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9月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了一个以法治为基本特征的新时期;标志着长期以来,计划生育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法规开展工作的历史的结束;标志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获得长期、稳定、普遍的效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的重要保障。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刊组织了有关方面的一些领导、专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一些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以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
简介:本文运用了随机前沿分析方法,根据全国三十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1990—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农业劳动力的利用率进行了估算。主要估算结果包括:1、中国农业劳动力利用率增长显著,从1990年全国平均68.1%上升到2009年全国平均84%。这说明我国农业劳动力虽仍有剩余,但向其他产业转移空间已经不大。如果延续目前劳动力利用率的增长速度,“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将在几年内消失;2、各地区的劳动力利用率及其变动趋势有明显差异,表明不同地区对“人口红利”的贡献有所不同:3、在1990—2009年期间中国农业产出的平均就业弹性趋近于零。
简介:本文利用2009年2月在鄂州、黄石、仙桃农村外出和未外出育龄妇女的调查数据,通过列联分析和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从四个方面分别考察了外出与未外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结果发现.育龄妇女的意愿子女数主要受其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状况等个人特征的影响,外出过的妇女的意愿子女数要显著少于未外出过的妇女,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外出妇女与未外出妇女本身的结构差异所引起的,外出本身对育龄妇女的意愿子女数并没有显著作用;在生育目的上,外出与未外出妇女存在显著性差异,外出能弱化传统思想在妇女生育动机中的作用;在意愿生育性别和意愿生育时间这两个方面外出和未外出妇女没有显著性的差异。
简介:文章基于我国大陆地区31个省、市、自治区2003~2011年的面板数据,对人口规模、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等人口结构性因素与以二氧化硫、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及工业固体废弃物为衡量指标的环境污染之间的数量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人口规模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不是显著的正向作用,随着人口总量的增长并不一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加剧;而人口老龄化对环境污染指标的影响具有倒U形的特点,在人口老龄化的初期会促进各污染物的排放,而随着老龄化的进一步深化,则会显著抑制排污量;城镇化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则有明显的滞后性,上一年度的城镇化率指标会造成下一年度的排污量变化,这种影响具有U形的特征,具体来看,在城镇化的初期由于规模效应会使得各污染物的人均排放有所减少,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排污量会相应有所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小于前期减少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