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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的生平和著作亚当·1923年出生于英国,曾先后在格拉哥大学和牛津大学学习,在1776年出版了《国富论》一书,为政治经济学创立了科学理论体系,成为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最杰出、最伟大的代表人物。亚当·的经济思想集中体现在《国富论》中,全书共分5篇:第一篇论述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及劳动生产物在社会各阶级之间进行分配的顺序。第二篇论述了资本的性质以及积累和用途。第三篇论述了财富在不同国家中的不同发展。第四篇

  • 标签: 经济思想 亚当·斯密 劳动者 自然价格 《国富论》 劳动生产力
  • 简介:19世纪末以来,密法理学课堂笔记的三次发现为研究者们重新理解的思想提供了契机。的权利理论和正义理论是其所有权理论的基础。通过文本考察发现,在《法理讲义》中对占有、添附、时效、继承以及自愿移转五种所有权取得方式逐一进行了阐释。《道德情操论》中曾出现的公正旁观者居于斯所有权理论的核心地位,而正义则是公正旁观者所秉持的基本价值。有关所有权取得方式正义与否的拷问,实际上是将道德领域的判断逻辑向经济领域推演。通过对所有权理论的还原,《道德情操论》《法理讲义》《国富论》三者构成的对现代社会的整体性思考也初见端倪。

  • 标签: 亚当·斯密 所有权 正义 公正旁观者
  • 简介:司法实践中,认定封缄物属性时,要结合财物的外部特征、内容物、作用效果三要素进行判断。取封缄物构成侵占罪或盗窃罪。"占有"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形式标准,刑法应有限承认观念占有,从而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控制下的封缄物之内容物的占有;"管理"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实质标准,侵害有管理权限的财物成立侵占罪,管理权限的有无应以是否承担占有财物毁损风险的标准进行判断。

  • 标签: 封缄物 侵占罪 盗窃罪
  • 简介:有关机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提起的海洋环境诉讼,其所保护的客体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海洋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都有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资格,其中又以海洋环境行政机关为优。因海上油污损害引起的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兼具海事与环境公益双重性质,应同时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与环境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两者乃互补关系,而非竞合关系。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上,除了在因果关系上应继续适用证明责任倒置这样的减轻证明责任措施外,还应当进一步减轻原告方的证明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由法院酌定损害赔偿数额。

  • 标签: 海洋环境保护法 环境侵权之诉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 简介:《维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惯例集》的传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广为流行。《维比海法》原名为《哥得兰海法》,首先成文于1505年,由位于哥本哈根的GodfreyofGemen出版社出版。本译文选自《海事黑皮书》第四卷所收录的TheLawsofWisbuy,《维比海法》的英文译本首先收录在1705年的AGeneralTreatiseoftheDominionoftheSeaandthecompleteofSeaLaws(《海权与海法大全通论》)。《哥得兰海法》,原文共66条,译成英文后共70条。据北欧学者研究,《维比海法》并不全部源自哥得兰,而是分别源自波罗的海地区(前14条,第7条除外)、佛兰芒或者加科涅(第15条至第39条)、荷兰(第40条至第66条)。xxvii-xxviii就内容而言,《维比海法》涵盖船长、船员、船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海难救助、船舶租用、船舶抵押、船舶碰撞、共同海损、船舶优先权等。《维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海法》的内容,对于调整15世纪北欧的海上贸易起到重要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甚至被美国海事判决所援引。

  • 标签: 维斯比 海法 海难救助 引航员 英文译本 海上贸易
  • 简介:<正>一、介绍《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下文称为《WTO协定》)是当今国际法的重要基石之一,但生效十余年后仍缺乏一套系统理论来回答此问题——"条约何以成为条约"。

  • 标签: 正义形态 义务法 权利法 特别法
  • 简介:侦查认识原理既包括侦查认识活动最基本的客观规律,也包括根据最基本的规律而制定的侦查认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研究侦查认识原理的意义是多方面的,而这一主题在中外侦查学著作中都只简单地提到,而尚未进行充分地挖掘。探索侦查认识原理应当从侦查认识的基本假设入手,根据侦查认识活动的本质提出侦查认识的三大原理,继而根据侦查认识的三大原理设立评价侦查认识结果的标准,最后根据三大原理和标准设计克服侦查认识错误的对策。

  • 标签: 侦查 认识原理 标准 对策
  • 简介:加工作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方式,其法律理念历经变迁.只要使原物的经济价值增加就可以认定为是加工行为,而不必拘泥于新物的范畴,这符合现代加工的法律理念.加工物所有权的确定应依材料价值与加工增值的对比为依据.对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不应附加以主观要件,对恶意加工,可通过加工之债权方面的效果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 标签: 添附 加工 经济价值
  • 简介: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文本意思的理解和说明,其概念主要涉及法律解释的场合、法律解释的主体、法律解释的对象、法律解释的目标和目的、法律解释的理论模式等五个方面。法律解释的基本问题是在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律的确定性和妥当性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法治视野中的规则制约与人的自由裁量的关系问题。法律解释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解释原理、法律解释技术和法律解释体制三方面。法律的解释问题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概念法学的衰微和近现代法治观念的转型和发展。

  • 标签: 概念法学 法律文本 法治 规则 自由裁量
  • 简介:<正>韦伯的权威理论是其政治社会学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部分,而且,根据莫姆森的见解,也是韦伯社会学体系中最为成熟的部分。然则,这一部分恰恰是韦伯权威理论中最难理解、最多歧义的部分。

  • 标签: 韦伯 法律权威 政治社会学 合法性 支配 理论体系
  • 简介: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 标签: 义务犯 积极义务 正犯
  • 简介:日前,针对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率过低的问题,石景山区法院提出相应的证人事前保护制度,在刑事审判中,可建立证人询问室(问室),通过音频系统完成证明内容、证人询问等相关步骤,减少其与被告人或被害人正面接触的机会。

  • 标签: 证人出庭作证率 软着陆 刑事案件 保护制度 石景山区 刑事审判
  • 简介:提起米海依尔·戴尔玛-马蒂(MimineDelmas-Marty)夫人,恐怕在法国学习法律的中国留学生无人不知。他们喜欢尊称她为“戴教授”,显然这带有浓厚的中国味。早年留法的卢建平博士说,“戴教授”的中国弟子们还称她为“MDM”(法语“夫人、女士”的速记符号)。

  • 标签: 戴尔玛斯——马蒂夫人 法国 法学教育 法律文化
  • 简介:互联网创新之繁荣有赖于其对革新成果共享的保护。这源于互联网设计了一个中立的平台,使得最大范围的创新者都能资源共享。然而,这种架构正在受到法律和技术的控制而日益改变。这种转变将破坏互联网创作和革新发生的机会。互联网的未来将何去何从,在莱格看来,是个关涉自由之本质的真正的问题。

  • 标签: 创新 知识公域 中立平台 自由之本质
  • 简介:在自由意志的前提假定之下,意志形成的过程具有非法则性,以条件公式判定心理因果关系面临失灵的困境,因为在条件公式所设定的“假定”情境下,无法确定一个人会作出何种内心决定.可见,以必然性或概率性法则说明意志形成过程都存在违反自由意志假定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构建不同于合法则条件说的、非法则性的心理因果关系归责模型.行动理由说认为,心理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关注的是真实的意志形成过程,只要信息的提供构成了作出行动决定的理由,即可肯定因果关系,至于行为人是否还出于其他的动机作出决定,不会影响因果关系的判定.

  • 标签: 心理因果关系 自由意志 非法则性 行动理由
  • 简介:当东(GeorgeThomasStaunton,1781-1859),也译作乔治·托马斯·当东、托马斯当东、司当东、汤顿、士丹顿等,是近代中英关系史上无法绕开的一位重要人物。其父乔治·伦纳德·当东准男爵(SirGeorgeLeonardStaunton,1737-1801),也被称为老当东、大当东等,是早期英国著名的外交家和汉学研究学者,曾担任1792年英国首次访华即马戛尔尼(GeorgeMacartney,1737-1806)使清使节团副使,著有《英使谒见乾隆纪实》(AnAuthenticAccountofanEmbassyfromtheKingofGreatBritaintotheEmperorofChina)等;小当东则是此行的见习侍童(pageboy)。小当东亦是英国第二次访华即1816年阿美士德(WilliamPittAmherst,1773-1857)使团的副使。小当东一生之中,主要著有《英吉利国新出种痘奇书》(1805)、《中英商业往来札记》(MiscellaneousNoticesRelatingtoChinaandourCommercialIntercoursewiththatCountry,1822)、《阿美士德使团记行》(NotesofProceedingsandOccurrencesduringtheBritishEmbassytoPekinin1816,1824)及《英中商务考察》2卷本(ObservationsonourChineseCommerce,1850)。此外他还从中文直接翻译了《大清律例》(TaTsingLeuLee,1810)和《异域录》(NarrativeoftheChineseEmbassytotheKhanoftheTourgouthTartars,1821)两部英文作品。小当东虽称不上著述等身,但他的代表性作品1810年《大清律例》英译本受到了西方世界的普遍关注,他本人也因翻译此书而一跃成为西方最富盛名的汉学家。在近代中英交流史上第一代译者之中,他是声望最高的一位,他甚至被视作仅比他年幼一岁的英国第一位新教来华传教士马礼逊(RobertMorrison,1782-1834)的赞助人。小当东为《大清律例》英译本所撰写的长篇"译者序"共计35页,全面展现了包括小当东在内的西方精英对中国历史和中国法律的认识程度,是典型的"十九�

  • 标签: 《大清律例》 译者序 阿美士德 种痘奇书 商务考察 商业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