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实践中认定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存在一定的混乱,在认定受贿罪既遂上采用形式主义:第一,将形式既遂实质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既遂;第二,将实质既遂形式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未遂。亚洲国家及地区中关于受贿罪既遂的认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以我国大陆地区为代表,规定收受贿赂才构成受贿罪(既遂);另一种以日本、我国台湾、澳门地区为代表,不区分既遂与未遂,仅向他人表达受贿的意图而尚未实际取得贿赂的,也构成受贿罪(既遂)。我国受贿罪中既遂的认定通说观点以实际收受财物为标准,不对收受贿赂与索贿作区分。所以在认定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应当视不同情况作区分审查,应以是否实质、有效控制银行卡存款作为判断受贿既遂的标准.
简介:贿赂是一种腐蚀剂,它能使一些抵抗力差的人腐败变质。贿赂除了金钱器物,再一种便是“精神贿赂”。常见的精神贿赂大致有抬轿子、吹喇叭、戴高帽等几种形式。它常常能起到物质贿赂所不能起到的特殊作用。《史记》载:北海太守为政有方,带来百业兴旺,汉武帝闻知,传旨问政。行前文书问太守如何策应,太守把想好的“知人善任”、“赏罚严明”讲了一遍。文书摇头说:“使不得,你只能说北海的一切成就统归于皇上的英明就行了。”太守照此行事,武帝很高兴,便加官晋爵。明代朱元津钓鱼,半晌不见鱼儿上钩,十分烦恼,文人解铝连忙躬身上前,赋诗一首:“凡鱼不敢朝天子,万岁君王只钓龙。”朱元蟑一听脸色由阴转睛,对解经愈加定信。用金钱器物之类
简介:受贿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多发罪,也一直是我国反腐败领域重点打击的对象。在本文研究的648例样本中,受贿罪的无罪判决率为0.62%,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率为2.78%,缓刑判决率为16.77%,事实上的自由刑(含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率为92.7%,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为4.35%;648例全样本,平均受贿数额844167.70元,其中受贿金额5万元以上的占总样本数的73.6%,10万元以上的占56.5%,宣告刑平均刑期为8.79年,其中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平均刑期仅5.32年,接近于法定最低刑5年有期徒刑;在548例大样本中,平均受贿次数为9.45次,平均每次受贿数额为65331.45元,被告人受贿次数在2~5次之间的占样本总数的40%左右;受贿罪的平均案发时间间隔为49.70个月(4.14年),其中案发时间间隔在5年以上的样本数达217例,占样本总数的34%左右。“一把手”犯罪较为严重,占样本数的40.54%,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等)犯罪占样本数的63.43%。
简介:腐败与反腐败已经成为世纪性的热点话题。人们从这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中总结出许多耐人寻味的规律性的现象。从王宝森、胡长青、成克杰这些落马贪官看,腐败分子似乎都是一些在政界掌握着一定权力的官员,然而这里报道的却是商界的一位董事长。董事长也受贿,奇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