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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有限合伙组织的优越性(一)有限合伙的界定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人根据有限合伙法设立的一种合伙组织,其中一个或更多的合伙人作为一般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个或更多的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在大陆法系国家,有限合伙被看作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即两合公司,包括简单的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两种。无论是简单的两合公司(sociétésencom-

  • 标签: 有限合伙 股份两合公司 一般合伙 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 合伙组织
  • 简介:<正>中国之有商业组织久矣,商会法之产生也有百余年的历史,但作为商人自治的商会组织,其发展历程却举步维艰。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商会这一自治团体长期屈从于强大的国家权力的控制之下,自治功能和民主精神丧失殆尽,沦为政府统治或管理工商界的工具。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近十余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理念和体制

  • 标签: 商会组织 市场经济理念 商业组织 自治功能 中间法人 民间商会
  • 简介:<正>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与"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职能转变期间,作为市民社会重要结构性要素的行业协会、商会,正日益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主体。比如,在被誉为"中国人世第一案"的中国温州打火机应对欧盟反倾销官司中,温

  • 标签: 结构性要素 民间商会 市场经济体制 市民社会 规制研究 义务与责任
  • 简介:<正>一、德国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一)合作社的产生合作并不是德国人的发明,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合作形式。但是,首次制定企业型合作社方案的人却是德国的合作社创建人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FriederichWillheimRaiffeisen)和海尔曼·舒尔茨-德立兹(HermannSchultze-Delitzsch)。19世纪上半叶,由于欧洲国家的社会(农民解放)和经济(自由化、工业化)的一系列深入的结构变革,许多人陷入严重的物质危机。1854年起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在农村创办了信贷合作社,1849起海尔曼·舒尔茨-德立兹

  • 标签: 合作社法 德国人 社员大会 弗里德里希 资合公司 最低资本额
  • 简介:<正>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混同存在于同一有限合伙的实体中,因有限合伙人享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而使其身份显得重要。有限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识别很重要,但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严重不足。有限责任保护实质上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而取得的,为了平衡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义务,保障有限合伙主体的有序运行,法律应当充分注意有限合伙人的内部区分、外部识别和有限合伙人的资格否认三方面的制度

  • 标签: 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 债权人利益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 债务承担
  • 简介: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前,就作品著作权能否交易问题,无论是法学理论工作者,还是法律实务者,甚至众多的作品创作者,都对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究其问题的根本,在于当时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著作财产杈的问题,仅规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并没有规定著作财产权能否进行其他的交易行为。从大量的现实和有关的调查中反映出这样一个现实:关于著作权的交易,立法上没有规定;理论上有争议;实践中也常常出现一些所谓“交易”作品的情形,但发生纠纷时无法可依,甚至出现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著作权交易活动。

  • 标签: 著作权法 交易制度 法律思考 理论工作者 法律实务 使用制度
  • 简介:商人作为中世纪的特权阶层是那段历史的璀璨明珠,是大陆法系传统商法中的词汇,也是法律史中的重要研究内容,在商法体系结构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经过资本主义革命之后,商人不再是国家的特权阶层,而是融入平权思想后发展为市场主体制度的一部分。不过部分中国学者在学习翻译他国商法著作时根据个人理解、语言习惯和国内的法律传统以及阅读需要(比如避开中国古

  • 标签: 商事主体 商法体系 特权阶层 主体制度 法律史 市场主体
  • 简介:<正>在过去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人类生存环境越来越多地受到自然灾害的挑战,巨灾风险管理也获得了更为广泛的重视,一些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试图通过建立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的多层次巨灾风险补偿机制,来降低灾难所带来的损失。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有的巨灾保险经验,构建适合本土国情的巨

  • 标签: 巨灾保险 可保风险 地震保险 风险补偿机制 货物运输保险 承保风险
  • 简介:<正>一、引言:加州为什么要建立地震保险制度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与新西兰、中国台湾均坐落于全球最大的环太平洋地震带上,名城洛杉矶地下即是一个地震断层。历史上,加州发生了许多次大地震,譬如,1906年的旧金山大地震、1989年的LomaPrieta大地震,以及1994年的南加州Northbridge大地震都是人类史上为数不多的惨

  • 标签: 地震保险 环太平洋地震带 地震断层 南加州 人类史 保险合同
  • 简介:<正>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营,关键并不在于投资方案的设计、投资方式的策划、投资操作的技巧等技术性问题,而在于国有资本运营的基础性制度的科学构建。我国的国有资本要想得到有效的运营,必须在企业的产权结构、用人机制、权责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及外部制度环境等六个方面进行重大改革。一、建立多元化、流动性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国有企业的改革至今尚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未能充分到位。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本应该退出一切竞争领域。因为国家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必然会抑制其他竞争主体的潜能,难以形成公平的竞争环

  • 标签: 基础性法律 国有资本运营 国有企业 外部制度环境 企业股权结构 投资操作
  • 简介:<正>一、制度框架:私募股权基金与信托的契合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equityfund),是指通过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者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

  • 标签: 私募股权 信托型 投资顾问 股权交易 权益性投资 EQUITY
  • 简介:<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改革和发展,商法理念与商法原则越来越多地在立法实践当中被运用,商法规范也越来越多地在审判实践中得到适用。我国虽然是民商法不分的国家,但这只是指没有在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典而已,并不是我国不存在商法,公认的属于商法范畴的法律,如公司法、破产法等业已存在并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当中重要的法律规范之一。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主张商法独立性的学者不断增多,具有商法理念、商法意思、商法原则等鲜明特色的商法思维已经逐步形成。那么,如何在商法思维下构建我国公司董事勤勉义务法律制度则是本文作者研究重要内容。

  • 标签: 勤勉义务 董事责任 判断规则 破产法 赔偿责任 责任形态
  • 简介:<正>小额贷款是一项持续向那些具有潜在偿债能力、但无法满足正规金融放贷要求的自然人或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业务。该业务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的小额贷款试验。格莱珉银行关于贫困农户小额贷款的成功模式,得到世界各国,特别是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欠发达国家的广泛效仿。1994年,小额贷款被引入中国。2005年10月,央行尝试新的小额信贷模式,在山西等

  • 标签: 决策建议 公司法律制度 格莱珉银行 金融业务 尤努斯 行政许可
  • 简介:<正>在商事立法领域,我国继2005年通过了修改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之后,于2006年又通过了《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至此,在商事法领域,几乎一半以上的商事单行法已重新修订,相信巳时过境迁的票据、保险等法律制度,其修改已为时不远。我国

  • 标签: 商事主体 合伙企业法 《破产法》 单行法 商事通则 商事法律
  • 简介:与其他出资方式不同,技术出资的本质是权利出资而非成果出资,技术出资标的具有不确定性且公司只能虚拟占有,出资技术价值的判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不稳定性,因此公司法有必要对技术出资进行特殊的规制。我国现有技术出资立法不但不能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利益,而且成了技术出资的人为法律障碍。为了保证"知本"顺利资本化,有必要系统地构架我国的现物出资制度,在现物出资主框架下针对技术出资的特点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 标签: 技术出资 虚拟占有 现物出资
  • 简介:比较法上,商人概念的立法较为成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立法模式:第一种以德国新商法代表,即主观主义或商人主义立法模式,其对商人的概念进行直接的规定;第二种是以法国商法为代表,即客观主义或商行为主义立法模式,其要旨是先规定商行为的概念,再由商行为导出商人的概念;第三种以日本商法为代表,即兼顾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折中主义立法模式,但

  • 标签: 商主体 商行为 折中主义 本质要素 民事主体 商事通则
  • 简介:<正>如何解决好法律的冲突和融合问题,是我国在商法移植过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信托制度的移植就是我国商法移植中非常值得认真反思的一个问题。由于信托制度是源于英美的舶来品,并非中国法律所固有,因此如何将信托制度与我国法律

  • 标签: 信托财产 信托制度 法律冲突 《信托法》 所有权理论 不动产信托
  • 简介:<正>一、商法思维与公司法应对网络技术应用的定位对于商法思维,学界与司法界有不同观点,有商法价值理念、商法精神、商法意识等多种表述。学者认为,保障营利是商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具有相对性与客观性。~①就商法追求营利的基本价值理念的相对性而言,其具体化为维护交易的效率与安全这两个商法的基本原则。~②就商法追求营利的基本价值理念的客观性而言,保障营利的价值理念以维护交易安全与交易效率的细化形式体现在商事主体与商行为的具体法律制度之中。~③本文认为,商法最高宗旨在于保障商事主体的营利,此即所谓的效益优先,同时兼顾公平等价值取向。在商法理论上,效益优先主要体现为保障或者促进交易迅捷、维护交易安全等商法基本原则。理论界对于公司的特性有不同的概括,但大多将公司的营利型、社团性、法定性等特性包含于

  • 标签: 公司法律制度 社团性 商事主体 商行为 网络技术环境 交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