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竞争、区域合作与产业政策制度重构——以产业政策制定权限制度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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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产业政策的现行制度安排是将产业政策的制定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但由于产业政策是属于中观层面的公共政策,与地方及区域经济利益密不可分,地方不同层面的产业扶持措施纷纷出台,中央政府事实上已经无法垄断此项公共物品的供给。对产业政策制度进行必要重构,对发挥地方在经济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产业政策施行效果和实现产业政策法治,都是非常关键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14年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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