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劳动密不可分。长期以来,劳动的力本主义实际上成为劳动价值的核心,其含义就是从资本运作的视角出发,将劳动当作生产的一个要素、一个步骤,往复不断地参与生产过程,将劳动蕴含的生产能力发挥到极致的一种观念。这种观念虽然有助于创造巨额的物质财富,但却压抑了人性,贬低了人的尊严。而劳动的人本主义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注重精神层面上的活动以及人类的社会化需求。这是构建文明社会所必须达到的要求。从工时制的角度分析,劳动的力本主义下的工时制,存在着时间的计量物化了生命、时间的安排消磨了意志以及时间的利用压抑了人性的问题。而劳动的人本主义下的工时观是一种社会化的、人性化的工时观。这可以进一步克服异化劳动,促进人的发展。
简介:仲裁首先是作为一种无需政府强制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起源和存续的,它主要由声誉机制予以实施。无需司法支持的仲裁也不需要司法审查,且提供了逃离无效率法律的途径。市场竞争和声誉机制会迫使仲裁趋向效率和公正,产出有效率的程序与实体规则。仲裁法并非仲裁所必需,无需法律的仲裁能够为社会提供一种自发的、非暴力的、能够同法律相竞争的合作实施机制。此类仲裁的有效运作需要信息的自由流动及破除垄断。现代信息与组织技术的发展,为此类仲裁的有效运作保留甚至开拓了空间。在我国,政府应保障信息自由,放手市场供给仲裁,而非干预规制。既存仲裁机构则应利用现代信息与组织技术创设或加强声誉实施机制,而非过度依赖司法支持。
简介:日本、韩国的检察制度基本是以法、德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检察制度为蓝本构建的。但是,法、德等欧陆国家与地处于儒家文化圈的日本、韩国,在经济、社会尤其是文化传统上毕竟存在着较大的不同,这种国情或区情上的差异,使得日本、韩国检察制度的发展逐渐呈现出自身的某些特色,形成了检察制度发展的"东亚模式",并具体体现为:强化检察官的侦查权;发展"多检种联合作战"模式;塑造检察官独任制官厅地位。我国与日本地理上相邻、文化上相近。虽然两国在政治、经济体制上有重大差别,但并不影响我们在具体司法制度的设计上向日本学习、借鉴。我国当前正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体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如何构建一个既符合国情,又契合检察制度发展规律、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检察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在这一大背景下,以日本检察制度为代表的东亚模式,从其产生、发展的经验过程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对于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检察制度改革,都极具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
简介:实行行为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行为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主观要件.但是,试图以实行行为概念为核心,统一解决犯罪论诸问题的做法则并不合适,对于未遂犯、共犯论等问题,仍须分别进行实质性探讨.间接正犯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实行行为性,其成立要件仍然应该是:对于利用行为本身能认定具有作为单独正犯的实行行为性,并且,利用行为的危险被结果予以现实化.
简介:弗里德里希·谢林是德国古典法哲学发展史中的一位长期以来被忽视的思想家。他在《先验唯心论体系》中发展了费希特以来有关相互承认的看法,不是将相互承认视为是一种个体性的机制,也就是说,不是将相互承认建立在自我和他者的关系基础上,而是在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来看待相互承认的可能性,从而将历史引入到了对于自由的论证之中,从而导致了德国古典哲学发展史上的自由观的一次重要转变,使历史开始成为自由的要素。并且在此基础上,为新的法权演绎,也为历史法学派的诞生提供了哲学的基础。这就是权利在历史过程中获得先验的根据,法律制度因此获得了客观历史的基础。然而,在《先验唯心论体系》的末尾,这一建立在历史基础上的自由观却被他有关审美自由的论证所削弱。自由被视为出自天才艺术家之手的创造,法律制度也就成为了天才立法者的个人创造的产物。由此,在谢林的整个法权演绎的过程中就存在内在矛盾,也造成了他在主张废除国家和强调绝对的伦理国家之间的立场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