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5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机制研究

张瑾

国网甘肃超高压公司  甘肃兰州  7300070

摘要: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企业的内审观念越来越具有内涵和业务领域,企业内部审计的强化已经成为企业长期发展、营造清洁有序的政治生态环境。现阶段,企业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协同作用,对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协同机制

1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概述

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一种比较成熟的现代企业治理体制,在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基础上,必须不断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和管控内部控制的实施,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并督促内部整改准确到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是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构,它的职责是制定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制度,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使国有企业能够切实地进行自我监督。

本文从两个方面阐述了国企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协调机制的可行性:一是法制和政策的不断健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监管方面存在大量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这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第二,国内外企业在内部监管方面的合作实践。目前,我国和国际上关于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合作的实践越来越丰富,这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内部纪检监督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纪委监察机关存在着较为模糊的定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力,其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也明显不够。就监督的广度而言,目前的纪检监察工作多采取消极监督,一般只有在接到群众举报或转交问题时,纪委才会介入,但其监督范围大都限于对国企一级党组织履职情况的监督,缺少对职工层面的履职监督。从监督的深度上来看,目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还没有深入到生产、生活、深水区等方面,反映得比较肤浅,缺乏警示和威慑的效果。

2.2内部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不能真正独立地进行审计,需要不断优化其组织机构。内审不仅要服从上级的命令,而且要受企业其他部门的干预,这就使得内部审计师不得不在工作中兼顾内部关系,并注意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从而加大了内部审计的难度。

内部审计的功能范畴比较不明确。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定位还不够科学合理,仅限于对财务数据的真实、合法的监督和监督,并没有拓展到管理和服务职能,未能实现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审计和增值型审计的转型。

国企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以会计专业为主,缺少法律、工程、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的一些管理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忽略了对其提出的整改建议,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2.3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企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协同监管效果不佳,效率低下,主要是由于国企缺乏有效的中介协调机制,对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缺乏统筹,造成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出现责任推诿扯皮或人为设置信息障碍的现象,无法积极主动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协同和配合。

同时,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协调机制还不健全,缺乏体制上的基础和具体的标准。同时,在理论上,目前关于国企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协调机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缺乏对其进行有效的指导,导致其效率低下。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协同机制分析

3.1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党风建设的进程中,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企业党委主体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强化监察权威。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针对问题,加强党委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对违规行为的,要由纪检监察委员会来负责,并加大对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各部门的决策,充分细化监督内容,分解落实各项保障职责,保证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2加强组织建设,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首先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比如,领导干部参加经济责任审计,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组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审计中的重大事项。由分管审计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就各部门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并与各单位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负责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信息交流的作用。二是借鉴当前许多企业的经验,组建审计监察机构,通过联合办公的方式,解决违规违纪、审计整改、意见使用等问题,解决跨部门间的沟通障碍,减少信息交流的滞后。本文认为,内部审查员进行纪律审查明显不当,对承建方是否能够同时担负起内审与纪检监察、问题线索、举报、内审等方面的责任,应当尽量避免,以免影响其工作的独立性。纪委监委接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是内部审计机关应该注意的问题,但没有及时上报,是渎职。

3.3强化协同工作模式,凝聚企业监管合力

要使企业的内部监管得到全面的协调和推动,一是要把重点问题统一起来。视情况增加财务、人事、法律、法规等部门的人员,实行专案经营、小组经营,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专长,加强协作。内审和纪检监察部门可以联合参与重大的监督检查和重大的纪律项目,形成企业监管的合力,增强项目组的整体能力。二是工作联系紧密。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收到的问题线索、反映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式”,尤其是在廉政方面,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对存在问题的地区或环节给予指导,对违规违纪实行零容忍,及时处理内部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审计整改、纪检监察的责任追究。内部审计必须强化内部审计,以保证其“排雷”功能能够在企业的运作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使之相互衔接,从而增强审计问题的整改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内部稽查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优势,使执法之剑高高扬起。三是联合培养多层次的人才。纪检监察干部要掌握财政理论,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利用审计项目进行核查,这对增强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在保证国有财产的安全和增值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是解决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漏洞,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关键。因此,必须重视和强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的不同角度入手,提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范围、制度、信息、资源、技术等协同策略,以规避和解决国有企业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的不同角度入手,实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的闭环,推动国企现代化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

参考文献

[1]建鑫龙.浅谈国企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运行路径[J].办公室业务,2022(24):92-94.

[2]李舒欣.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有机结合的策略和方法[J].现代企业,2020(11):114-115.

[3]莫霓.国企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有效结合[J].东方企业文化,2020(S1):169-170.

[4]葛声.国企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协作配合的作用分析[J].产业创新研究,2020(07):102-103.

[5]周宇.国企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的职能融合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5):166-167.DOI:10.13768/j.cnki.cn11-3793/f.2019.2197.

[6]文碧琪.国企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有机结合[J].现代国企研究,2015(02):207.