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1年10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正式施行,在中国即将加入WTO之际,《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了信托财产管理制度的独特功能和经济价值,也将为我国信托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简介:<正>1994年6月,日本保险审议会向大藏大臣藤井呈送了题为《关于保险业法等的修正》的报告书。这是保险审议会近两年来对保险业法等反复讨论的结果。预计1995年将形成法案提交国会审批,新保险业法将于1996年4月付诸实施。一、关于保险业法修正的要点:1.将现行的《保险业法》、《保险展业管理法》和《关于外国保险人的法律》等三个法律合为一体;2.关于保险业的定义,除原有的寿险、非寿险外,在法律上又明确规定了“第三领域保险”,即包括伤害、
简介:作为行业的基本大法。《保险法》对我国保险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它的完善一否,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能否健康发展,中国正加入世贸组织,在未来5年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内,保险高层将逐渐向众多外资公司敝开大门因此,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我国的《保险法》也必须逐步完善,并与国际接轨。
简介:按照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于2008年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零售领域的客户适当性》所给出的定义,所谓“适当性”,即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就保险领域而言,“适当性准则”即法律制度应当确保消费者通过参保或购买保险得到与自身最具有适合度的保险产品或服务。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
简介:一.总额预算——点数结算方式的描述总额预算一点数法类似于一种总额预算与项目结算的结合办法.是总额预算下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一种特殊形式。最早起源于德国。该结算办法的运作原理可概括为:结算年度之初,政府、社会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先确定医疗基金支出总额,然后在结算年度中记录各医疗服务提供者为参保人所提供的服务量.结算期末用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总量除支出总额得到单位服务量的价格,再根据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量分配基金支出总额。
简介:保险行业由于其业务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方面,许多国家都给予了限制性的豁免,本文系统介绍了反垄断法在美国保险行业的适用和豁免,希望对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细则的出台,提供借鉴和参考。
简介: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对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影响巨大。但长期以来,该问题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与实务中争议颇多。2009年2月颁布的新《保险法》就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预收保费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新《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其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这势必会影响保险经营
简介:在案均赔款法中引入离群值,运用残差箱线图法和两点法对相关索赔数据进行离群值检验,然后针对离群值提出了一种稳健的案均赔款法,并对进展因子和结案率数据的选取方式加以修正。通过对两组不同数据同时引入离群值,对比了稳健的案均赔款法与传统案均赔款法对多个离群值的敏感性,并得出了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值。经过对比结果可以看出:稳健的案均赔款法可以对离群值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调整,最终索赔额估计结果也比传统方法更加平稳。
简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作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市场不断扩大,2008年,全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比上年增长39.1%,是1980年的2100多倍。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2008年末,保险市场主体已达130家,我国已初步建成多种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并存的保险市场体系。
简介:时下我们不少部经理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增员,特别是农村营销分部的部经理更感到困难。我是一名农村营销分部部经理,记得当初单枪匹马的我来到我市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组建农村营销分部的时候,首先遇到的第一个大难题就是“增员”。如何在短期内尽快把人员增上来,使分部的业绩尽快破零,并且使农村分部的业务员队伍逐年扩大,在近几年的农村营销分部的增员工作中我主要采取了“拉、挖、拓、找、促、扩、挤、加、约、会”的“十字”增员法。
简介:<正>市场竞争促使各家保险公司在努力巩固和发展原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新险业务,以在保险市场中,占有更多的保险份额,但是目前在新险别、新条款等(以下统称“保险新成果”)的开发设计及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任何保险公司都可任意剽窃和无偿使用他人的创新成果的现象,这是很不正常的。目前我国保险知识产权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极大地挫伤了保险新成果开发设计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对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为加速保险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复关”后更好地保护我国民族保险业,亟需采取法律手段保护
简介: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列入党章,这表明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保险作为稳定人民生活、生产和安定社会的经济保障制度,对市场经济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因此,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介:一、建议《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国内外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保险合同的成立普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认为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或非要式合同。从世界范围来看,对保险合同的认识经历了从要式合同说向非要式合同说的转变,我国从《经济合同法》中对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到《保险法》的出台也对这种转变有所反映,
《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与我国信托市场的发展
日本保险业法的改革简介
《保险法》也要早“入世”
保险法适当性准则的构建探析
新《消保法》对保险领域的影响
对网络银行实施有效监管
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总额预算下的点数法
美国反垄断法对我国保险业的启示
浅析新《保险法》下寿险预收保费的若干问题
考虑离群值的非寿险准备金案均赔款法
熵权法在银行经营绩效综合评价中的应用
欧盟最新保险中介法指导方针及其影响
新设寿险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刍议
QFⅡ制度12月1日正式实施
农村营销分部如何增员——我的增员“十字”法
实施汽车燃油税对车辆保险业务的影响
论保护保险新成果的法律依据及实施方案
学习研究《保险法》 创立保险法律关系新理论
论中资公司实施大中城市发展战略
对《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