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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定罪量刑时,对犯罪情节认定的主要意义在于:决定罪与非罪、决定是否处刑、决定量刑幅度和决定具体的刑罚。在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可以将情节区分为:作案前情节。作案前情节指案件发生以前,行为人原已具有的情节。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以往的行为表现,如是否有前科,一惯表现如何等;另一种是行为人的生理条件或

  • 标签: 情节严重 行为人 情节犯 罪与非罪 情节认定 定罪量刑
  • 简介:<正>一、刑罚适用情节的概念情节,指的是事物存在与变化情状与环节。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情节即是指犯罪存在与变化的情状与环节。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空间,由一定的人在某种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侵犯某种社会关系,并且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行为。其中的行为人、犯罪的心理状态、时间、地点、行为、结果等等,就形成了犯罪过程锁链中一个先后有序、相互依存、彼此衔接的环节。而每一环节又都有自己特定的情状。例如实施犯罪的

  • 标签: 刑罚适用 酌定情节 犯罪人 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 人身危险性
  • 简介:犯前、犯后情节简单归属于人身危险性不只是语义缺损,而且违背法治原则。因为处罚未然之罪缺乏正当根据。从理论上讲,累犯、惯犯可罚性的根据是行为人蔑视、敌视法益的意志状态能被罪过归属;积极救助、赔偿被害人或者威胁被害人或因部分减轻犯罪侵害程度、或客观说明其犯罪意志状态和改变而可以影响刑罚轻重:行为人自首、立功从宽处罚在于他与法律合作的态度是其再社会化的基本要求。简言之,为安全适用刑法,所谓“人身危险性”在特定情况下可影响刑罚适用的综合评判标准,但不宜直接成为情节的定性根据。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刑事责任 罪过 主观恶性
  • 简介:试论贪污罪情节及其司法适用世平,石金平,李克非贪污情节对贪污罪的准确认定和恰当量刑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正如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2条中所指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同时,该条文中又多次出现了“情节特别严重”、...

  • 标签: 贪污罪 贪污数额 法定刑 补充规定 重情节 贪污犯罪
  • 简介:量刑是指在被告人的行为被确定为犯罪行为后,审判者在选择法定刑和量刑起点的基础上,适用量刑情节,决定对被告人刑罚的裁量过程。刑事司法过程中,刑罚目的应为报应目的和特别预防目的。预防刑不能突破报应刑.但可以在其以下调节报应刑。决定量刑起点之外的报应刑量刑情节应同时统一适用,由其先调节量刑起点,确定报应刑刑罚量.然后再适用预防刑情节在报应刑以下范围内确定宣告刑。基于此,更合理的量刑步骤为:量刑起点一报应刑(报应刑情节适用)一宣告刑(预防刑情节适用)。

  • 标签: 量刑 报应刑 预防刑 量刑情节 量刑步骤
  • 简介:<正>我国目前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财产型犯罪的被告人退赃,在刑事处罚中仅作为酌定从轻情节。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有必要加以改进,建议将被告人退赃作为法定从轻情节。将财产型犯罪中被告人退赃作为法定从轻情节的理由:

  • 标签: 被告人 犯罪分子 财产 公私财物 赃款赃物 酌定从轻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大修改,引入了数额与情节并重的二元定罪量刑标准.最新的司法解释具体化了这一标准.从规范法学的角度对有关情节的适用加以考查,存在着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以及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等争议问题.对于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应当坚持罪刑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将特定“情节”的数额因素比照“数额”标准加以考量.对于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以数额为基准,并辅以“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加以处理.对于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贯彻充分评价与禁止重复评价之原则,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 标签: 贪污贿赂犯罪 司法解释 定罪量刑标准 情节 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