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1 个结果
  • 简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概念,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企业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主题。法治是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背后的支撑力量,法治化的程度决定经济新常态的品质,事关企业的成败得失。法学法律界要做企业创新发展的坚定推动者和正确引领者。

  • 标签: 企业创新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 经济发展 五中全会 经济增长
  • 简介:国家治理体系的提出与理念的丰富,要求政府工作的重心由“权力”转向“责任”,政府管理的职能由“管制”转向“服务”。相应地,也应以“服务行政”为目标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共服务型政府。为构建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行政立法可以从对公民权利的确认、政府职责的规制与公共服务的优化这三个方面实现对“政府角色”的规范,并从四方面进行具体设置:其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领域立法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法律意识;其二,树立以保障民生为内核的执法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法律意识;其三,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救济体系,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其四,政府与民间合力助推,形成一套综合评价体系。

  • 标签: 国家治理 政府角色 服务行政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简介: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环境服务组织因提供虚假环境服务而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时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律未就此连带责任的性质、限度、范围等问题详加规定,因此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环境服务组织是从行政机关分化出来的社会中立组织,其使命在于对外提供技术信息或者服务,它的产生是基于环境执法分权的需要。环境服务的实质是对外提供中立的环评信息、环境监测信息和环境设备设施维护运营服务。这些环境服务构成了环境执法机构决策的技术基础。环境服务组织承担的连带责任属于过错责任,乃基于未能履行法定义务而产生。在责任范围上,此连带责任可以是民事责任,也可以是罚款罚金等经济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此责任虽然与污染者的责任构成连带,但两者不是基于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环境服务组织承担的连带责任是依附责任和转承责任,在自己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污染者追偿。

  • 标签: 环境服务组织 连带责任 性质 范围 限度
  • 简介:竞价排名服务虽不是一种崭新的商业推广模式,但其存在与发展一直未能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直至“魏则西事件”的曝光才将竞价排名服务重新拉至人们的视野。从纯粹技术角度出发,竞价排名具有不同于自然搜索的人为干预属性;从实际效果上看,竞价排名具有将产品或服务广而告之的客观作用,因此,不应否认其商业广告之属性。以尊重效率原则为基础、以维护互联网事业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并依据关键词内容上的二重性,构建积极与消极并重的审查义务体系,以平衡竞价排名用户、搜索引擎服务商与互联网用户的三角利益格局。

  • 标签: 竞价排名 商业广告 关键词的二重性 分层审查义务 供给侧改革
  • 简介:金融商品较之有形实体商品更为抽象、复杂,金融商品交易中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应对金融服务者课以缔约说明义务,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正义。我国目前没有确立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统一规范,现行立法呈现出立法分散位阶低、监管体制不完备、说明内容不统一、说明责任行政化的缺陷,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亟待完善。我国应当对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进行统合立法规制,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现金融商品交易的功能监管,明确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制度之主体与对象、内容与要求、违反说明义务的民事责任,使其切实发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作用。

  • 标签: 金融服务者 缔约说明义务 统合立法
  • 简介: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规范体系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的时代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价值追求上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协调发展;在立法模式上,在相当长时期内应当实行分散立法,集中立法只是未来立法的一种理想;在立法层级上,实行中央立法为主,地方立法为辅,允许地方就区域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主立法,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当地的现实需要,进行适度的先行性立法。同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应该遵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差序性实现原则和政府供给与管理原则。

  • 标签: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立法价值 立法模式 立法层级 立法原则
  • 简介:从分析京津冀城市安全面临的四大挑战出发,探讨了警务挑战背后的警务格局,提出了警务治理逻辑转型和警务供给改革的思考方案,最后为警务社会化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提出建议。由"安全民心"缺失展开,指出了传统警务"围墙治理"和单主体治理的问题,提出了开放治理和双主体治理的理念,倡导增加警务社会供给,推动新型警务社会化建设。警务社会化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建议包括:构建统一的警务社会化市场,以项目制推动警务社会化合作开展,建立统一的警务社会化职业标准,构建合法规范的竞争运行机制和建设与公安机关良好关系。

  • 标签: 警务社会化 京津冀 城市安全 社会治理
  • 简介: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进一步发展,P2P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日益增多。从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案,到韩寒、王蒙等百位作家联名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快播案,可以看出网络环境下对于著作权的侵犯往往比以传统方式对著作权的侵犯所带给著作权人的损失更加严重,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著作权保护中处于更加核心的地位。因此,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增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保护责任对于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保护著作权人著作权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避风港原则 著作权保护
  • 简介:肇始于20世纪末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并未取得预期成果。宏观层面人事、财政及司法行政管理的体制困局,中观层面机制改革有“分类”无“分类管理”,微观层面法院内部治理的行政化桎梏是共同成因。下一阶段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应实现体制与机制的转型,即司法行政管理体制由分散走向统一、分类管理机制由单一走向差异、法院内部治理由单轨走向双轨。

  • 标签: 法院人员 分类管理 体制 机制 转型
  • 简介: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实施绩效远离预期效果,其本质原因在于立法者始终试图将自设的价值目标嫁接于移植的制度框架上,使得集体管理制度在移植过程中完全忽略了继受对象制度价值预设对制度安排的决定性影响,导致本土集体管理制度仅机械借鉴了来源国的法律规则,从而无法依据正确的价值基础对其进行解释和完善,最终造成著作权人与使用者同时抵制的结果。集体管理制度功能的实现,需要重新回顾集体管理制度产生之初与发展之中的立法博弈,回溯其中私人自治和抑制垄断的双重价值内涵,梳理制度设计和适用中所遵从的立法价值位阶,唯有如此,才能为我国集体管理制度的合理化找到正确的路径。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 延伸性集体管理 集体管理组织 私人自治 垄断
  • 简介:既往审判管理呈现出管理基点的控制性、管理对象的复合性、管理过程的贯通性、管理方式的单一性与管理重心的偏颇性等特点,其运行处于由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高度混同、法院组织高度行政化的科层结构与地方法院竞争性的关系结构构成的复杂场域中。审判管理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其所决定。审判管理进一步改革必须着眼于破解其所处场域深层结构性要素的制约,充分利用新一轮司法改革形成的相关制度资源,从三个方面推进,即:明确区分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防止行政逻辑在审判管理中越位;合理改造法院内部结构,推动审判管理从集权行政化管理向分权专业化管理转型;积极引导地方法院的竞争回归理性,摒除审判管理功利化的行为取向。

  • 标签: 审判管理 实践样态 场域构成 制度资源 制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