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会炮制"台湾旅行法"、特别是特朗普总统最终亲自签署使法案生效,既反映出美对华政策的重大调整,也显示出美明显加大打"台湾牌"力度,"以台遏华"阻挠中国和平崛起,确保美超级大国的世界霸主地位不受中国挑战;借台湾问题施压大陆让步,以谋取经贸利益,缩小、平衡中美贸易逆差;讨好党内基本教义派,取悦对华鹰派势力,争取为共和党中期选举及自己未来的总统连任加分。特朗普政府不顾中美三个公报精神,践踏一个中国政策底线,不仅严重侵蚀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使得双方关系面临严峻挑战,也将极大冲击两岸关系,导致台海风云激荡,甚至波及到中国与其他国家正常的外交关系,增加中国外交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
简介: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为缔约国规定了确保其所担保的个人和实体在进行国际海底区域内活动时遵守《公约》相关规定的义务以及对所担保的承包者没有遵守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担保国的此种赔偿责任并非严格责任。只有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担保国才应对其所担保的承包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担保国未按照《公约》履行其确保遵守的义务;所担保的承包者没有遵守其义务并因此造成损害;担保国的不履行与损害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担保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其责任的上限是其所担保的承包者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同时还应考虑管理局和对有关活动行使管辖或控制的国家的潜在责任。然而,担保国和承包者并不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国赔偿责任的存在并不影响承包者承担和履行其赔偿责任。承包者应先于担保国履行赔偿责任,而只有在承包者不能完全赔偿其应负责的损害时,担保国才有义务对未能赔偿的损害部分承担剩余责任。由于担保国根据《公约》承担的确保遵守的义务是一种“行为义务”,而并非杜绝损害发生的“结果义务”,因此,如果担保国已经履行了公约规定的尽责义务,那么即使发生损害,也不应要求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