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9 个结果
  • 简介:跟动画片里一样,萌萌的“大白”陪伴在侧,守护你的健康;部分疾病不需要再去拥挤的医院;哪怕在太空旅行,也可随时远程诊疗;手术中,虚拟现实(VR)技术已经将最复杂的人体变得“可视化”……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医疗领域渐行渐近,上述这些“科幻”场景不再是虚无缥缈。

  • 标签: 医生 科技 虚拟现实 太空旅行 人工智能 新技术
  • 简介:衍生金融工具大部分是一种尚未属行的或正履行中的合约,它的出现和广泛应用给国际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挑战,对现有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和冲击。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加紧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研究,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也采取了较为切实可行的对策。

  • 标签: 衍生金融工具 权责发生制 确认 计量 金融风险 公允价值
  •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实践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凸显诸多缺陷。行政法学者转而寻找行政法学体系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在这些尝试中,法律关系学理在方法论上展现出了行政行为所不具备的优越性,且更符合复杂多样的行政实践。由于发展时间尚短,行政法律关系学理同样面临制度化和体系化程度不高、核心理论难以突破等困局。这些困局限制其成为行政法学新的支点,也制约了现代行政法学“轴心转移”的完成。尽管如此,行政法律关系学理作为一种全新的法解释和法评价工具的价值却不容忽视,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相互配合,更有助于提供“与时代相符的行政法教义学”。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方式法教义学 行政法律关系
  • 简介:人格标识财产利益是人格财产二元权利体系在现代商业社会的发展产物。对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应当置于人格权衍生财产利益的体系中予以论证,财产利益与所依附的人格权之间的联系是确立其保护路径的逻辑依据。通过著作权和人格标识的比照可以得出,人格标识的人格固有性联系要强于著作权,因而在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中要更加倾向对人格权的尊重与保护。基于此,可以比照我国现有较为成熟的著作权保护体系来确立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模式、权利变动以及损害赔偿规则。在我国未来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以著作权为参照设置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路径具备可行性与合理性。

  • 标签: 人格标识 人格利益 财产利益 著作权 保护路径
  • 简介:生物技术是国家未来竞争实力的技术动力及产业动力,对其合理引导、规范发展、预防风险,是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欧盟在以法律为手段和工具来保障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特别是防范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中出现风险甚至危害方面,走在了各国的前列。总体上,欧盟采用了水平立法与垂直立法并存的纵横交错式立法模式,构建了世界上最为严格和严密的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生物技术产业,欧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 标签: 生物技术产业 法律保障 欧盟 中国
  • 简介:在目前就走私古生物化石的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对走私古生物化石的行为定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一直争论不休。本文从朱某走私白垩纪鸟类化石的行为定性问题展开,就走私古生物化石行为的定性问题以及古生物化石的鉴定问题进行探讨,根据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对现有立法框架进行梳理和评判,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 标签: 走私 古生物化石 刑法解释
  • 简介:生物技术是全球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之一。20世纪的末十年,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以及重要农作物和微生物基因组计划的实施和信息技术的渗入,人类又跃上了生物科学领域新的巅峰。而目前生物技术最活跃的应用领域是生物医药行业,生物制药(常指基因重组药物)被投资者看作为成长性最高的产业之一。现代生物技术制药始于八十年代初,而今世界各大医药企业早已纷纷投入巨额资金,开发生物药品,展开了面向21世纪的空前激烈竞争。

  • 标签: 中国 生物医药行业 成长性 投资者 医药企业 加入WTO
  • 简介:《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作为最具影响力的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公约,二者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具体体现为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首要价值选择不同、预防原则和科学原则的适用不同、复审程序、风险评估措施、处理运输包装标识间的差异以及争端解决机制重叠等等。议定书的通过使得停滞不前的多哈回合"贸易与环境关系"和"粮食援助"议题谈判任务更加艰巨,不同利益集团间的对立和矛盾进一步激化。

  • 标签: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WTO 多哈谈判
  • 简介:知情同意原则根植于自主价值,是个人信息保护之基石。在大数据时代,知情同意原则陷入困境之中,海量信息的批量处理、多方共享、目的不特定之频繁利用加大了有效同意获取的难度,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正当性基础之地位受到质疑。生物资料库是管窥知情同意原则困境与解困之路的最佳范例,围绕使用库存样本是否需重新获得同意,存在特别同意与概括同意之争,各种折中改良方案继而被提出。革新而非放弃知情同意原则,是应对大数据挑战的应然立场。知情同意原则之重塑,应坚持以自主为核心价值,以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为理念,巧妙设计适应大数据需求的新型知情同意模式。应从整齐划一的同意向基于信息分类、场景化风险评估的分层同意转变,从一次性同意向持续的信息披露与动态同意转变,容许有条件的宽泛同意+退出权模式。

  • 标签: 知情同意原则 大数据 个人信息保护 生物资料库 同意模式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