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我国应成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单独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政策性保险业务是指在正常的经营条件下,一般会出现经营亏损的保险业务.政策性保险业务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予承保就会影响国家出口和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当今世界均十分重视对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承保工作.目前,我国政策性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担.我认为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无论由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作社、联合共保等形式来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还是由政府部门兼营政策性保险业务,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前者承保难度较大,盈亏不便分摊;后者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容易导致政企不分.我国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市场竞争意识差,将政策性保险业务由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经营,存在不少问题,它集中表现在:(1)模糊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性质.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既经营商业性保险业务,又经营政策性保险,其经营难以定性.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分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应属商业性保险企业,其运行机制和经营方式均应符合市场要求.然而由于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存在,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由专业化保险企业向商业性保险企业转变过程中,无疑增大了难度.(2)影响了中
简介:目前,网上保险已成为我国保险业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发展网上保险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监管。由于网络的特点与保险交易过程的特殊性,网上保险对政府监管提出新的挑战。保险监管机构介入保险市场并承担起其应有的职能,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如何解决保险市场失灵问题。解决网上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单靠保险公司本身是不够的,政府监管机构必须积极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保险公司形成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促进网上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披露,构建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道德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化保险监管改革,顺应网上保险的时代潮流。
简介:提高和改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我国寿险业面临的核心问题,加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存在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精算基础薄弱。监管力量不够,监管技术落后等问题。加强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措施和方法是:提高法定偿付能力标准的科学性,增加资本充足要求;加快精算制度建设和中国精算师的培养;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和科学详细的报表体系;建立并完善寿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制度;尽快实现保险监管数据的电子化;重视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加强对外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加强保险保证金和保险保障基金的制度建设。
简介: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的要求、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公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保险公司资本结构由国有资本独占的一元化结构向多元化结构趋势转变。目前在保险公司资本中,国有资本仍占主要地位,但其比例逐步降低、金融资本逐步进入保险业、外资资本占比不断扩大、民营资本对保险业期望值高但持续注资能力不足。资本结构的变化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是:法人治理结构变化、综合经营发展、公司价值观念转变、对监管政策构成压力。加强我国保险公司资本结构监管,必须继续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资本监管制度;加强对国有资本的管理;继续推动资本的多元化;结合产权结构、所有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调整保险公司资本结构;通过信息披露引进公共监管;规范和引导外资资本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保险资本要向银行类金融机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