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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监所检察模式突出了国家法律监督的重点范围,也造成了非场所性刑事执行的监督弱化;具有独立地位的检察不带偏见地监督执法,自身却可能被实体放逐;检察、执行的法律基础是共同的,后者却是目前影响推动法律完善的基础力量.因此,有必要尝试检察对制定低位性执行法规的积极介入,并建立较为系统执行程序和具体监督规范,通过法律杠杆实现检察的以小制大.

  • 标签: 检察权 刑事执行 执行法 执行权 法律完善 执行程序
  • 简介:审判、执行是现阶段我国人民法院所共同具有的二项权能,这是由我国的司法体制所决定的。众所周知,民事执行的合理配置对整个强制执行体制、机制以及方式的设计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人民法院应对其在民事执行中行使的权力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合理的配置,改革执行体制,完善执行机制,规范执行活动,最终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本文以民事执行的配置为中心,从我国目前民事执行配置存在的问题谈起,通过对民事执行性质进行分析,将其所包含的具体权能划分为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并考察国外的民事执行的配置,提出了结合审判与执行分离,将执行裁决从执行局剥离出来,建立单独的执行员序列,以中级人民法院为基本单位,统一管理执行案件,统一指挥、调度执行实施力量,案件分段集约执行,形成法院执行工作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格局。

  • 标签: 民事执行权 合理配置 分离模式 审判权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决权
  • 简介:关于审判与执行分离模式选取的意见观点不一,阻滞了改革的深化推进。经对S省A市五个县区法院的实证考察发现,现行审执配置模式下,“重审轻执”观念盛行,审执工作质效欠佳,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司法满意偏低。回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关于审执权力配置的改革实践,均未能有效破除执行难和执行乱难题。借鉴域外审执配置经验,提出审判与执行权实质分离的改革模式,并从权力属性差异、审执质效提升、人力资源优化、司法公信树立、司法廉洁保障等多个角度作应然性论证。

  • 标签: 审判权 执行权 实质分离 路径选择 司法改革
  • 简介:中国大陆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物权法》,并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在《物权法》起草之初即有部分学者着眼于现代社会现象,参照世界各国对于物的界定及种类,对传统物权法所规定的物项目或原则有着不同的主张,例如“物权法定主义”的存废。台湾地区于2010年2月3日公布增订“民法物篇”有关区分地上的第841之1至之6条文,承认土地上下一定空间范围内设定地上之必要,明显受到中国大陆《物权法》中第136条空间立法之影响。

  • 标签: 空间权 地上权 物权法定主义 空间地上权 大众捷运法 人民防空法
  • 简介: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2]4号《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颁布实施,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强制执行与司法强制执行并行的强制执行方式在立法上得以延续,但是围绕行政强制执行配置的争论并没有因为新法的颁布实施而停止。为充分发挥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当前行政强制执行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必要按照“裁执分离”要求,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 标签: 行政强制执行权 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法》 《行政诉讼法》 法院强制执行
  • 简介:<正>大阪空港噪音案本案案情很简单:居住在大阪空港附近的居民X等(自一审开始至第三审为止共计302人),以受到飞机噪音侵害为由,向Y(国家)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停止在夜间使用空港并对原告已受损害予以损害赔偿。本案一、二审皆判原告胜诉并认可其赔偿请求。二审(大阪高等裁判所)判决理由如下:个人生命、身体的安全及精神的自由,乃人生存之最基本情事,毫无疑问应在法律上受到绝对的保护。同时,人之为人,平稳、自由地作为人

  • 标签: 人格权 表达自由 侵害行为 人格利益 名誉权 请求权基础
  • 简介:民事执行的配置必须以科学认识民事执行的基本属性为基础,以实现民事执行制度的基本功能为出发点与归宿,以实现民事执行制度的效益优先价值为价值目标,解决执行难问题应当是民事执行权重新配置的目的之一。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应当是我国民事执行配置的基本方向。推动民事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必须首先厘清'审'和'执'的内涵与外延,将民事执行完整地配置给人民法院,在审执分离的同时强调审执配合和审执协调,按照'分而不离'的原则配置实施性执行权能和判断性执行权能。我国应当通过实行审判和执行分离的体制改革,重新构建民事执行机制,彻底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

  • 标签: 民事执行权 配置 审执分离 体制改革
  • 简介:海峡岸存在的民事管辖冲突,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岸在民事经济等方面的交流.目前岸对于民事管辖冲突的处理方式,还不尽合理.解决海峡岸民事管辖冲突的路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来建设:第一阶段,岸各自制定更为合理的单边冲突规范;第二阶段,岸通过民间或者官方的渠道,共同制定解决管辖冲突的双边规范;第三阶段,在统一的条件成熟时,制定统一的民事程序法.

  • 标签: 民事管辖权 管辖权冲突 民事程序法 冲突规范 海峡两岸 统一
  • 简介:从罗马法时代直至现代,物即指有体物,物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财产权利进入交易领域,从而成为他物的客体.传统民法上的有体物可以再细分为二类:(1)有形物;(2)无形物.有体物实际就仅是有形物,无形的有体物则为现代民法的功绩.无形物除如光线、电力、热能、频道、磁场等自然力外,在现代社会还有一种十分重要的类型,即网络空间中的虚拟财产.有形物中,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是十分重要的分类方式.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应当坚持传统的标准.

  • 标签: 有体物 有形物 无形物 虚拟财产 动产 不动产
  • 简介: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丧失继承的四种法定情形,但现行规定对继承相对丧失法定事由的范围规定得过于狭窄,某些规定明显不合理,对一些重要的法定情形还没有做出规定,显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议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尽快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丧失继承法定事由的规定,重新划分继承绝对和相对丧失的法定情形,严格区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而丧失继承与其他相关行为的界限,明确被继承人宽恕的表现形式及其效力,完善继承人丧失继承后其应继份额的处理规定,细化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丧失的相关规定,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

  • 标签: 两岸 继承权丧失 制度 比较
  • 简介:1990年9月7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法(以下称“大陆著作法”),而台湾的著作法已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台湾的著作法几经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在1992年6月10日。大陆与台湾相隔四十余年,彼此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传统相去甚远,在著作

  • 标签: 著作权保护 海峡两岸 著作财产权 法人作品 著作权客体 发表权
  • 简介:“鱼嘴向右张开的是法国鳄鱼,鱼嘴向左张开的是新加坡鳄鱼”,对于在中国服装市场上出现的条“鳄鱼”.国内的消费者往往要依靠这个经验进行区分。而家鳄鱼公司为了争夺“鳄鱼”商标的使用,之间的恩怨已经长达10年之久。

  • 标签: 鳄鱼 商标权 服装市场 新加坡 消费者 使用权
  • 简介:本文首先从海峡岸在同一文化背景之下所产生的种保护著作的法律制度赖以存在的文化渊源和法学理论基础入手,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对著作保护的消极影响以及岸著作法所依据的学术思想,指出了它们的共性和差别。同时具体分析了在不同的立法思想的指导下,种著作保护制度在具体规定上的区别并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规范冲突。最后,作者对海峡岸分别提出的解决著作冲突的模式进行了评介,并由此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 标签: 著作权立法 著作权法 海峡两岸 法律制度 保护制度 著作权保护
  • 简介:检察机关尤其是农村基层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检察职能,以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利益为切入点,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切实担负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标签: 检察职能 村官 措施
  • 简介: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著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将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管辖进行了区别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使我国网络著作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则变得更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然而,通过对"大长今"诉百一案中管辖争议的分析,可以发现这项旨在提高诉讼效率的管辖规则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技巧而被规避,进而成为当事人滥诉的基础。

  • 标签: 网络著作权 管辖 大长今 百度
  • 简介:运用TRIPS协定来研究我国商标刑事保护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在澄清该协定含义的基础上可以发现:我国对驰名商标并无特殊的刑事保护义务,但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引入驰名商标的概念仍有其现实价值;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方式不必扩展到非“同”(同种商品和相同商标)假冒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不应纳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保护范围。

  • 标签: TRIPS协定 商标权 假冒商标 刑事保护
  • 简介:物权法定原则(numerusclauses)是德国物权法的重要基础,然而为因应社会经济变迁及需求,完全贯彻该项法律原则,将有限制物发展、交易自由之虞,并会造成与社会经济生活严重脱节、难以贯彻民法上意思自治原则等疑虑。尤其是商业环境下经常从事继续性交易的企业组织,为因应经营规模扩大、国际化及多角化经营,部分公司选择向银行设定最高额抵押以举借中长期借款作为其最适融资决策。同时,东亚各国也将最高额抵押法制化(legislationofmaximummortgageright)列为其物权法的修正重点。因此,本文首先从法律原理及商业习惯等个面向,指出最高额抵押法制化的主要缘由;其次,本文归纳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性,厘清最高额抵押与担保物一般特性的差异,并提出担保物从属性相对化的发展趋势;再者,在岸物权法竞相修订之际,详细介绍岸物权法草案最高额抵押法制的规范内涵,并采取比较法分析岸物权法草案;最后,本文建议大陆物权法草案最高额抵押法制,应朝向有利融资创新活动加以设计。

  • 标签: 最高额抵押权 物权法定原则 从属性 独立性 金融 创新
  • 简介:政教分离原则调整的是国家权力与宗教组织的关系。它是宗教自由的保障,但不是宗教自由本身,二者之间是主次而非平行关系。政教分离要求国家承认宗教独立,权力介入宗教可能导致对宗教的直接迫害,即使扶持也可能使其低靡,且很难平等对待各教,从而加剧宗教间的矛盾;宗教也不宜干预国家政治,宗教的使命是引领人类的精神生活而无力涉足世俗领域,否则很可能导致打压其他宗教,引发流血、暴力。政教之间的界限有时不可能完全清晰,对此需要具体分析。

  • 标签: 政教分离 宗教自由 国家权力 宗教组织 基本人权
  • 简介:现行《著作法》中的广播与信息网络传播已经存在规范漏洞,而以电信传输网、广播电视传输网、计算机互联网相互融通为代表的三网融合技术使问题进一步加剧,形成“一个传播终端、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的复杂局面。其直接原因表现为传播技术的发展融合,但深层次分析可追溯到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弊端。《著作法(修改草案)》1稿、2稿的“修补型”方案仍不足以应对三网融合带来的问题,因此应借鉴已有的成熟立法例,将广播与信息网络传播整合为一项“远程传播”。

  • 标签: 三网融合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 简介:从前托克维尔①(Tocqueville)有句话说道:“自由民族的真气力,全寄在地方自治制度中间;不论任何民族,建设了自由政府,没有良好的地方自治制度,这民族显已失去自由的真精神了.”他国不讲,以中国的情形看来,这句话实在确切得很.现在中国的政府,岂不是共和式一即自由式的一政府么?但试问他的自由的精神及真气力在那里?以科学的解析方法解析起来,其结果显为有表无里,有皮无骨的自由政府.

  • 标签: 复议权 地方自治制度 罢官 民治 解析方法 自由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