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8
146 个结果
  • 简介: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1)(2)(3)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请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作出完整注释。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一)著作类1.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二)期刊类1.李琦:《宪法哲学:追问宪法的正当性》,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3期。

  • 标签: 厦门大学法律 法律评论 注释体例
  • 简介: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1)(2)(3)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请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作出完整注释。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一)著作类1.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

  • 标签: 厦门大学法律 法律评论 注释体例
  • 简介:一、一般规定1.全文采用脚注,注释序号以阿拉伯数字上标;标题及作者简介信息注以星号上标。2.引用文献的必备要素及一般格式为“[国籍]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标题》(版本与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起止页码”。3.所引文献若为撰著,不必说明责任方式,否则,应注明“编”“主编”“编著”“整理”“编译”“译”“校注”“校订”等责任方式。4.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应以“参见”引领;非引自原始资料者,应先注明原始作品

  • 标签: 中山大学法律 法律评论 注释体例
  • 简介:一、一般规定1.全文采用脚注,注释序号以阿拉伯数字上标;标题及作者简介信息注以星号上标。2.引用文献的必备要素及一般格式为:'[国籍]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标题》(版本与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起止页码。'3.所引文献若为撰著,不必说明责任方式,否则应注明'编''主编''编著''整理''编译''译''校注''校订'等责任方式。4.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应以'参见'引领;非引自原始资料者,应先注明原始作品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引领注明转引文献详细信息;凡有'参见''转引自''摘自'等

  • 标签: 中山大学法律 法律评论 注释体例
  •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炒作的违法犯罪现象非常突出,有必要进行法律规制。目前立法已经逐步完善,但仍然存在网络诽谤犯罪自诉难、相关罪名竞合等问题需要调整相关立法。在司法适用层面,需要准确认定诽谤信息和虚假信息、恶意传谣者的主管明知、网络寻衅滋事犯罪“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问题

  • 标签: 网络造谣 法律规制 司法适用
  • 简介:行政附款行为是对行政行为的处理内容所进行的限制,附款的行政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其效力也具有特别之处,体现在生效、有效、无效及效力消灭等方面。行政附款行为生效探讨应当考虑到行政行为及其效力内容的过程性、阶段性和时序性。在权衡标准及效力意义不同的情形下,行政附款行为的生效不等于其有效。行政附款行为的无效面对着附款无效与所附行政行为整体无效的关系问题。行政附款行为的效力消灭也具有不同于一般行政行为的特殊性。

  • 标签: 行政附款 行政行为 行为效力
  • 简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关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形式及检察权运行机制问题,是新一轮检察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大部制"弱化行政性纵向关系,在组织结构上实现检察管理的扁平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效率。试点过程中,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由于同质特征被整合划分为同一大部门成为普遍模式,但是否实行捕诉合一、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如何归属则出现了几种不同操作方式。理论界与实务界认识上存在着一定分歧与争论,而分歧的背后则隐藏着对我国检察工作现实状态的不同判断以及对检察改革的不同主张和期待。

  • 标签: 司法改革 内设机构 大部制 捕诉合一 捕诉分立
  • 简介: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变革时期,普遍存在法律信仰薄弱和法律信仰缺失的危机。只有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才能唤起民众心中的民族意识和归属感;才能使人们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保障自身的权利。

  • 标签: 法律信仰 缺失 法律秩序
  • 简介:我国网络团购这种运营模式出现以后,就备受瞩目。一直到现在,网络团购在我国经历了十多年的时间。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由于团购网站的价格优势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成千上万的团购网站涌现出来,表面上呈现了一幅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实质上却隐含了许多隐患。固然,团购网站有其优势,但是这种运营模式也有其弊端。这就要求我们客观看待网络团购这一消费方式,扬长避短,以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的发展。

  • 标签: 网络团购 消费者 运营模式 优缺点 发展建议
  • 简介:当今社会毒驾问题日益严峻,因毒驾引发的事故层出不穷。而《刑法修正案九》基于毒品种类繁多、检测技术困难及其他法律规定等原因的考虑,并没有将毒驾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这应是《刑法修正案九》的疏漏之一。面对毒驾严峻的现实情况,应当考虑将毒驾纳入刑法之中,以'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处罚是解决该问题的最优方式。

  • 标签: 毒驾 入刑 正当性 危险驾驶罪
  • 简介:被害人承诺是司法实践常见的,但现行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的一种阻却犯罪事由。其法理根据是,刑法以保护法益为目的,尤其是个人法益,被害人以自己的意思主动放弃的个人法益则不受刑法的保护,但前提是,被害人不能放弃自己的生命权益以及危及生命的身体健康权益。被害人承诺的成立,首先是承诺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有意思自治的能力;其次,承诺的对象只能是个人法益,对他人法益、国家法益做出的承诺无效;另外,承诺以被害人意思表示出来为必要,承诺时间只能是事前承诺。

  • 标签: 被害人承诺 法益放弃 意思自治 自己决定权
  • 简介: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已《刑法修正案(九)》作为虚假诉讼罪写进《刑法》第307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解决了原司法实践中罪名适用混乱的局面,但是司新罪名的适用仍是一实践界面临的难题。一、虚假诉讼行为方式的界限(一)'隐瞒真相'的外延的划定《刑法》第307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通常情况下,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是以'捏造

  • 标签: 罪适用 虚假诉讼 诉讼罪
  • 简介:一、有关构成要件这个概念在日本刑法学中,通常的理解是把犯罪成立要件区分为:①构成要件该当性,②违法性,③责任(有责性),然后对它们的顺次进行了是否充足的判断。有关第一个成立要件,构成要件该当性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理解构成要件概念的问题。有关构成要件的理解,在学说上可以分为:单纯的行为类型说;违法行为类型说;违法有责行为类型说。其中,单纯的行为类型说是这样的一种观点,即否定构成要件是违法行为的类型,否定构成要件该当性作为违法性的基础,这种观点仅仅是少数说。

  • 标签: 构成要件 要件问题
  • 简介: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人的申请,证明其继承行为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其实质在于依法证明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即继承发生后遗产的归属状况。公证员办理继承权公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去办理,避免出现错、假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标签: 继承公证 注意的问题 合法权益
  • 简介:民事虚假诉讼不仅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而且破坏正常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一大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也遇到不少困难。应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对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研究和宣传,同时,从加强检察机关内外部协作配合、丰富监督方式等方面下功夫,以更有效地查证虚假诉讼。

  • 标签: 民事诉讼 虚假诉讼 检察 监督
  • 简介:随着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证券犯罪也呈日益严重的趋势,作为证券犯罪的一种,证券内幕交易行为是一种在证券市场上经常性的犯罪行为。内幕交易主体的认定是刑法领域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刑法》及《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主体的法律规定尚存不足之处。通过内幕交易罪主体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完善关于证券内幕交易罪的立法,使立法更具明确性、刑法设置更具合理性、刑事司法更具正当性。

  • 标签: 证券 内幕交易 主体
  • 简介:自1996年刑诉法实施之后,我国刑诉法历经17年再度修改,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的变动,出现了不少'闪光点'。庭前会议就是其中新增的一项制度。国外的刑事诉讼法中普遍存在审前准备程序,在审判前植入一个中间程序,这一直是我国学者广泛讨论的一个问题。庭前会议制度的出现,填补了我国刑诉法中这项制度的空白。我国刑诉法第182条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3条的规定,审

  • 标签: 会议问题 刑事庭前 前会议
  • 简介:在司法改革中,检察官所享有的相对独立的定案权是基于检察长授予(委托),而非法律赋予;检察官专业化并不一概排斥专门化;检察机关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不必以省级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查同意为前置程序。

  • 标签: 改革授权 专门化 前置程序
  • 简介:本来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没有想到演变成了一个公共事件.评论中既有对快递小哥这个群体的理解与同情,也有对快递车辆违规驾驶现象的揭露和痛恨.作为一个律师,还是喜欢分析一下其中的法律问题.虽然这个事件关注度很高,但是仍然构不成刑事犯罪,因为情节还是轻微的,应该属于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从北京警方的处理来看,认为打人的出租司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一般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从法律规定来看,这位打人的出租车司机可以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标签: 交通事故案件 法律问题 快递 《治安管理处罚法》 出租车司机 寻衅滋事
  • 简介:系列犯罪的地域化,是指来自同一相对较小地域范围的犯罪主体,基于地缘、血缘、亲缘关系纠结成犯罪团伙,通过相互学习与模仿形成相同或相似作案手段,利用现代代步工具,选择相同或相似环境条件的地区连续跳跃式实施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犯罪地域化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道德规范作用的消褪,又有行为人的主观因素、政府的不作为等等;如何治理犯罪地域化?我们认为运用医生治病原理进行综合疗法,首先强化打击功能,移除社会"毒瘤";消除"借口",恢复社会正常"常态";积极发展经济,提高民众"防蚀"能力。

  • 标签: 犯罪地域化 外在表征 产生原因 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