仅仅是基于一个特定法律本质解释的分析发现的问题。国际法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远不止强制性缺乏。实际上,在实践过程中,国际法的立法、执法过程暴露出来的“软法”现象也使其法律本质备受质疑。   杰克 · 戈德史密斯和埃里克 · 波斯纳指出,国际法长期以来受到不是法律的质疑。这一论断主要基于下列事实:国际法没有成体系的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系统;国际法偏袒强国而忽视弱国;国际法通常仅为现存国际行为的写照;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有时却不受惩罚。 更有甚者, 19 世纪英国的奥斯汀否定了国际法的法律性质,他认为法只能由一个固定的机构制定,并且以实际制裁来实施的规范。他断言国际法“不是实在法而是实在道德的一个部门”,也就是我们所知的国际道义。   国内法的强制力是基于国家主权。 由于国家主权的存在,使得一国之内的所有人必须遵守一国的法律, 并且能够形成一个固定的立法机关、一个具有强制管辖权的法院以及一个强有力执行法律的警察,倘若违反法律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为这个权力的存在赋予了国内法强制力。然而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权力能够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这也造成了国际法没有绝对的强制力,是否受约束、是否承担义务由国家自行选择。在一个国家违反国际法的时候,其他国家也只能通过有限的手段实现国际法的强制力。也存在某些国家公然撕毁条约但没有承担任何法律后果的情况。因此,有人认为国际法不属于法律。但就算有国家会违反,也不能否认国际法有一定强制力。正如国内法虽然拥有强制力,却仍会发生违法犯罪。不能以违法事实存在否认法律具备强制力。虽然现在国际法没有绝对的强制力,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一些相对的强制力已经存在,更不能忽视未来国际的发展趋势:由于各国联系的逐渐紧密,一次失信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大部分国家会遵守自己加入的国际条约或者其他国际法,违反者是极少数。   二、关于国际法法律本质现状的建议   为解决国际法局限性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将国家主权“上移”。国际组织的发展越来越不容小觑,欧盟、联合国等组织的出现更能让人看到一种国家主权之上的权力雏形。“主权是最终和最高的政治权威,……这些法则的运作,是绝对性的。” 这个观点在现在来说存在明显的缺陷。曾经的绝对主权观念已经逐渐开始弱化,如今国家主权的相对性在慢慢凸显。拉梅乐在《世界合众国》一书中指出:只有具备两个条件,才能争取合理的世界组织:一是限制主权;二是建立国际主权。也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与更好的发展,每一个国家应该让渡出部分国家主权,然后将这些权力集中,形成一个凌驾于所有国家之上的权力,也就是拉梅乐提及的“国际主权”。国家主权是公民为了共同利益让渡出部分权利的集合,这种国际主权与国家的关系,就如同国家主权与公民的关系。而之所以提出“国际主权”,目的也就是让国际法与国内法一样,有一个拘束力及强制力的权力根基,摆脱“软法”的现状。保罗 · 泰勒在分析联合国职能在冷战前后的变化时认为,自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国际社会存在着两种对立的主权观念,一是认为主权是一个私人世界,国际权威微乎其微;二是得到许多国家集体授权的国际性许可,联合国可以像独立政府一样运作。他在深入研究后总结说,国际社会关于主权的理解逐渐偏向于第二种。戴维 · 阿姆斯特朗在“全球化与社会国家”一文中,运用构建主义的方法,提出了“社会国家”的概念,将国家比做社会行动者。很多学者已经认识到,世界不再像以前那样孤立封闭,国家主权也不再绝对,开始慢慢相对化。相信这会让国际法有越来越坚实的基础,不再陷入“软法”这一尴尬境地。   【参考文献】:   【 1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0 年版。   【 2 】赵理海:《国际法基本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第一版。   【 3 】杰克 · 戈德史密斯、埃里克 · 波斯纳:《国际法的局限性》,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   【 4 】奥斯汀:《法理学讲义》, 1885 年第五版,第 I 卷。   【 5 】李少军:《国际政治学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

  • 标签:
  • 简介:摘要:随着全球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跨越国界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国际工程项目不仅涉及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之间的协作,还会面临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如何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保证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成为了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问题。

  • 标签: 国际工程 风险管理 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