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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产业政策的现行制度安排是将产业政策的制定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但由于产业政策是属于中观层面的公共政策,与地方及区域经济利益密不可分,地方不同层面的产业扶持措施纷纷出台,中央政府事实上已经无法垄断此项公共物品的供给。对产业政策制度进行必要重构,对发挥地方在经济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产业政策施行效果和实现产业政策法治,都是非常关键的。

  • 标签: 产业政策 制定权限 地方竞争 区域合作
  • 简介:竞争倡导是反垄断执法机关落实竞争政策的主要方式之一。该制度源于美国,现在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性做法,在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司法部已经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竞争倡导法律制度,所使用的竞争倡导工具包括竞争评估、提倡发布真实信息、作为法庭之友提交法律意见书、发布竞争影响报告书等,并且已经在运输、电子商务、健康医疗等多个领域成功地开展了竞争倡导工作。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在最近一年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竞争倡导工作却仍未提上议事日程。虽然我国目前没有竞争倡导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可以通过立法解释来确定竞争倡导制度。我国要顺利实施竞争倡导制度,还缺少一个独立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个负责竞争倡导的主导机构。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应给予竞争倡导优先于行政执法的地位。我国竞争倡导必须建立多样化的倡导工具,除了导入竞争评估、提倡发布真实消息和法庭之友三种竞争倡导工具以外,还应通过发布各类指南、进行市场研究、召开研讨会等各种形式推进竞争倡导工作。

  • 标签: 反托拉斯法 竞争政策 竞争倡导 竞争评估 中国竞争倡导制度
  • 简介:在当前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的时代背景下,私人反竞争行为在目的、内容、方式、影响等方面呈现出国际化态势。仅依托于竞争法域外适用遏制愈演愈烈的私人反竞争行为国际化趋势,显然力不从心,采取国际层面的协调措施势在必行。在没有进入到相对深层及平稳的协调阶段,应以私人反竞争行为的国际协调实际出发,以wTo核心原则为基础进行微调,以差别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程序公正原则作为构建私人反竞争行为国际法制的基本原则;并且,在原则制定、概念界定、内容侧重、争端解决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WTO框架下的私人反竞争行为的国际法规制。

  • 标签: 私人 反竞争行为 竞争法 国际法
  • 简介: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贯穿于竞争法的整个制度体系中。制度和理论上尚未给出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导致法律适用容易出现偏差,制度散乱,体系化不足,一些立法的逻辑不严密,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归纳经营者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可以归纳为反竞争行为在满足正常经营所需和促进公共利益两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定义符合竞争法的基本原理,也与现有的列举式规定相兼容,因而是恰当的。存在抗辩事由不代表反竞争行为一定合法,还需要更大框架内的经济分析。如果反竞争行为利大于弊,则可以得到竞争法的豁免。

  • 标签: 反竞争行为 抗辩 正当理由
  • 简介:近年来,因浏览器自带网络广告屏蔽功能所引发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此类案件涉及的实质问题在于,浏览器服务提供商针对不特定的网站所自主开发的网络广告屏蔽功能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解决这一问题,以下三个问题不容回避:浏览器运营商与不特定的网站之间是否构成竞争关系?浏览器自带网络广告屏蔽功是否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破坏他人合法的商业模式?用户利益与经营者利益如何平衡?文章从上述三个问题入手对此类新技术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浏览器 屏蔽广告 竞争关系 商业模式 用户利益
  • 简介:一、引言本文希望讨论中国加入国际证券监管竞争是否会降低全球的证券监管门槛,从而降低全球公司治理水平。从理论层面来讲,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美国州与州的公司法竞争是否带来更好的公司治理的讨论基础上,美国学者罗伯塔·罗玛诺教授(RobertaRomano)提出了国际证券监管竞争(internationalsecuritiesregulatorycompetition)的概念,侧重讨论国与国之间证券监管竞争如何影响全球证券监管水平。

  • 标签: 国际板 公司治理 国际证券监管竞争
  • 简介:公私合作背景下,为了完成行政任务,行政机关被赋予行政形式选择自由,行政手段和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行政形式选择自由理论具有一定法理基础,也有一定法律界限。行政形式选择自由理论对促使行政法变革和新行政法诞生有着重要的行政法意义。

  • 标签: 行政形式 选择自由 公私合作
  • 简介:企业联营合作创新是企业之间自发应对创新领域市场失灵的努力,而对企业联营合作创新的反垄断法规制,则是市场创新的重要保障。研究开发过程可以引发有实效的联动,要考虑研究开发与生产之间,及研发、生产与营销等各个阶段之间存在反馈和融合。企业联营合作创新反垄断规制的核心,应当在研发一生产环节确立安全港或成批豁免安排,在向供应一营销链条的延伸、企业联营网络化下和经营者集中所涉及的合作创新,则需要依据其与企业联营合作创新的关联程度,设定不同规制重点,丰富竞争效果分析的层次。

  • 标签: 企业联营 合作创新 反垄断法
  • 简介:2014年9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夥联营试行办法》和《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将生效实施,让内地与香港、澳门律师业合作先行先试又跨出新的一步。

  • 标签: 律师业 广东省 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粤港澳
  • 简介:《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实施4年多来,两岸建立了直接、正式、制度化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两岸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执法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就应对海上违法犯罪行为而言,该协议的内容还显得较为原则,需要双方有关部门累积共识,在协议的框架基础上尽快完善两岸海上执法司法合作机制。

  • 标签: 两岸 海上违法行为 执法 司法 合作
  • 简介:面对马六甲海峡日益增大的海上溢油风险,应通过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领导机构运行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技术互助制度以及争端解决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马六甲海峡溢油应急反应合作机制。这不仅可以弥补马六甲海峡合作机制在溢油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缺失,且将从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合作义务的性质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在合作中的作用等方面为完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43条提供示例。

  • 标签: 马六甲海峡合作机制 溢油应急反应合作机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简介:英国传统上以法律职业团体自我规制为主导的法律服务规制体制,对于英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被指责为“过时、僵化、过于复杂、欠缺问责并且不够透明”。2007年《法律服务法》对传统体制做了大幅改革,包括设立了一个作为独立规制机构的法律服务理事会,使得公共规制和职业团体自我规制之间的权力配置更为合理;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申诉局,致力于为法律服务市场中的消费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引入了替代性事务结构,允许非法律人投资者和管理人进行法律服务市场,以增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这一改革对于中国法律服务规制体制的改革具有参考价值。

  • 标签: 法律服务 合作规制 行政体制 英国行政法
  • 简介:以2002年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标志,中国与东盟合作发展经历了“黄金十年”。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2+7合作框架”,提出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同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东盟国家期间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合作倡议。这一系列晕大战略构想既符合中国一东盟共同发展的愿望,也为中国-东盟关系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双方的战略伙伴关系增加了新的契合点。

  • 标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司法合作 中国-东盟自贸区 中国-东盟关系 海上丝绸之路
  • 简介:9月17日上午,第11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商事法律服务合作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研讨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文莱国家工商会、柬埔寨总商会、印度尼西亚工商会馆、老挝国家工商会、马来西亚全国工商总会、缅甸工商会联合会、菲律宾工商会、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泰国工业联盟和越南工商会共同主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承办。

  • 标签: 中国-东盟 法律服务合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南宁 检察长 检察院
  • 简介:鉴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2013年初,我国一改原多部门分环节监管模式,实行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主导的全新统合协调式食品监管,并着手修订现行《食品安全法》,以进一步调整监管主体与产销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关系,促进监管合作。基于法律经济学理论可以发现,虽然相关立法修订在不少方面有利于三方主体合作的改进,但鉴于三方主体各自"失措"、"失信"与"失察"的制约,食品监管仍可能陷入潜在的合作困境。为此,有必要以强化消费主体共治角色、转移产销主体监管重心以及促进监管主体良性竞争为切入点,进一步检讨监管模式构建上的相关问题,从而贯彻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管模式 合作困境 法律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