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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我国刑法和诸多的司法解释中,也颇多的运用了“应当知道”的用语。但是对于“应当知道”理解却不一。这就不免会有当事人通过寻找法律的漏洞,钻法律空子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和应受到的惩罚。那么明确刑法中“应当知道”的法律界限就变得至关重要。

  • 标签: 知道 应当知道 行为能力 公序良俗
  • 简介: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首先需要明确其内涵本质,需要对传统的以侦查为中心、案卷中心主义加以批判反思,需要与以法院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加以区别对待,更需要根据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区别于审判中心主义。唯有此才能构建符合中国实践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体系。

  • 标签: 审判中心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内涵 界定 刑事司法实践 刑事司法体系
  • 简介:我国信托法中移植了滥觞于英美法系的公益信托制度,然而十余载来鲜有成功实践。配套制度的缺省是肇因之一,公益信托的界定及其规范意义的混沌状态也难逃其咎。术语的选择除了探究词源,更应揭示概念所指向对象的本质。“公益信托”之所以优于“慈善信托”,不仅因为公益信托之公益本质使其从众多信托中被甄别出来,并获得特殊待遇:豁免于禁止永续规则和适用近似原则以确保永续,而且也为税收优惠和严格监管提供了合理依据。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公益信托之认定方有意义,也为我国实践中的“类公益信托”的性质分析提供了清晰思路。

  • 标签: 公益信托 慈善信托 私益信托 公益目的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使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正义的条款有了实效,然而也不能过于夸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适用该规则时还必须注意到不能影响警察执法的效率,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仍是刑事诉讼法最大的公共利益。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时应注意到其适用的前提条件,而非法证据排除之诉的原告资格则是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宪法权利 原告资格
  • 简介:通过对扒窃入刑后两年间上海市324件扒窃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并结合其他地区个案,可以得出司法实践中关于扒窃的认定存在泛化的趋势。当前理论和实务关于扒窃社会危害性的解读,存在过度性和片面性。刑法规范视野下的扒窃应同时具备扒窃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扒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贴身占有的易转移性财物和被害人处于意识清醒状态三个条件。对扒窃行为的这一界定,有利于对扒窃社会危害性过度解读的矫正,符合扒窃一词的本来含义和扒窃行为的事实特征,又与扒窃行为入罪的立法原意相契合,同时也是基于扒窃犯罪构成要件实质解释所得出的结论。

  • 标签: 扒窃 公共场所 贴身占有 意识清醒
  • 简介:商标使用行为的功能界定法具有抽象性,难以清晰界定;将商标使用行为限定于流通领域的观点值得商榷;商标使用行为具有行为指向性,独立于混淆可能性的判断,后者具有事实依赖性。技术服务行为为认定商标使用行为、划分商标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提供了启示。个案中对商标使用行为的审查,应当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审查该行为是否乃获取"经济优势"的行为,即是否属于商业行为;第二步审查行为人是否利用商标推广其商品或服务,即是否在商品或服务与商标之间建立了"经济关联"。

  • 标签: 商标使用 功能界定法 经济关联
  • 简介:罗马法上的要物合同类型是以古典法时期的界定为模本的。尽管在后古典法时期,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和西部,要物合同类型是不同的,但其界定并未突破前代定制:要物合同以交付物为其理论硬核。中世纪一定时期内的要物合同理论将无名合同也解释为要物合同,这是为了迂回地解决无名合同的拘束力问题。但该理论随后即被抛弃了。现在一些学者认为要物合同的范畴还包括那些“完成其他给付”合同才成立的类型的主张,既没有罗马法的根基,也没有其他更完善的理论依据和任何可以想见的现实依据,应彻底抛弃。我国民事立法应对要物合同的类型及其界定遵循罗马法传统,以交付物为其本质要素,不扩大要物合同的类型。

  • 标签: 要物合同 无名合同 罗马法 类型演进
  • 简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意见明确了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眭服务价格管理。到2017年,竞争【生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 标签: 价格改革 机制改革 时间表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 医疗服务价格
  • 简介:随着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增强,政府对土地的征收急剧膨胀。由此,强制征收问题成为当代中国的一个缩影。在世界范围内,强制征收的条件大多被笼统地确定为"公共利益"或者"公共使用"等。基于这一概念的模糊性,确定其界定主体才是问题的关键。以美国强制征收第一案"Kelov.NewLondon"为例,深入分析该案中关于"公共使用"界定主体的博弈,并结合中国国情,得出地方立法机关才是界定"公共使用"的最佳主体的结论。

  • 标签: Kelo案 公共使用 强制征收 界定主体
  • 简介:我国《合同法》和德国《民法典》均规定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但实践中存在要约人排除拘束力的情况,本文对此排除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的性质进行分析,建议将其界定为准要约,并对中德民法对要约撤销权的不同规定作出评价,探究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应否采取德国有关要约形式拘束力的立法模式。

  • 标签: 排除拘束力 撤销权准要约意思表示
  • 简介:"案多人少"现象已经成为制约国家法治发展的瓶颈,其表现具有地域性和集中性。问题的界定,应该以一线法官年均结案150件为标准,其产生的原因包括司法需求快速上升、司法资源配置不合理、司法效率不高。破解"案多人少",增加法官数量和依靠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设计是局限的,应该从法院内部优化的角度予以考量,进而推行法官员额制度与助理制度,辅之控制不合理的司法需求,加快《强制执行法》的出台,从而使人民法院能够更好应对这一难题。这也有助于提高法院审判质效,维护司法的权威与公信。

  • 标签: 基层法院 案多人少 结构 改革 效率
  • 简介:一、我国对转售价格维持违法性认定现状(一)转售价格维持的概念界定转售价格维持是指"生产商(供应商)在将产品出售给销售商(零售商)时,对后者向第三人进行转售时的价格进行限制,在反垄断法上称为‘纵向价格限制’。由于英文中通常将其称为maintenanceofrelaseprice,因而我国学界通常采用其直译‘转售价格维持’。由于维持最高转售价格(即要求销售商的转售价格不得超过某一水平)对竞争、对消费者

  • 标签: 价格维持 转售 违法性 本身违法原则 价格限制 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