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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个结果
  • 简介:近日,潼南县院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采取“四诊疗法”深入查找薄弱环节。个人“自诊”:全院干警深入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个人分析材料,提交至政治处备查。相互“会诊”:先后以支部、科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互相帮助找缺点、列表现,真诚地开展相互“会诊”,使思想得到了广泛的交流,意见得到了充分的沟通。上门“求诊”:深入县直部门等70余个单位,走访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群众征求意见。开门“纳诊”: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畅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征求意见表450余份,召开座谈会130余次,走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和群众员8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90余条,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标签: 潼南县 疗法 征求意见座谈会 人民监督员 教育实践活动 人大代表
  • 简介:<正>一、引言历经十余年的修法与立法努力,台湾地区的集体劳动三法(亦即工会法、团体协约法与劳资争议处理法)终于在今年(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三法修正的改变甚大,可谓树立了未来集体劳动关系发展之法律框架,其中大的修正重点之一,即是不当劳动行为制度及其救济制度(裁决)之建立。以下谨就该制度之制度目的与救济程序,略加介绍:

  • 标签: 劳动行为 集体劳动关系 团体协约法 劳资争议处理法 调查程序 协商代表
  • 简介:行政调解制度与一般调解在意义上有所差别,因此对于制度之研究必须分别从其外观与内涵加以探索,以窥探制度之本质。爰此,从定义、类型与法律定性等观点说明行政调解制度之外观意义。另从行政调解与司法权之关系,说明制度是否抵触司法权之行使?最后,进一步说明行政调解制度中当事人间彼此之关系,以厘清制度之内涵。

  • 标签: 行政调解 司法权 行政指导
  • 简介:<正>引言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于1999年12月20日,总面积为29.7平方公里,人口约为55.8万人。澳门是一个国际贸易自由港,货物、资金、外汇、人员等进出自由。特区政府成立后,将维护和完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作为经济施政的主线,营造受国际社会认同、自由开放、公平竞争和法治严明的市场环境,确保经济制度不受干扰和影响。数据显示,近年来澳门经济快速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0%。按可比价格计算,2010年本地生产总值是1999年回归时的4倍。2011年澳门经济基本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重新迈入较快发展的轨道,全年经济增长率达到26.4%。公共财政继续盈余,金融业继续保持稳健增长的势头。近年来,在"赌权开放"的刺激下,外资不断涌入澳门,为本地经济腾飞注入巨大动力。与此同时,本地与涉外民商事纠纷日渐增多,民商事诉讼数量不断增

  • 标签: 仲裁机制 仲裁机构 临时仲裁 仲裁员 涉外民商事 律师业
  • 简介:对我国西部地区完政文化建设问题的思考焦虑,主要源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地区性民族性宪政文化研究应该要有自己的本土化个性和特征;其二是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众多且地缘经济、政治文明、宗教信仰相对封闭保守与落后的地方,理所当然其宪政文化建设研究在理论上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本文针对法治宪政文化研究的本土化问题加以阐释,创新厘定了"本土化"内涵的四种表达内容,宪政文化建设研究本土化的基本标准与规范、路径和行为选择,以及法治宪政文化建设研究本土化的话语维度与视界。结论是,中国宪政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的世界普适性与中国西部地区宪政文化建设本土化研究的特殊性之间的张力始终存在,无论怎样搅拌、剔除、扬弃都将会沉淀在中华民族带有"皇权性"宪政文化的本土性之上。

  • 标签: 宪政文化 本土化研究 本土化基准 本土化维度
  • 简介:就我国而言,刑事司法领域依然是惩罚犯罪占主导地位,个人人权的保障相对较弱。就审前羁押来说,现阶段的审前羁押有普遍化、超期化的特点,取保候审制度未发挥其应有作用。而香港地区历来具有普通法系的特点,注重人权保障,香港地区的保释制度便是最好例证。"一国两制"下,有必要对香港地区保释制度和大陆的取保候审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从中明确个中利弊,从而利于构建符合我国实践的审前释放制度,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 标签: 保释 取保候审 审前羁押 人权保障 比较
  • 简介:近年来,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呈现出逐步攀升的高发态势。究其成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法制文化的冲突,以及民族群众急迫的生产生活需要是诱发此类犯罪的内在主导因素;少数民族群众特有的“人情世故”与民族地区公安管理的滞后是犯罪产生的外在条件。

  • 标签: 涉枪涉爆 犯罪 犯罪现象 内在因素 外在因素
  • 简介: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公益团体提起不作为之诉的程序作了规定,以维护不特定多数人的集合性利益和社会公益。对于该类诉讼的性质,存在着法定诉讼担当说与团体之固有权利说的争论,诉讼标的之界定、重复起诉行为与既判力范围之认定,以及处分权主义与辩论主义之限制等问题,因采法定诉讼担当说还是固有权利说而有所不同。这些规定及其理论探讨对于我国构建团体不作为之诉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标签: 公益团体 团体诉讼 公益诉讼 不作为之诉 不作为请求权
  • 简介:非讼裁定是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一类重要裁定,也是可被大陆人民法院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裁定中的主要类型。原则上,台湾地区法院的非讼裁定没有既判力,而大陆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对象主要是形成力,其中具有给付内容的,认可的同时赋予其执行力。由于台湾地区法院的本票强制执行裁定等非讼裁定无既判力,虽为人民法院所认可,也应允许债务人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标签: 非讼裁定 既判力 认可 执行
  • 简介:辛卯岁末,《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艰难面世,并交诸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与建议。在这洋洋洒洒的54项中,其中第25项之"先行调解"与第39项之"人民调解协议之司法确认程序"尚属民事诉讼法之首次规定。对于此两项新规定及法院调解程序同审判程序之关系,以及我国法院之调解制度,主要是立法,都当成为研讨之重点。在本文中,笔者主要经由对我国西北地区三个基层法院调解过程之观察,立基于一种"过程——事件分析"的论证方法,以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之基本原则——"合法"、"自愿",及基本要求——"事清责明"为考察之中心,以期揭橥法院调解之理路及实践与立法之矛盾:一者,人民法院如果严格遵照这些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法院调解将很难进行;另者,若要讲求调解之效果,法院又极易违背这些规定。对此,民事诉讼法此次修正,应当予以充分的关照。

  • 标签: “过程—事件分析”法 基层法院调解 调解之基本原则及要求立法修改
  • 简介:台湾地区'最高法院'相关判决确立了此立场,即区别障碍未遂与中止未遂的关键因素在于行为人放弃犯罪是否系出于'己意'。作者围绕着案件事实,从学理思考与实务实效的双重角度,强调对于'己意'的判定倚重于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之考量,并借助于对客观事实之分析对其加以印证。

  • 标签: 强盗罪 胁迫 中止 未遂
  • 简介:近年来,网络购物标价错误该如何处理一直是台湾法学界热议的话题。就实务判决而言,台湾法院仍回归传统民法之规定,透过要约、承诺、意思表示错误撤销规则以及诚信原则的适用来妥善处理个案。而对比祖国大陆之相关立法,虽两岸在以上具体规则的设计上有所差异,但实际之法效大致相同。唯在网购合同中,为加强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台湾通过特别法对传统契约法的某些规则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正,可资祖国大陆借鉴。

  • 标签: 标价错误 要约 意思表示撤销 诚信原则
  • 简介:“新朋老友西北来,东北兄弟乐开怀;放眼发展定大事,运筹帷幄展英才。”这是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田家军在6月1日为新疆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受援考察团饯行晚宴上的即兴之作。随即,新疆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何敏宜和诗一首:“天山渤海山连海,塔城辽宁离不开;今日畅饮交心酒,切盼他日君再来。”两首诗饱含着浓浓的深情。席问,无论是新朋还是老友在敞开心扉交谈之时均洋溢着这种割舍不断的情谊。屈指算来,新疆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受援考察团已经是第三次来辽宁了。2011年3月7日,塔城分院党组书记涂光煜一行9人来辽与省院进行了支、受援工作的初步对接;2011年9月18日,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艾尔肯·阿不都卡德尔率受援考察团一行11人再次来到辽宁;这次来辽的新疆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受援考察团一行7人由刚刚上任两个月的检察长买吐送·吐地买买提带队前来。

  • 标签: 塔城地区 检察机关 辽宁省 考察团 新疆 侧记
  • 简介:《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在即,而国内立法和政策制定等方面尚不完备。该公约集中体现国际海上劳工法律的最新发展趋势,对改善海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海上劳动状况和权益保障有着深远的意义。通过分析中国海员行业所面临的形势及海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中国确有加入公约的必要性,同时通过介绍和比较部分有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履约准备情况,提出加强中国海员权益保障的相关建议。

  • 标签: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海员 权益保护
  • 简介: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定纷止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效,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而海峡对岸台湾地区的诉愿制度已较为成熟,考察台湾地区诉愿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模式,对我们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 标签: 台湾诉愿委员会 大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 借鉴
  • 简介:台湾地区'最高法院'相关判决理由基本上否定了着手后脱离共同正犯关系之可能,认为只要犯罪既遂,则所有共同正犯皆成立该犯罪之既遂犯,一律排除中止犯之可能性。对于这种既遂排除中止犯成立之原则,有必要借助共同正犯之脱离的概念作更深的探讨。借鉴德日刑法理论,作者认为,在共同正犯脱离的场合,即便结果发生了,若其欠缺与行为之间的归责关联,不论根据无相当因果关系抑或是客观不可归责,都将排除结果之归责,在此种情形当然不应否定中止犯成立之可能。

  • 标签: 共同正犯 共同正犯之中止 共同正犯之脱离
  • 简介:如何在纷争解决机制之设计上,提升面对大鲸鱼之小虾米“接近正义”的可能性,长久以来一直为民事程序法学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立法者除了在诉讼制度中试图设置有助于弱势者能尽量克服起诉之经济门槛以迈入法院大门主张权利之机制外,亦不断尝试开展有利于消费者之替代性纷争解决制度。本文以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对英国“PrivateOmbudsman”制度之借镜以及该法研议过程之转折为例,分析此项开拓替代性纷争解决途径之尝试所挑起的课题与所带来的启示。英国在金融消费争议领域中发展出之“PrivateOmbudsman”机制,与传统的调解与仲裁等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均有所不同,其“片面强制管辖”与“片面拘束力”之设计,为消费者创造了一个友善的寻求救济管道。本文认为,在消费者对金融机构就后者提供之商品服务所引起争议之脉络中,采取此等规范设计,并不至于产生“违宪侵害金融机构诉讼权与程序选择权”之问题。不过,得以“合宪地”采取此种程序机制设计,并不当然代表立法者即应追随英国脚步实行“PrivateOmbudsman”机制。本文在检讨此课题之过程中,对于民事程序法学值得于未来进一步拓展的研究方向,提出若干建议。

  • 标签: 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 金融消费争议 金融公评人 接近正义 片面强制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