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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事诉讼法学者的一个基本任务和使命是什么?这似乎是一个人所共知的问题。难道不是研究民事诉讼法及其适用的客观规律吗?但我们这里进一步追问的是,作为民事诉讼法学者,我们的中心任务是什么?不错,每一个规范、每一种民事诉讼的现象都可以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命题和对象。在我们的研究资源有限,民事诉讼法治的初期阶段,我们不可能不抓其中心、纲领。过去有一句老话,言之

  • 标签: 中心任务 任务使命
  • 简介:杭州华硕司法鉴定中心(原杭州中正司法鉴定所),是2014年6月在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领导的直接关怀下,通过扩项、转型升级成为一个以全新面貌出现的现代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执业证号:330107042).

  • 标签: 司法鉴定中心 杭州市 华硕 司法鉴定机构 转型升级 司法厅
  • 简介:法家是先秦诸子学派中最重视法律的一派,因此学界亦流行一股到法家思想中寻找现代法治要素的思潮。这种构思首要的就是回答在法家法律思想体系中,法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它与法家的另外两个重要范畴'势''术'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事实上,法家学说是以'势'或君权为核心的。在这样一个思想体系中寻找现代法治的精神,必须明确目标指向与表现形式的区别。法家学说既然以尊君为要务,那么法与术就不得不从阴阳两个方面维护君权,同时法与术也在不断地畸形发展。然而,法家的问题也恰恰在于过分注重君权导致的政权合法性的缺失。秦帝国的实践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 标签: 法家 合法性
  • 简介: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侦查中心主义的思维以及传统的“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机制面临着巨大冲击。侦查阶段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阶段,必然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进行思维和工作机制的调整和变革。在调整、变革的过程中,也必然会遇到诸多问题。

  • 标签: 诉讼制度改革 收集策略 审判 刑事诉讼活动 书证 侦查阶段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历经"侦查中心说"的主导与"诉讼阶段论"的认识,在对司法规律的探索中逐步确立了"审判中心主义"模式。这一模式的确立符合司法的中立性、对抗性、终局性的基本属性,是社会历史变迁与制度文明进化的产物。在"审判中心主义"的指导下,我国刑事司法须将定罪量刑确定为审判者的专属职权,引导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展开对抗,在程序正义的保障下追寻实体正义,确保被告人的充分参与和律师有效辩护,将权力控制与权利保障统一于审判程序。

  • 标签: 审判中心主义 权力控制 证据 人权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是从诉讼构造的高度来厘清侦诉审的法律地位及相互关系,强调刑事诉讼活动应围绕着审判活动进行,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构造。而庭审实质化是审判活动的中心,真正发挥司法公正的职能。以审判为中心下的庭审实质化要求:在纵向侦诉审结构下,审前程序服务于审判程序并且接受司法审查;在横向审判阶段中,要贯彻起诉书一本主义、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裁判规则、诉权制约原则和法官独立原则。

  • 标签: 审判 中心 庭审实质化 诉讼构造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建设必须符合"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同时,需要一套切实可行、高屋建瓴、协调一致的规则,以及全面的动态规制。没有对司法规律的准确认识,制定出的规则与规制行动就难以保证准确的方向;即使认识到了司法规律的本质,也有强大意愿,如果缺乏规制的行动力,再好的规则也会沦为"纸上的法"。"规律·规则·规制"是将以审判为中心的主观意识化为客观行动的递进过程,只有相互结合才能稳健、有效、可行,从而促进公、检、律与法院的联动改革,实现司法正当程序、做到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在此基础上兼顾效率。

  • 标签: 规律 规则 规制 以审判为中心 制度建设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是要确立以庭审为中心。然而我国的案卷移送方式历经二次修改,都未能使法官摆脱卷宗审理的困境。案卷移送制度的设计应当以阻断法官预断、实现司法公正为核心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考虑效率问题。中国的刑事案件案卷移送制度改革,应当以实现"案卷移送主义+预审法官形式审查"为制度设计导向。在当前司法国情下,我们可以保留全部案卷移送方式,由检察机关向法院的立案庭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立案庭对案件进行程序审查后,向庭审法官移交言辞证据材料以外的案卷材料。未来待时机成熟,可以设置独立的庭前预审机制。此外,案卷移送方式的改革还应辅之以审判为中心各项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只有这样,法官才可能逐步摆脱卷宗审理,走向庭审实质审理。

  • 标签: 审判中心 卷宗审理 案卷移送制度 实质审理
  • 简介:法国学者认为:'社会对犯罪的反应不是一种本能的、专断的、盲目的反应,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规范的、从本质上来说具有司法裁判特征的反应。因为,在已实行的犯罪与刑罚之间有一场‘诉讼’,即刑事诉讼。'[1]而'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是由控、辩、裁三方构成的三角结构',即'控辩式三角结构'——法官应当中立地裁判,控诉和辩护者都应当有机会让法庭确信其立场。[2]它既适用于审判程序,也适用于审前程序和

  • 标签: 中心视野 化改造 审判中心
  • 简介:在过往数十年间,中国律师职业从“失而复得”到“蓬勃发展”,其中尤以商务律师的兴起为世人瞩目。然而,既有的中国律师职业研究或限于局部观察,或沦为宏大叙事,均缺乏对此的解释力。立基于对18家律师事务所和5家公司开展的39次深度访谈以及长达数年的参与观察,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历程被还原为“律师与客户之间信任关系”的深化过程。而通过“法律职业的社会过程理论”的引入,“国家交换、市场竞争和社会流动”的宏观结构得以与“能力、忠诚、关怀”等“信任”的微观构成因素相连接,从而为中国商务律师以及中国律师职业的兴起做出了理论阐释与经验验证。

  • 标签: 律师职业 商务律师 律师—客户关系 信任
  • 简介: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的专家组一行4人,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第二个认可周期内的首次监督评审。评审期间,专家组高度评价了司法鉴定中心多年来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同时提出了持续改进的建议和意见,一致同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通过现场评审。

  • 标签: 司法鉴定中心 监督评审 人民检察院 国家认可 合格评定 持续改进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案。这一改革是改变我国目前诸多司法困境的一剂良方,这一改革将对中国的司法体制产生深远的影响,检察机关在这一改革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其中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工作变革是检察机关改革的重要内容。

  • 标签: 职务犯罪 侦查工作 变革 审判 诉讼制度改革 检察机关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意味着庭审将发挥决定性作用,证据裁判原则将得到全面贯彻,程序公正的要求将更加严格。这势必给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传统观念、侦查模式、办案质量带来新的挑战,自侦部门必须积极转变观念,推进侦查模式转型升级,提升办案取证能力水平,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

  • 标签: 以审判为中心 自侦办案 诉讼制度
  • 简介:民事执行权的配置必须以科学认识民事执行权的基本属性为基础,以实现民事执行制度的基本功能为出发点与归宿,以实现民事执行制度的效益优先价值为价值目标,解决执行难问题应当是民事执行权重新配置的目的之一。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应当是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基本方向。推动民事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必须首先厘清'审'和'执'的内涵与外延,将民事执行权完整地配置给人民法院,在审执分离的同时强调审执配合和审执协调,按照'分而不离'的原则配置实施性执行权能和判断性执行权能。我国应当通过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重新构建民事执行机制,彻底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

  • 标签: 民事执行权 配置 审执分离 体制改革
  • 简介:两岸经贸关系紧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两岸企业、自然人之间的经贸纠纷。由于两岸之间政治关系的特殊性,使得两岸之间经贸争议的解决也带有了一定的特殊性。“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为了专业、高效、公正解决两岸之间的经贸争议,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成立之后即着手配套仲裁规则的制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主要国内、国际仲裁机构最新的成果,其中“多份合同仲裁”、“合并仲裁”、“追加当事人”等条款都代表了国际仲裁领域高水平的仲裁规则,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 标签: 多份合同仲裁 合并仲裁 追加当事人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比较研究
  • 简介: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间既有共通性又有差异性。现阶段,应当在维护民事执行与审判共通性的基础上,侧重民事执行与审判的差异性,并以此指导具体民事执行制度的构建,从而做到民事执行权与民事审判权的分离、民事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分离、民事执行主体与民事审判主体的分离,并编纂单行的民事执行法典。

  • 标签: 审执分离 民事执行权 民事审判权 执行主体
  • 简介:对于网络交易平台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讨论,已经有基本结论.但近期发生的几个案件表明该问题还有讨论空间.在侵权主体方面,由'京东自营案'可见,若网络交易平台未能明确其在交易中属于非自营平台,则应认为平台在该项交易中属于自营平台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在过错判断方面,应对网络交易平台的注意义务进行重新审视.'通知—删除'机制滥用问题也值得关注.在责任承担方面,不应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就某些情况先行承担责任.另外,《电子商务法(草案)》中的相关内容也有修改的余地.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 间接侵权 注意义务 电子商务法草案
  • 简介:国际法院对于证据的评估与采纳一直借鉴大陆法系的“自由主义”态度。《国际法院规约》以及《国际法院规则》都没有对证据的审查作出明确的规定。近年来,随着各国将国际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数量的上升,以及由于证据规则缺失所导致的可预期性问题,学界要求制定统一证据规则体系的呼声不断高涨。实际上,国际法院的证据规则处在不断演变之中,其审查证据的模式倾向于灵活性,这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要求。鉴于确定直接证据能否被采纳及其证明力的方式简单明了,本文试图通过对国际法院判例的梳理,归纳总结出国际法院在面对间接证据时的考量因素,并探讨国际法院如何“自由”地评估与采纳证据及其“自由主义”态度背后的原因。

  • 标签: 国际法院 证据规则 采纳 评估 自由主义 裁量模式
  • 简介:2016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文对《意见》的内容主旨及其与检察的联系进行了解读,以期对检察工作有所助益。

  • 标签: 诉讼制度改革 解读 刑事 审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为担保债权而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不动产转让担保,是在韩国判例和学说中都被认可的一种非典型担保。如果仅根据限制债权人的暴利行为的《韩国民法》第607条和608条规定,则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的。所以在1983年,韩国为明确规制转让担保制度,制定了《关于假登记担保的法律》(以下称《假登记担保法》)。不动产的转让担保有很多种形式,其中因消费借贷,以担保债务为目的而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担保权,也是假登记担保法的适用对象。下面,笔者就对韩国的假登记担保法进行概括性的介绍。

  • 标签: 不动产转让 假登记 担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