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实践与理论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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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实践与理论探讨

胡秀云

乌兰察布市审计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012000

摘要:审计作为一种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审计机关是进行财政审计的重要力量之一,但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资金运行形式飞速发展,财政审计工作也面临新的考验,审计方案编制存在缺漏,审计执行力度较弱,审计资源短缺,审计质量较低,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审计机关整体审计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审计;机关审计;审理工作

引言

近年来,审计机关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项目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推进国家政策措施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如何打造高质量审计,充分发挥审计项目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审计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审计机关开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实践分析

1.1坚持党对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把稳正确政治方向

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全过程,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审计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确保工作目标不偏、工作方向不歪、工作措施不乱。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坚持按程序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汇报企业审计工作要点、企业审计工作制度、企业审计统计结果、企业审计专项检查结果等企业审计工作重大事项,便于单位党组织及时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二是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纳入全市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全市审计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等全局性工作中统筹安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在具体的审理工作中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将党组织的意图体现在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1.2坚持分类施策,突出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统一年度企业审计工作重点。审计局每年年初印发年度《全市企业审计工作要点》,明确当年全市企业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为被审计单位每年度企业审计工作指方向、划重点,确保统一发力、精准出击。

二是分层强化提升企业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根据不同对象特点,采用专题培训班、座谈交流和“以审代训”等方式,提升企业审计人员查核问题、分析研究等实战能力。

三是分类开展走访座谈。分类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会、市属国有企业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审计工作研讨会等,围绕企业审计工作的主要做法、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进行交流研讨,深入了解相关单位企业审计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企业审计工作思路和举措。

四是加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在日常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口联系审理的基础上,每年选取约20家市级单位,对其企业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企业审计领导体制情况、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和企业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汇总检查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印发全市各级各单位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审计工作。同时,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作为重要抓手,全市审计机关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同步开展对被审计单位企业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计项目审理,将被审计单位企业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履职内容进行评价,将审计发现的企业审计工作相关问题纳入审计报告进行反映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企业审计工作监督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提高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精准性。

2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实践与理论

2.1建立审计成果共享机制

企业审计更熟悉本单位的管理和经营情况,所以相比其他审计更容易发现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国家审计利用企业审计成果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社会审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因其职业权威性和业务能力,审计结果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国家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利用社会审计成果。国家审计利用企业审计和社会审计成果,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审计与企业审计、社会审计的差异,需要按照国家审计的规范对其审计成果进行审核后再使用,且对审计成果的利用情况承担最终责任。

2.2加强审计机关独立性,提升审计质量

审计机关作为财政管理的监督与核查部门,其独立性必须得到保障,才能得到公正、客观、有质量的审计结果。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平级的情况下,如若被审计单位的思想觉悟不足,则容易出现对抗局面,而且在现行的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作为一个监督性质、惩戒结果的部门,不能对地区发展做出直接的影响,其地位与受重视程度自然不高,独立性自然受到影响。

2.3健全企业审计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

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定》,加入“必须型”条款,增强条款的刚性。可以考虑将该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层次,既有利于引导全社会重视企业审计工作,提高企业审计地位,推动企业审计持续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审计机关更好履行企业审计审理职责,规范审理行为,提高审理质量。制定和实施企业审计审理工作指南,如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审计工作专项检查操作规范,明确检查的流程、检查文书的格式、检查结果的运用等,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地方审计机关要促进当地出台企业审计审理相关的法规或规章,固化一些经验做法,让企业审计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令可循。

2.4完善企业审计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和实施审理制度措施。地方审计机关要制定和完善对企业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制度措施,明确审理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流程管理和组织保障等,形成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企业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特别是落实检查整改回访制度,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后续跟踪管理、开展督促检查、定期报告和通报等方式,加强检查整改闭环管理,真正通过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一体化推进检查问题整改,倒逼被审计单位规范企业审计行为,强化企业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健全企业审计资料备案机制。地方审计机关要贯彻落实科技强审理念,开发建设企业审计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审计信息交互、业务咨询、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和统计评估等目的,不仅可以解决被审计单位报送备案资料不及时、企业审计经验交流不充分等问题,还有利于审计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对备案资料的研究和分析。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充分利用对备案资料的分析结果,统筹考虑被审计单位企业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情况,合理确定审计对象、审计频次和审计时间等。三是合理运用企业审计成果。地方审计机关在审计中要注重评估被审计单位企业审计业务质量,若企业审计揭示到位并已经整改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企业审计因审计视角、审计立场不同造成审计深度不够、定性有偏差的情况,审计机关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重新认定、定性和作出相应处理;对企业审计发现但仍未纠正的问题,审计机关仍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并要求其整改。

结束语

审计机关是我国审计体系的基石,是做好全局财政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只有坚持做好审计机关建设,加强审计机关力量,才能确保社会经济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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