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警察应该在什么范围内执法,在什么范围内服务,这是在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题词和公安部"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承诺出台后全国上下都关心的事情.但警察权力应有一定的范围,集中体现在执法和服务两个方面.
简介:<正>目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正在迅速开展,来势很好,但在实际操作中普遍遇到了保险基金征收难的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把握好以下几点:
简介:<正>科学是研究一定的自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警察学要研究的是人类社会中的警察现象和与警察职能相关的其他社会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目前,警察学尚未跻身于科学之林,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对警察学自身研究不够。而要使警察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首先要明确它的研究领域。警察学的研究领域包括具休内容范围和时间、空间范围。木文仅就警察学的时空范围作一浅析。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三年一月二日
简介:当前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在执行收容遣送工作中,依据地方性的法规扩大了原国务院规定的收容遣送对象范围。这种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现象不符合我国法制统一的原则,因此,不仅应该对上位法进行修改、完善,而且应该提高法律层次,以保证执法工作顺应新形势,使法律发挥应有功能。
简介:在违约的若干救济措施中,损害赔偿的救济措施是极其重要的。无论是在立法抑或在学理上,如何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都显得意义重大。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人们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认识是大相径庭。因此,从两大法系的相关理论和法律制度中,我们可以有所借鉴以完善我国合同立法
简介:<正>各市州、县(市)环境保护局,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我省将全面执行排污费属地征收管理体制,为确保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平稳过渡到新的收费体制,现将执行排污费属地征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排污费属地征收政策。2006年1月1日起,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含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的排污费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其余排污者的排污费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违背排污费属
简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始终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和焦点。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对比中外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指出我国在该问题上存在的缺陷。结论:必须完善我国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简介:我国行政立法权限范围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的部门规章制定权限以及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但是国务院的立法权限不够明确、具体,有必要建立一套监督审查机制.这一机制包括行政立法主体通过行政立法程序的监控、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立法的监控、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控、司法机关的监控等方面.
简介:<正>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警察立法和警察司法活动的广泛开展,警察法制建设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然而,理论落后于实践。实践缺乏理论的指导,这在警察法制建设中则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创立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警察法学,探索警察法律现象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总结和概括公安执法实践经验,已是刻不容缓。本文拟就警察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作一些初步探讨。一、警察法学的研究对象科学是以其研究对象的不同而得以区分。如何来界定警察法学的研究对象,学术
简介:当前,农村资金征收工作已成为不少地方的“第一难事”。农村干部感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群众自主意识不断增强,资金征收工作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多,蛮办法不行,工作难做,干部难当;而群众也有不少意见,征纳关系紧张,国家税款和“三提五统”的征收任务难以完成。面对新时期农村工作出现的新矛盾和新特点,公
简介:加入WTO,我国政府必须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规范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环境.行政审批范围的设定是确定行政审批其他相关内容的基础.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审批范围设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讨我国行政审批范围设定的原则,从而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范围的对策.
简介:为了解决社会公平、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等宏观性问题,政府活动范围突破了公共经济学狭义的市场失效领域,政府干预范围大大延伸到了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失效范畴问题以外的问题--社会分配不公和经济总量失衡等问题.另外,以上新的界定仅仅说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最大活动范围,而政府是否应该在这些范围内广泛地实施干预措施,则是受其他因素制约和决定的.
简介: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立法体制,地方立法在类型上可以划分为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内容的地方职权立法,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内容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和以制定经济特区法规为内容的地方授权立法。地方职权立法是地方立法的主要型式和基本内容。从前十年的实践看,立法范围不清在一定的意义上已成为制约整个地方职权
伦敦征收“拥挤税”
全范围教会
农村税费征收缘何难?
论警察权力的范围
谈谈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
剥掉全范围教会的画皮
试论警察学的时空范围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浅论民事起诉的范围与程序
论收容遣送对象的范围
浅谈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
盯住该盯的人 征收该征的税
关于执行排污费属地征收的通知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比较研究
我国行政立法范围及其监督审查机制
试论警察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沿江村是如何化解“农村资金征收难”的?
我国行政审批范围的规范化
政府干预范围新的界定及其影响因素
论划清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