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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为我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上月,我驾车外出会车时,因占道,对面驶来的摩托车车主为了避让驶出了公路外受伤,不仅花去11万余元医疗费用,还导致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摩托车车主肖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我已向肖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当我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所驾驶的小车并没有与肖某发生碰撞,因而不构成交通事故。请问:保险公司的观点对吗?

  • 标签: 保险公司 事故损失 交通事故 碰撞 车辆 理赔
  • 简介:案情简介2014年8月,职工胡某毕业后进入某化工公司工作。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3个月后,胡某如期转正,某公司没有为胡某缴纳社会保险,而是参加了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以及附加住院险。胡某搞不清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啥区别,也就没有多想。2015年3月,胡某因胆结石切除住院治疗,因既不属于重大疾病,也不属于意外伤害,保

  • 标签: 商业保险 重大疾病险 意外伤害险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 基本医疗保险
  • 简介: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对社会保险制度起到法律政策支持的作用,对于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标志着中国在保持对经济发展高度关注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已经提高到更高的立法层面。完善社会保险法的重点应当是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人们的权利落到实处,而不使有关条款束之高阁。完善社会保险法在关键点上还有待突破,以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意义。

  • 标签: 社会保险法 民生 关键点
  • 简介:齐玉苓引发的宪法司法化的争论虽然取得了遵守性援引宪法条款的初步共识,但未解决下列问题:《宪法》第46条存在几种遵守性援引的可能、受教育的内涵、案件的案由及应有的救济路径。梳理基本权的功能后可知,应从防御功能和受益功能等主观法方面进行援引。受教育权包含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受到公平评价权等三项内容。以是否遵从普遍、强迫、免费标准,受教育机会权可分为给付请求权和给付分享请求权。从后者的角度分析,罗彩霞中受教育权并未被侵害,齐玉苓的教育合同和一般人格权救济路径与被侵害的权利性质不相适宜。齐玉苓的实质是公权力的侵害,于民事诉讼中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均不成立,应从行政诉讼路径提供救济。

  • 标签: 受教育权 遵守性援引 基本权功能 给付分享请求权 救济路径
  • 简介:江苏省海门市总工会徐俊军报道近日,海门市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在海门市开展劳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牵头成员单位开展为期70天的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排查方式,对海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大对工程建设、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资产变现能力弱的租赁企业及加工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

  • 标签: 劳资纠纷 租赁企业 劳资矛盾 社会综合治理 江苏省海门市 变现能力
  • 简介:从20世纪末开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务工人员大量进入城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逐渐确立并广泛实行。我国比较典型的农民工医疗保险有综合模式、单独模式和混合模式三种,其各有自身的优势。当前,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的比例偏低,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收入与参保费用的冲突、医疗资源供需问题和农民工群体流动性与固定制度的矛盾等。可以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和市民化程度的差异,为不同类型的农民工群体提供不同模式的医疗保险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 标签: 农民工群体 农民工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模式
  • 简介: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苏、美、英、法、比、荷、澳等30多个国家的驻华外交使节,从1938年起相继来渝觅址开设使馆或办事处。在日本飞机空袭重庆的战争环境下,尤其是1939年至1941年期间,已在渝设馆办公的各国使馆馆屋普遍损毁严重,亟需另觅新址,驻渝各国使馆纷纷向国民政府外交部请求代觅馆屋。在蒋介石的亲自关切下,外交部于1940年4月25日向国民政府行政院呈请选地建造驻渝各国使馆馆屋,以备各国租用。

  • 标签: 抗日战争时期 工务局 战争环境 抗战外交 吴国桢 银行投资
  • 简介:在基层社会,调解能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规范。关中农村的“均衡型”社会结构形塑了讲理的关中人,在村落“能行人”调解和村民对“闹仗”者的“惩罚”中,社会价值再生产的机制得以延续。正在剧烈转型中的中国,新型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尚未形成,加之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国情,政府有必要重视和发挥地方内生性价值规范的治理功能,进而稳步实现良性的法治秩序。

  • 标签: 纠纷调解 社会价值 地方性规范 社会结构 能行人
  • 简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变动有严重影响,但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农业难以抵御自然环境带来的灾难,成为了具有风险性的弱质产业,逐渐受到国家的重视。农业保险作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受到了各国政府重视和采纳。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势在必行。就保险业而言,如何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风险保障,合理开发农业保险市场都是有待解决的问题,经济作物收入保险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的高低,因此,对于如何发展经济作物收入保险问题的研究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

  • 标签: 经济作物收入保险 道德风险 经营模式
  • 简介:管仲曾说:"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影响着社会稳定及其和谐发展。西宁市城东区"毒豆芽"就是当前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代表,通过对本案的调研,发现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存在缺乏资格刑、刑法与食品安全其他相关法律衔接不足、食品安全犯罪罪名归属章节欠合理等问题,以此提出完善的建议和做法。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犯罪 刑法规制
  • 简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养老保险机制应当根据养老保险成本进行适度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较广,从收入和消费水平看,城乡居民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相对其收入水平略低,而政府对城镇养老保险的财政支付能力也存在缺口,因此,政府应当对城镇养老保险缴纳费用进行适度调整。

  • 标签: 养老保险 成本分析 河北省
  • 简介:本研究立足于对华北L村纠纷调解的考察,将政治社会学的方法应用于法学研究,将村庄的纠纷调解看做是村庄秩序的打乱与重新恢复的过程,并分析该过程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文章通过分析表明由村庄的内生性权威所进行的纠纷调解,在调解进程的不同阶段对于国家法的应用存在差异,进而在不同阶段存在不同意涵的民间法与国家法互动的问题。而此种纠纷调解方式的有效性建立在调解人对于国家法与民间法的灵活应用上。该经验表明村庄的纠纷调解表面上或呈现对国家法规避的特征,但是事实上诸多国家法已经深深嵌入村庄。

  • 标签: 纠纷调解 村庄结构 交往规则 国家法与民间法
  • 简介: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企业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包括生育保险.我怀孕后,总是收到保险推销人员的电话,询问我是否需要购买一份商业生育险。对方说,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限,只是报销产检和生产的一般费用,而商业生育险的报销对象,除了产妇还包括新生儿。

  • 标签: 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 缴纳 商业 单位 企业工作
  • 简介: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 标签: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国务院
  • 简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规定,因存在较多自由裁量的因素,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且该条款将抢救时间限定为48小时,极易引发法律和道德的冲突,这就需要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紧紧把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一认定工伤的前提,准确理解"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内涵,依法判定是否构成工伤。

  • 标签: 突发疾病 48小时 工伤认定
  • 简介:医疗保险金收支平衡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的重要保证。但是,目前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了医疗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科学、有效、安全支付,已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的重要环节。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预付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能有效遏制医保基金过快增长势头,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湖南在多地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过探索,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成效,保障了参保人权益,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质量。

  • 标签: 医疗保险基金 总额预付 制度创新
  • 简介: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何时发布实施?答:《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于2005年12月3日由国发【2005】38号文件颁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问: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什么?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 标签: 个人账户 养老金水平 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
  • 简介:药品这把"双刃剑"在治病救人的同时也在威胁着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如何最大化地保护药品侵权受害者的利益,实现社会整体价值?构建药品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为解决现阶段的问题提出了新的探讨方向。

  • 标签: 药品侵权 责任保险 必要性
  • 简介:为了遏制愈演愈烈的考试作弊行为,维护国家考试秩序,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刑法修正(九)》增设了三个罪名以惩罚与考试作弊相关的行为,其中代替考试罪主要规制替考行为。替考入刑前相关法律缺位导致对这一行为未能有效规制,将其入刑是构建严而不厉的刑事法网的需要,并且古今中外的立法经验也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参考。正确理解该罪的构成要件及刑罚特点,对正确适用该罪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替考 考试作弊 刑法修正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