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国家治理方略的要求以及城市社会生活变迁的需要,各地不断探索基层治理创新的机制、路径、模式。但是,诸多旨在消解传统治理体制与基层生活实践的制度与机制创新却不断遭遇一个现实,即大量的基层治理困境正在不断创新的实践中被再生产出来,这对我国地方政府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本研究聚焦于基层治理实践中的居委会减负悖论现象,试图呈现出基层治理困境再生产的机制与逻辑。研究发现,减负的制度安排使得居委会与社工站形成了竞争性关系,居委会在原有的基层治理结构中的地位相对弱化,在旧制度的延续与新治理结构之间的制度堕距中,居委会采取了主动行政化的策略来重新建构与强化其与政府的非均衡依赖关系,结果导致其负担再次加重。
简介:申诉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但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对司法裁判终局效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造成各种"乱象"。彻底的解决对策是废除该制度,而现阶段较为可行的策略是将其作为法院附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申请再审程序共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旨在引导申诉走向法治轨道。律师代理申诉本质上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其运行机制符合司法特性,遵循评估原则和回归程序原则。为破解该制度与相关程序和制度存在的兼容性障碍,应从律师代理的参与机制、程序保障和法律效力等三个层面进行具体制度构建。
简介:刑期折抵作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制度,对于因未决羁押而被牺牲的实体权利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救济途径。我国《刑法》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此均有明确规定。从字面上看,法律仅允许了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三种自由刑的刑期折抵,对于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是否适用刑期折抵却没有规定,司法实务中也秉持不予折抵的态度,理论界对此则存在争议。其实,不管是对司法实务的总结,还是对现有法律的理解,又或是从理论层面的分析,都不难发现司法实践中不予折抵做法的不合理性。应透析司法现状的弊端,检思制度,查找法律的漏洞,探讨允许折抵的理论基石,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