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司法裁判不区分意定限制下的普通担保和法定限制下的关联担保,造成越权担保合同效力判断的体系性困局。法定限制与意定限制的二元区分是立法的解释结论,公司关联担保的决议程序经由法律明确限制,应由此确立相对人的形式审查义务。立法者对公司的关联担保行为设置法定限制,旨在将其置于关联交易的体系之中从而强化法律规制。越权关联担保合同的效力判断,应摒弃在普通担保中仅仅经由相对人善意认定来判别合同效力的单一路径,而须在区分担保类型的基础上,结合内部决议效力瑕疵的准确识别、交易相对人善意的认定、实质公平测试的价值兜底等进行综合判断,以弥合民商事法律的体系界限,发挥法律对商事活动的引导作用。
简介:本研究基于制度理论采用多层广义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并阐释了《劳动合同法》对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保障效应及机制。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显著降低了职工被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职工所在省份失业率、所在组织成熟度和个体文化程度对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可能性的影响趋于消失,但是个体的户籍身份仍然显著影响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此外,文化程度和户籍身份对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可能性的影响分别受到职工所在省份失业率或所在组织成熟度的跨层调节作用,即在低失业率省份场域,不同文化程度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存在显著差异,反之则差异不显著;在低成熟度组织场域中,不同户籍身份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存在显著差异,反之则差异不显著。
简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
简介:基于“技术-市场”不确定环境探究跨界学习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以温州制造企业为例,构建影响机制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市场知识和技术知识的跨界学习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正向影响,知识吸收能力完全中介技术知识与企业创新绩效,而对市场知识中介效应不显著;在“行业技术-市场竞争”不同情境下,市场知识跨界学习对企业创新绩效的正向影响呈现不同强度的聚增效应,且表现出市场知识和技术知识跨界学习“偏好”差异。研究指出,在“技术-市场”高度不确定环境下企业需要及时转换跨界学习行为,加强市场知识和技术知识学习的耦合,以显著促进跨界学习的创新效应。该结论能够解释“不跨界等死,跨界找死”的悖论,它可能与企业没有及时转换技术知识的跨界学习而长期“偏好”市场知识的跨界学习有关。
简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对于发挥对国有企业的政治统领作用,引领国有企业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通过相应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包括职责定位不够清晰、机构设置被边缘化,人才选拔公共性不足以及组织活动混乱无序等;同时,国有企业腐败呈现出自身的特点,“一把手”成贪污腐化主力军,“59岁现象”依然显著,大型企业是犯罪的高发区。为此,必须要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新路径和机制,包括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组织制度、坚持从严管理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双向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创新组织文化建设。
简介:研究选取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162家制造业企业为样本,分别从企业、高管和员工三个层面来研究和谐劳动关系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及民主制度化建设不足、解决劳动争议方式过于集中和单一、内部沟通渠道不够畅通是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劳动合同、薪酬水平、企业组织投诉受理、安全保护、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受理、劳动环境等6个影响因素对和谐劳动关系有显着影响。据此,提出了提高劳动合同质量、改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员工待遇、畅通员工诉求渠道、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和工会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等改善劳动关系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